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2月31日召開的《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4年1月1日起,《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將正式施行,這意味著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均居全國前五位的河南將邁入依法減排時代。
據河南省環保廳廳長張慶義介紹,當前,河南全省污染減排壓力持續加大,一是污染物排放基數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位居全國前列;二是工業化、城鎮化帶來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呈剛性增加。據環保部門測算,目前,河南各省轄市的水環境容量已基本飽和,部分城市環境容量嚴重超載。
為此,《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規定了六項減排基本制度:一是政府污染減排責任制;二是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三是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四是重點區域流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五是環境資訊公開制度;六是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制度。
按照規定,污染減排將以法治形式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實施政府目標管理、政績考核和行政問責制度,明確縣級以上政府對污染減排負責;對於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標的區域,環保部門將依法暫停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環評審批;而未取得機動車環保合格標誌的車輛,今後將不得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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