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下稱佛山市住建局)宣佈,從7日淩晨起,該市將對房地産市場限購政策進行調整。原規定佛山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住房後實行限購,現調整為佛山戶籍居民“個人”擁有2套住房後實行限購。佛山市住建局認為,對佛山市現有房地産市場政策措施進行有條件的調整完善,能在一定程度上活躍市場,同時能讓房價保持穩定。
以一家三口均為佛山戶籍居民的家庭為例,根據此前的限購政策,該戶人家如果擁有2套住房後,將被限購。此次調整後,該戶人家將在擁有6套住房後,才會受到限購政策制約。
住房成交量萎縮是此次佛山限購政策調整的重要背景。佛山市住建局稱,實施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三年多以來,佛山商品住房成交價格在保持平穩的同時出現了成交量萎縮的現象以及庫存量同比增加且逐月上升的趨勢。數據顯示,今年6月末,佛山市新建商品住房期末累計可售面積同比增長24.87%,去化週期過長,不利於調結構、穩增長目標的實現。
佛山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此前以“家庭”為限購對象,購房者的申請程式比較複雜。“購房申請人除需提供身份證外,還需提供婚姻證明,證明是否同屬一個家庭、子女是否年滿18周歲等,對於在市外作婚姻登記的購房申請者,更是增加了審查的難度和時間。”該負責人表示。
佛山此前實施的限購政策規定,非佛山戶籍居民家庭必須提供在佛山本地的社保或納稅證明才擁有購房資格。此次調整之後,非佛山戶籍人員在當地未擁有住房的,憑身份證可在佛山購買一套住房,無需提供當地社保或納稅證明。
對此,該局相關人士表示,此前的限購政策妨礙了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選擇住房,不利於吸引人才和勞動力,也不利於勞動就業的穩定。“佛山市高明、三水等西部地區自然稟賦豐富、居住環境優越,卻受限購政策的限制,優勢得不到充分發揮,不利於該地區承接産業和人口轉移。”該人士稱。
佛山市住建局方面還表示,隨著近年佛山經濟快速發展,市內的國家高新區、廣東金融高新區等總部經濟的崛起,大批非佛山戶籍人員被派駐到當地工作,但受到購房資格限制,不能解決工作地與居住地分離的不便問題。
佛山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認為,綜合上述因素,有必要對佛山市現有房地産市場政策措施進行有條件的調整完善,這能在一定程度上活躍市場、緩解上述問題,但不會讓房價異常波動。(記者/唐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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