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童曙泉
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李紅兵昨天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公辦養老機構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進行了深入解讀。
全市200多家公辦養老機構的3.5萬張養老床位,今後將只向本市戶籍的失能老人或8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敞開。其中,“一福”、“五福”等市級公辦養老機構,將只接收市級及以上的勞模等為社會做出重要貢獻人員中的失能或高齡老人。對這一“里程碑式”的新政,將強化公辦養老機構的托底功能,提供更加公平、高效、專業的養老服務。
鄉鎮敬老院三成床位空著
據市民政局統計,截至2014年底,本市公辦養老機構共有211家,佔全市養老機構總數的50.8%;總床位數35276張,佔全市養老床位總數的32.4%。
“養老需求很大,但公辦養老機構閒置問題確實造成了資源浪費。”李紅兵透露,特別是鄉鎮一級的敬老院,閒置率是各養老機構中最高的,能達到30%到40%。他分析個中原因,一是硬體不夠,二是服務的軟體不足,綜合來説就是提供養老服務的能力不到位。“我們希望讓這部分存量養老床位發揮作用,引入社會專業力量是有效途徑。”
本市將劃分公辦養老機構類型,除了少數公辦公營的養老機構,大多數公辦養老機構將通過公開招投標或品牌機構連鎖運營的方式,實行公辦民營、公建民營兩種運營模式。還可以通過單項服務外包、專項服務合作等方式推進社會化運營。
和社會辦養老機構不同,公辦民營、共建民營養老機構將免去土地成本,不用一次性投入地上物建設成本,但可以充分發揮其專業服務優勢,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能力,盤活這部分養老資源。同時,民政部門將規範公辦養老機構收費管理,收費標準原則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平抑養老機構價格。
2萬多老人養老需政府托底
《意見》提出的重點改革任務中,首要即是公辦養老機構回歸本位。即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托底保障作用,明確接收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和其他失能或高齡(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重點為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和護理服務。
按照規定,今後,公辦養老機構將只接收失能老人或80周歲及以上老人。“80多歲的老人,處於一種‘脆弱’狀態,因此也在基本服務範圍內。”李紅兵説。其中,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包括政府供養保障對象、困境家庭保障對象和優待服務保障對象三類,總數測算統計為21982人。
經過分項統計,其中屬於政府供養保障的城市特困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分別為392人、4166人,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中,高齡、孤寡、失能老年人約佔21.3%,總數合計8177人。優待對象則包括享受市級及以上勞模待遇人員、因公致殘人員或見義勇為傷殘人士等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人員中的失能或高齡老年人,合計約1840人。
此外,《意見》還將失獨家庭老年人中符合失能或7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也納入了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的範疇。這部分老人合計有4809人。
對公辦養老機構來説,要首先滿足這些 “剛需”的入住需求。目前公辦機構總床位35276張,可以滿足全部“剛需”,富餘的床位,則可以向社會上的失能或80歲以上老年人開放。
今後,本市還將建立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機制。依託社會組織或醫院、養老機構等,對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老年人,進行戶籍地、家庭經濟狀況、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評估,符合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條件的才能登記、入住。
“一福”優先滿足失能勞模
今後,各類公辦養老機構的服務人群也將有比較明確的分工,以此避免定位混亂和出現權力尋租空間。
第一福利院等5所市屬公辦養老機構,目前床位總數2463張,今後將用於保障優待對象——勞模等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人員中的失能或高齡老年人的養老服務。
其中,第五福利院將改造為專門保障失獨家庭中失能或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床位達230張。這些老人也可以選擇區縣、街道鄉鎮屬公辦養老機構,根據其保障特點,市民政局將對收住這些老人的機構進行規劃調整。
14所區縣屬公辦養老機構、192所街道鄉鎮屬公辦養老機構,合計床位數32813張,將用於保障政府供養老人和困難老人中的失能或高齡老人共12735人,基本可以滿足入住需求。
按照要求,公辦(建)民營的養老機構,必須至少有20%以上的床位預留給“剛需”人群,以便這些老年人可以隨時入住。根據需要,這一比例可以提高至30%、40%或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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