在第五屆海峽論壇上,大陸方面宣佈31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與往年不同的是,在海峽論壇大會之後,組委會同時舉辦“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政策措施説明會”。那麼,這些個政策“紅包”究竟有哪些?
國家旅遊局
開放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遊試點
1.開放瀋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泉州共13個城市作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遊試點。具體安排是:今年6月28日,啟動瀋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和青島6市赴臺個人遊;8月28日,啟動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和泉州7市赴臺個人遊。
解讀:屆時,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數量將累計達到26個。開放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有利於擴大兩岸民眾的相互接觸與了解,有利於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惠及臺灣社會各界,同時也符合赴臺旅遊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受到兩岸同胞普遍歡迎。
2.將於近期增加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組團社。
交通運輸部
開通廈金水域的劉五店航道
1.經批准可試行包租外籍郵輪多航次從事兩岸運輸,同時經批准外籍郵輪在國際航線上可直接挂靠兩岸港口,但不得作為兩岸間旅客運輸。
2.兩岸協商共同支援大中小型船隊協調發展和航運中心建設。同意在華北至臺灣航線上,遵循運力調控原則,經批准兩岸登記的幹線班輪捎帶兩岸轉机貨,經特別許可兩岸資本的方便旗幹線班輪可捎帶兩岸自有轉机貨,且限定其每航次裝載量不得超過400TEU。
3.積極支援兩岸客貨滾裝輪運輸發展,簡化港區內相關拖架與車輛運營程式,逐步推動兩岸機動車輛通過客滾航線上岸、甩挂運輸等實現互通行駛。
4.支援依託兩岸高速客滾船和陸海聯運,構建兩岸小型貨物快捷運輸通道。
5.同意兩岸互設驗船機構或辦事處,開展船舶營運檢驗和建造檢驗,為兩岸船東提供便利的技術檢驗服務。
6.強化海上搜救合作,舉行2013年兩岸海上搜救學術研討會及2014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
7.進一步發揮福建交通部門在對臺前沿工作的優勢,把福建至金、馬、澎地區海上運輸的審批管理許可權下放由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實施,同意並推動福建成為兩岸交通運輸主要協商地之一。
8.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同意平潭增開對臺客貨滾裝運輸航線。支援平潭港區申報國家一類開放口岸和上升為船籍港,推動開展船舶保稅登記試點。
9.支援廈門發展現代航運業,在廈門試點開展國際船舶保稅登記等現代航運服務業的政策創新,加強兩岸船員培訓考試機制和條件建設。
10.兩岸協商同意開通廈金水域的劉五店航道,進一步提高廈門港服務兩岸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11.在廈門港試點開展兩岸交通物流資訊平臺建設,促進相關運輸資訊和口岸資訊與交通電子口岸聯接,逐步實現兩岸港航和物流資訊交換和共用。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