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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討論“國家寶藏”時,我們在討論什麼?

2018年01月02日 10:12:00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2月28日電(聶晨靜)12月以來,有著中國版“博物館奇妙夜”之稱的《國家寶藏》持續刷屏,網友紛紛表示又燃又感動,“笑著笑著就哭了”。

  然而,與節目中各大博物館所展示的“國家寶藏”相比,現實中,還有更多的“國家寶藏”仍然躺在960萬平方公里已知或未知的角落裏。它們與盜墓賊之間,或許只差一個盜洞。據統計,2014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年均2000起文物犯罪案件被立案,其中,盜掘古墓葬、古遺址案件佔了一半以上。

  打擊文物犯罪,國家在行動。今年7月31日、11月10日,公安部罕見地連發兩批A級通緝令,對總共2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員進行公開通緝。A級通緝令的威懾力是強大的,綜合新華社報道,目前至少已有17名在逃人員到案。梳理髮現,這些人裏半數以上為主動投案,其中2人在通緝令發出次日選擇了自首。

  就在《國家寶藏》節目播出前五天,11月28日,公安部第二批A級通緝令上的在逃人員于才,在陜西淳化縣被抓獲。于才曾多次在西安灞陵盜掘古墓葬,並將大量珍貴文物倒賣國外,係公安部掛牌督辦的“7·20”陜西淳化系列盜掘西漢古墓葬案嫌犯。

  在公開報道裏,“7·20”案是今年破獲的最大盜墓案,共涉及96起文物案件,1100余件文物“上交國家”,追繳的西漢鎏金編鐘、琉璃髮簪世所罕見。

  傷痕:盜洞可以填回去,然後呢?

  新華社一篇報道中曾提到,在陜西秦雍城遺址,一位秦國國君的墓葬區累計有270多個盜洞,這些大大小小的盜洞來自多個朝代,算下來,自這位國君下葬後平均每10年就會被一個盜墓賊“探望”一次。

  在公安機關公佈的盜墓大案中,很多案件偵查的起點,也都是盜洞的發現。盜洞是盜墓賊出入墓葬的通道,也是盜墓行為存在的直接證據,因此有不少人會將盜洞掩埋,以掩蓋犯罪痕跡。

  10月份終審被判死緩的姚玉忠,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盜墓案——公安部部督2015一號特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系列案件頭號主犯,盜墓界人稱“祖師爺”。媒體報道,姚玉忠有一個“高明”的細節:盜墓時帶一包草籽,臨走回填盜洞,撒下一把草籽,用不了多久,挖開的土上就長草了。

  盜洞可以回填,但被破壞的墓葬與遺址,真的會像傷疤癒合一樣沒事了嗎?

  在考古專家眼中,盜掘一座古墓,不光文物被盜,還會破壞墓葬中原有的層位、器物的共出關係及其攜帶的各種文化資訊,而這些恰恰是研究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依據。盜墓,對於研究文物及其所處歷史時期的社會文化,是巨大的災難。

  威脅:“開著汽車”的盜墓賊VS“騎馬騎車”的執法者

  近幾年來,文物價格不斷上漲,在“一夜暴富”神話的刺激下,文物盜、販逐漸形成了完整的黑色産業鏈。從最初的盜掘者,經四五個層級轉手,一件文物最終價格可翻至百倍,每一環節都有利可圖。

  一方面,盜墓集團化、職業化、智慧化趨勢增強。縱觀幾起盜墓大案,不乏具備較高專業知識的“摸金校尉”,他們專門研究古墓葬分佈,密切關注考古動態,往往是“考古隊前腳勘探結束,盜墓者後腳就趕到”。

  微光夜視儀、軍用望遠鏡、三維立體成像儀、金屬探測器……不少盜墓賊“武裝到牙齒”,相比之下,文物的防盜設備卻是面臨著老化、失靈的困局。這種對比,在一些邊遠地區表現得更為明顯,媒體將其形容為“騎馬騎車的執法者和開著汽車的盜墓賊”。

  另一方面,基層文保人手緊缺、職業素養不足,與日益繁重的田野文物保護任務不相適應。以盜墓賊經常“光顧”的皇陵為例,大到幾百甚至上千平方公里的面積,主要靠文管所工作人員的日常巡視,而文管所往往只有三四個人員編制,難以做到有效保護。即便有群眾文保員的“千里眼”“順風耳”,面對海量的古墓葬以及狡猾的盜墓賊,這些人手也遠遠不夠。再加上監守自盜、“內賊”引路等問題,當前文保工作更是面臨重重挑戰。

  此外,在盜銷全球化的趨勢下,文保工作還面臨著另一個嚴重威脅——被盜文物加速流失海外。根據媒體公開報道,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164萬件中國文物分散在全世界47家博物館,而民間收藏數量是其10倍之多。怎樣才能堵住這些文物流向海外的通道?這些流失文物,如何才能儘快追索回國?

  攻守:合力之策,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11月16日,中國被盜(丟失)文物資訊發佈平臺上線,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和文物部門已蒐集了2000余條被盜、丟失文物資訊數據,並在平臺發佈了207條文物資訊,之後還會分期分批發佈。公眾如獲悉有關線索,可在平臺直接進行舉報。同時,這些文物資訊發佈後,也會上傳到國際刑警組織的被盜藝術品數據庫,如果在國外發現了相關的交易活動,根據國際公約,我們就可以主張權利將它追索回國。

  盜墓與文保,在這場曠日持久的“攻守戰”中,儘管魔高一尺,我們也是道高一丈。

  為了切實把老祖宗留下的寶貴遺産管理好、守護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準。“兩高”還頒布了《關於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文物犯罪定罪量刑標準更加細化完善。

  針對一些重特大文物犯罪案件,公安部採用了掛牌督辦、直接指揮的形式,加大打擊力度。今年6月至8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掛牌督辦了一批文物大案。

  針對文保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在人防之外,也加強了技防。比如,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技術,對文物實施監測,覆蓋一些只靠文保人員走不到、看不到的地方。

  在這場“貓鼠遊戲”中,怎樣保護更多的“國家寶藏”?

  雖然打擊力度不斷增大,但文物犯罪形勢依然嚴峻。甚至有盜墓賊形容,在盜墓案件高發的陜西,盜墓就像“趕集會”。要斬斷伸向地下“國家寶藏”的黑手,必須出口與入口“兩頭堵”。

  首先要“堵”住盜掘文物銷贓渠道。從報道來看,透明度低、流通性差的私人博物館,往往是盜墓賊理想的銷贓地,而目前我國對於私人博物館收藏文物還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因此,必須對私人博物館實行更嚴格的準入制度。

  需要警惕的是,文物收藏與公職人員的貪污腐敗之間,還存在著説不清道不明的灰色地帶,反腐重拳還需加強。淳化“7·20”系列盜墓案警方通報中,就有甘肅、河南兩省政協委員利用私人博物館參與倒賣文物,其中一人外逃後仍逍遙法外。

  其次,打擊文物犯罪的同時也需要主動預防,提高全民文物保護意識。值得欣慰的是,當一部以文物為主題的節目引起大眾廣泛討論時,也意味著我們正在做這件事。

  文物是中華文明、中國革命的精神標識和文化標識,是國家象徵、民族記憶的情感依託和物質載體。保護文物就是保護國家與民族的歷史,守護中華民族的根與魂。文物背後遺失與守護的故事,與燃起的自豪感一同被喚醒的大眾文保意識,正是當下各種“文物熱”現象的真正意義所在。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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