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設立一個綜合督查部門,專門監管保障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本報記者 徐 科
審計署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披露,2013年,38個單位騙取、套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另有237個項目或單位將78.29億元挪用於市政設施、園區開發等。
“年度審計報告中涉及的財政資金使用的問題,幾乎都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財政體制改革的重點。”中央財經大學政府預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教授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保障房建設是目前激活消費、穩定增長、改善民生、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市場化改革步伐的重要手段之一,如不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解決保障房建設資金被挪用的問題不僅會直接影響到保障房建設的進度及投資的力度,還會直接影響到民生的改善及經濟的增長。
“我國的保障房建設進度很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馮俊近期表示,目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筆專項資金似乎一直缺乏比較有利的監管和保障機制。
分析人士稱,在制度管理上就會存在的漏洞,給了保障房資金被挪用的機會。儘管有《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但該辦法只適合管理中央補助資金,卻管不了省級政府、市級政府的補助資金;只適合中央補助廉租房的資金管理,不適合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房的資金管理。而所以如何防止保障房資金被挪用,必須要從根子上解決問題。
“保障房項目建設涉及地方的土地、財政、建設、信貸等多個部門,才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個人或企業鑽了空子。”國土資源部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雲指出,應該設立一個綜合督查部門,專門監管保障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同時,保障房項目建設的資金、進度等相關資訊應該完全公開、透明,並接受輿論和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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