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的出臺需要統籌兼顧大多數人的利益,個別公民對政策持有異議,卻沒有通過合法途徑反映訴求,甚至使用駭客手段惡意攻擊政府網站以達到泄憤目的。
32歲的張某是一所名牌大學電腦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畢業後曾在北京多家知名公司任軟體工程師。2011年4月,他賣掉了自己的小汽車,因沒在期限內買車,致使購車指標作廢,只能參加搖號,可是搖了一年也沒搖上。2012年12月,張某利用電腦網路遠端控制技術,惡意訪問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網站,點擊“忘記密碼”功能中的“獲取短信驗證碼”3000余萬次,非法獲取網站註冊手機號92萬餘個,造成網站向註冊手機發送短信驗證碼92萬餘條。系統被迫關閉“忘記密碼”功能2小時30分,北京市交通委損失短信費46394.6元。北京市交通委當即報案,並修補了搖號網站漏洞,增加了輸入身份證號一項。
2013年,朝陽區檢察院以張某行為構成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數據罪提起公訴,因其認罪態度好,且未造成重大損失,故對其取保候審。在訊問中,張某多次回答“我錯了”,並稱“黑”搖號網一是為泄私憤,二是為推廣自己開發的看病掛號軟體“小兵掛號”。
據了解,為看搖號結果,張某常上網查詢。2012年8月,他發現搖號網有個漏洞,在“忘記密碼”的“找回密碼”功能處,可批量掃描並獲取手機號,向手機號發送驗證碼後,可根據回饋判斷哪些是註冊手機號,哪些沒有註冊。此後,他發出了7000多條短信,為自己的“小兵掛號”做推廣。2012年12月23日淩晨3時起,很多市民收到小客車指標辦發來的短信,有人以為自己搖到車號了,仔細一看短信,內容是“短信驗證碼”。
“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數據罪”是2009年2月28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罪名,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電腦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電腦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嚴重的行為。2013年12月16日,朝陽區法院以被告人張某犯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數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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