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醜書”“怪書” 不規範使用漢字問題專項整治啟動
新華社北京4月6日電(記者史競男)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領域不規範使用漢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領域各單位充分認識規範使用漢字的重要意義,堅持屬地管理,落實主管主辦制度和“誰出版誰負責”“誰制播誰負責”原則,對出版物、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等漢字使用情況開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切實提升內容品質。
通知指出,近年來,隨著資訊技術的快速發展,電腦漢字字體應用場景日益豐富,字體更加多元,在較好滿足社會多樣化用字需求的同時,也出現了部分字體使用場合不當、品質水準較低等問題,尤其是一些“醜書”“怪書”類資訊化字體産品,對字體進行粗俗、草率的誇張變形,背離漢字的書寫規範、文化內涵和審美趣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通知明確,本次清查範圍主要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及相關新媒體等的報頭(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書脊等)、主頁面、內文(包括正文、內容提要、目錄以及版權記錄項目等輔文)、包裝裝飾物、廣告宣傳品等用字;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劇目、紀錄片、動畫片、廣告及宣傳品的片名、片頭的製作單位名、字幕、演職員表等用字。
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要壓實管理責任,健全長效機制,引導有關單位嚴格對出版物、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等用字情況進行審核把關,對漢字使用不正確、不規範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對違背漢字書寫規律和審美品位,粗製濫造、拙劣誇張、觀感不佳的字體及時進行清理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