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上對養老“雙軌制”,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採取不同的養老制度,議論頗多,認為這樣很不公平,應儘快並軌。“雙軌制”是怎麼形成的?該如何客觀、全面看待不同群體的養老待遇差?改革的方向是什麼(8月4日《人民日報》)? 討論養老金“雙軌制”改革,往往聚焦在“雙軌制”本身上,即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不一致問題上導致的兩個標準。但是,在這個“雙軌制”之外,廣大的農民群體卻被忽略掉,成為“遺忘的一群”。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因為這是城鄉二元體制埋下的伏筆,是一個問題更是一種遺留。在養老制度改革的討論範圍內,人們往往聚焦于“雙軌制”本身,卻忽視了農民群體的存在。所以,在討論養老制度改革的時候,務必需要更加全面認識,將農民群體納入考慮的範圍。
養老金“雙軌制”有著歷史的原因也有著現實中既得利益的阻力,讓“並軌”變得複雜,而頂層設計路線圖和具體方案時間表急需給社會一個交代。頂層設計中無疑就是從“雙規”到“單軌”,但這個並軌的過程不是取消一個,成為另外一個,而是雙向的改革,即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向企業靠攏,企業也想著機關事業單位靠攏,兩者成為一條路徑。但是,在這個頂層設計的路徑中,農民群體無疑又成為了缺失的一群,因為農民沒有既定的職業,自然就被天然遮罩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之外。農民又是一個巨大的群體,忽略他們的存在不現實,不對他們的養老制度進行更新更不現實。
從歷史上看,從1956年開始施行的五保戶制度就是對農民群體的一種保障,但是只對農民孤寡老人進行救濟,享受五保救濟的農民只佔少數。據統計,1958年享受“五保”待遇的有519萬人,佔當年農村總人口的0.9%。由此可見,從那個年代開始,農村的養老基本呈現一片空白的局面。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大量進城務工人員的進入,廣大的農村呈現出老年人和小孩的留守局面,而老年人如何避免“老無所依”的狀況有的時候只能等待。所以,在討論養老制度改革的時候,務必要將農村納入其中。現在正在推廣的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算是一個積極的嘗試,但還是遠遠不夠,每個月55元左右的養老金基本是杯水車薪。
在我國的現代化和城鎮化道路上,農村和城鎮必須並存,但是,農村和城鎮的養老不能再次呈現二元體系。儘管,有三種方式可以將農村人口過渡到城鎮人口。第一種方式是農村富餘勞動力大量進城。第二種方式是通過土地徵用實現城鎮地域擴張。第三種方式是農業産業化使一些傳統農業勞動者的就業方式從自我雇傭變為被雇傭。但是,這三種方式並非能夠完全解決所有農村人口進城問題,在現實中也是不允許的。所以,農村的養老問題更應該是將養老制度納入其中綜合考慮的問題,這個問題已經超越了所謂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範疇,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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