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只有高中學歷的社會人員,竟然冒用深圳地鐵集團的名義,偽造了一整套材料,以施工地鐵11號線需存放重型機械為由,向國土部門打報告騙出了兩塊共計近兩萬平方米的臨時用地,並轉租獲利。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了這樣一宗詐騙手段甚是離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唐某近日已被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批准逮捕。
冒用地鐵集團名義從國土部門騙走兩塊地謀利
如果不是一次意外地被地鐵集團工作人員發現疑點,從而引起國土部門工作人員的警覺以至最終落網,犯罪嫌疑人唐某,估計現在還坐享著兩塊土地所帶來的滾滾收益。
中國青年報記者獲悉,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唐某先後偽造、購買了深圳市地鐵集團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件等,並偽造了地鐵集團的公司印章,製作了地鐵集團《關於辦理十一號線地鐵項目施工臨時用地的申請報告》,以及法人代表授權文書等,以建地鐵11號線需存放盾構機等重型機械為由,向國土部門申請南山區一塊1.4萬餘平方米的土地。同年8月,騙得國土部門關於該地塊使用期限為兩年的批函後,唐某將其轉租給某貿易公司做停車場、修理廠使用。
2013年1月,唐某又以第一次申請使用的土地有臨時建築物非法佔用等為由,再次以偽造、買賣的一整套材料,向國土部門申請了一塊4000余平方米的土地。騙出國土部門關於該地塊使用期限為6個月的批函後(之後又兩次向國土部門申請延期半年),唐某又將其轉租給某公司存放泥頭車使用。
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唐某坐享著這兩塊臨時用地的滾滾財源。唐某本人供認出租獲利90余萬元,而據相關部門測算,這兩塊地塊這段時間應收取的租金可達190余萬元。
騙局的揭穿很偶然。2014年3月,有一次地鐵集團工作人員到國土部門辦文時,無意中看到了唐某遞交的關於使用相關地塊的延期報告,閒聊中與國土人員説“不認識該人,應該不是地鐵集團的”。國土部門於是向地鐵集團核實相關事項,地鐵集團也隨即報警。唐某很快落網。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唐某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對唐某批准逮捕。
讓人憂心的資訊洩露與假證氾濫
唐某,40歲,高中學歷。讓人不解的是,他是如何冒充地鐵集團人員,並且騙過了國土部門?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張健敏檢察官告訴記者,唐某之前曾在深圳的工程施工領域工作過,熟悉這個行業的工作流程、專業術語等,並對深圳市地鐵施工的相關情況、政府部門對地鐵施工的支援力度、政府部門的辦事流程等,都有過一定的了解。其偽造、買賣的一整套相關材料比較齊全,甚至連其提交給國土部門的相關規劃圖紙與方案都很專業。
張健敏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據犯罪嫌疑人唐某供稱,他到某區工商局門口,找那些派發小卡片的人,只花了200元,便將地鐵集團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資訊等相關材料,全部買到。“法人代表的個人身份等資訊,都能如此輕易便捷地買到,公民個人資訊的洩露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嚴重性,足以讓人擔憂。”張健敏告訴記者,從以往的辦案情況看,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目的之一就是用來詐騙。
蓋上“深圳地鐵集團”的公章也非常簡單。犯罪嫌疑人唐某供稱,他發短信聯繫上一個在天橋下貼了小廣告的假證販子,只要給錢,很快就能蓋好想要的任何假公章。偵查機關初步查明,唐某還製作了江西省全南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多枚虛假公章。
“假證假章的氾濫,不僅增加了各行業工作的成本,滋生了很多違法犯罪的土壤,更關鍵的是,對當前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造成衝擊,應該引起高度重視並予以嚴厲打擊。”張健敏談道,“這也要求我們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以後的工作中更加認真謹慎,並做好後續的跟蹤監管等相關工作。”
(記者 劉芳 通訊員 汪林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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