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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玲如:兩岸服貿協議對臺灣電商“利多”

2013-08-13 23:3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3日北京消息 今天下午,第五屆兩岸網際網路發展論壇在北京召開,來自兩岸約400位網際網路業界專家學者共同就“電子商務時代下的兩岸經濟合作”議題進行探討交流。出席本屆論壇的臺灣資訊工業策進會産業推動與服務處主任賴玲如,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兩岸電商網站方面,兩岸服貿協議的簽署對臺灣來説是“利多”,這一點沒有爭議。

  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第九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該協議中,“電商網站”首次出現在開放名單之列,該協議為臺商拓展大陸電商市場開啟了大門。過去臺灣電商業者在大陸設點,持股須低於50%,因而無法在企業中取得主導權,本次兩岸簽署的服貿協議中規定開放持股上限可達55%,這一舉措將加速臺資企業在大陸電商的佈局。

  對於過去低於50%的持股限制,賴玲如表示,這讓許多臺資企業來大陸設電商平臺之前會有許多考量,因為臺資對企業沒有掌控權。同時,兩岸的電商平臺有很大的差異,大陸的電商企業只要專注某一領域就可以做得很好,因為大陸的市場非常大。因此,她認為臺灣的電商業者“登陸”一定要用不同的策略模式,不要和大陸電商比市場大小,而是要針對大陸的某個區域市場進行不一樣的經營。

  她指出,臺灣電商進軍大陸市場的優勢是服務,臺灣企業對服務的流程和細節做得比較好,注重消費者的體驗。但同時,臺灣電商企業也面臨著考驗,因為兩岸在市場文化、企業經營方式、銷售方式、消費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台灣網記者 扶海濤)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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