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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嘉璐:民族文化的發生、發展與生存環境

2012-10-29 13:44 來源:民進中央宣傳部 字號:     轉發 列印

  一、“文化發生”的界定 

  我所説的文化的“發生”,指的是當人剛剛成為人時,以及人類靠著血緣聚集為人群(即形成部落或部族)時文化現象的出現。文化和人類是同時出現的,二者的歷史一樣久遠。人類的歷史就是文化的歷史。 

  文化從來是多元的。文化和宇宙間的萬事萬物一樣,其特徵都是基於其“胚胎”的種種因素。不同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各具特色,也應該是基於其初始時期的主客觀因素。 

  對文化發生的研究,是為了探尋民族文化的根源,進而能更清晰地認識民族文化延綿、發展到後世所呈現的“當然”之“所以然”。只有這樣尋根究底,才能達到文化的自覺,從而把民族文化今後的走向思考清楚。 

  二、有關文化發生條件的種種論述 

  對我們在這裡所提出的問題,有些學者已經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論述。偉大的歷史學家湯恩比(Amold Toynbee)在其《歷史研究》(A STUDY  OF HISTORY)中對此有過不少論述。例如:《歷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各個文明不是起源於單因,而是起源於多因:文明的起因不是一個統一的整體,而是一種關係。(73頁) 

  就人類而言,就道的要素——對勝敗舉足輕重的要素——絕不是種族和技能,而是人類對來自大自然的挑戰進行迎戰的精神。(72頁) 

  艱苦的國家對於文明來説非但無害而且是有利的。(95頁) 

  文明是在異常困難而非異常優異的環境中降生的。通過對懲罰引起的各種效果的考察,我們得出了一條可以用公式來表達的法則:“挑戰越大,刺激越強”(106頁) 

  無論是過分的挑戰還是過弱的挑戰都不能引起一種創造性的應戰;我們也看到,一次剛好介於過分邊緣的挑戰,乍看起來似乎是所有挑戰中最具刺激的一種,卻趨於對它的應戰者予以致命的懲罰,致使其止步不前。(118頁) 

  綜合湯恩比的觀點,他表述了這樣幾點:①決定文化發生時狀況的要素有多種;②自然條件是其中重要要素之一;③文化發生於自然環境並不好,但也並非十分惡劣的條件下;④決定文化發生的另一要素是人類主觀對客觀環境的應戰。 

  針對具體文化,學者們也都注意到環境對文化的影響。<猶太文明》的作者們寫道:迦南自然生態環境的特徵,對猶太文明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5-6頁) 

  諸多複雜矛盾的地理要素在迦南的統納並容,造就了在這裡成長的人們不僅具有突出的綜合心理素質,而且更能適應各種生存環境。(6頁) 

  在人們研究伊斯蘭文化時也都注意到環境對這一文化的發生的影響。阿拉伯半島的環境,使得那裏的人們(除了葉門的一些地方)不得不長期過著遊牧生活,因而“正是遊牧部落的神聖社會為他(穆罕默德)提供了伊斯蘭教的大部分道德標準”,“穆罕默德在麥加期間,就像希伯來的先知們一樣,熱烈地宣傳遊牧民族關於公正、平等和同胞之愛的觀念”。“在太陽和月亮之間,遊牧社會的貝都因人(“遊牧者”)似乎更尊崇後者。他們認為月亮是自己生活的支配者,它使水蒸氣凝結成露水,滴在牧場上,滋潤植物生長;而太陽卻以灼熱的光無情地烤曬著貝都因人,摧殘著一切動植物。” 

  錢穆先生在論述中國文化時,也有過相似的論述:各地文化精神之不同,窮其根源,最先還是由於自然環境有分別,而影響其生活方式。再由生活方式影響到文化精神。(《中國文化史導論》,序2頁) 

  中國文化,因在較苦瘠而較廣大的地面産生,因此不斷有新的刺激與新發展的前途。而在其文化生長過程下,社會內部亦始終能保持一種勤奮與樸素的美德。(同上,正文7頁) 

  綜觀錢先生的論述,其意為:①自然環境決定了文化精神;②中國文化在苦瘠的環境中産生,中華民族文化精神之勤奮、樸素即由此生成。費孝通先生曾經説: 

  (中華民族最初生活的地區)東西落差如此顯著的三級梯階,南北跨度又達30個緯度,溫度和濕度的差距自然形成了不同的生態環境,給人文發展以嚴峻的桎梏和豐潤的機會。中華民族就是在這個自然框架裏形成的。 

  顯然,學者們都認為自然環境對文化的形成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  中華文化發生的環境 

  中華文化發生於黃河中下游。黃河中游的許多支流;黃河下游,即河南、山東黃河支流丘陵地區。這些地方,一方面適宜灌溉耕作,另一方面天災水患不斷。這樣的環境,使得中華民族的初民較早地進入農業時代。 

  中華民族文化發生面臨的是兩個方面的挑戰:農耕生産的穩定性、延續性和應對大自然挑戰的能力。農耕與遊牧相反,後者需要不斷遷徙,“逐水草而居”;前者則必須做到耕作者與土地的關係相對固定:耕作技術與作物都需要不斷繼承。同時,耕作者主觀方面還需要具備以下品質:研究與生産密切相關的自然(天文、氣象、山川、河流等等)規律、耕地特性,並積累和改進耕作技術。 

  作為對大自然的應戰,中華民族自身,逐步建設了這樣的文化:重視家庭(在農業社會,這是最小的生産單位,也是國家的縮微)、義務(這是構成穩定社會的道德要求)、和諧(包括人與自然的和諧,這是維持生産、生存的必要條件)和現世(農業生産的週期性和穩定性阻礙了“天啟”思想的普及);思想方法則不重冥想而重實事求是,不走極端而較辨證。, 

  長江流域文化融入中華文化整體,是較晚的事情。長江流域,特別是其三角洲,自然條件要比黃河中下游優越得多,其文化發生也並不比黃河中下游遲。何以中華文化的主體來自黃河中下游,而不是長江中下游?恐怕也正是因為長江中下游自然環境優越,因而對人的“刺激”不夠多,不夠強烈,需要人們做出的“應戰”不複雜,不急迫,因而延緩了文化的成長。如果這個假設可以成立,那麼我們倒要慶倖中華民族主體文化從發生到發展,一直在黃河中下游,而沒有遇到長江三角洲(或殊江三角洲)那樣的環境。 

  由發生於黃河中下游的文化形成的中華文化的核心內容,是中華民族從現實生活中、在迎戰大自然的刺激過程中體驗出來的,是符合客觀世界規律的,因而後世地域擴大,條件變化,甚至屢經磨難,而從文化初始階段開始形成的核心卻能夠依然不變。 

  與之相對照的是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天啟説”(或“天示説”):一切自然的災害和人世間的規律,都是神(主或真主)創造的;災害是對人違背“誡命”的懲罰,只要重新皈依、謹守“誡命”,就可以“救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世上真善美的標準,“誡命”中已經都制訂完備。這樣,一旦現代科學破除了對“天啟”的絕對信仰,世俗的規矩就要由人來從頭制訂,像現在流行于西方的以個人為中心的價值觀,就是在背叛了宗教“誡命”後形成的。而這種沒有歷史根基的文化的威力實際上是無法與經歷了幾千年磨練的中華文化相比的。 

  四、環境所決定的中華文化核心對後世的影響 

  中華民族逐步向長江流域擴展,文化中叉先後融進了南方的內容。費孝通先生認為中華文化為“多元一體的格局”,是很準確的論斷。這是因為,中華文化自其發生的時候起,就不是封閉的。中華民族從來不仇視異族,不動不動就訴諸武力,而是“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對異族人尚且不拒,對異質文化自然更能夠包容。中華文化不但從不阻擋來自身邊的文化的影響,即使是海外的以不熟悉的文化也在歡迎之列。例如自漢代起,對中亞、天竺(佛教)文化,不但容忍,而且能夠融化之,吸取之。人們常説中華文化具有極大的包容性,而包容的精神實質其實就是建立在民族文化自信心基礎上的開放. 

  對於文化中的科學技術因素,中華文化也從不拒絕。為了在有限的土地面積上增加作物産量,也為了滿足與農業孿生的手工業不斷發展、提高的需要,中華民族自古就具備了鑽研技術的精神。雖然由於長期儒學成為中華文化的主體,重文輕理、重“本”輕“末”,抑制了科學技術的發展,但是直到明初,中華民族的科學技術在世界上還是最發達的。 

  中華文化也並不反對民主和法制。春秋時代的民本思想,到戰國時已經正式形成“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觀念。雖然當時所謂的“民”與今天的內涵、外延並不等同,但是至少它不是以社會頂端的一個或幾個人為本。這與西方由宗教而發展出來的文化由神來決定一切顯然不同。中華民族很早就知道“法”的重要。最初刑與法不分,律法和禮法不分,至遲到春秋時已有子産相鄭“鑄刑書”的記載。此後,李悝、商鞅、蕭何等人都曾為國立法他。自漢迄清,歷朝不斷。雖然古代的法是所謂“私法”,非如後世由全民或代議機構所制訂的“公法”,但法(或曰律,或曰刑)深入民心(例如“沒了王法”的説法時時可聞,則是事實。在此基礎上,今日實行法治,順理成章。 

  科學技術和民主法制,是現代社會的兩大要素。通觀中華文化歷史,以其博大精深,善容善進,凡屬於我有益者來則不拒。可以推見,若容其自然發展,與異質文化交流互補,中華文化也會漸進至現代化。西人於此有“西方衝擊一中國回應”説,認為中國社會不能獨立實現近代化轉變的原因,在於其自身傳統中很難孕育出科學精神等“近代價值”。換言之,中國人應該感謝西方列強的兵艦和鴉片、沒有這種衝擊,中國人將永遠生活在混沌之中。 

  相信深入了解中華文化的人們絕不會同意這種以西方文化(嚴格地説是以歐洲文化)為中心的偏見。

  五 、 中華文化經受的衝擊 

  在中華文化史上,五胡亂華、蒙古族入主中原和西方列強侵入中國,是三次大的衝擊。前兩次,都是落後的文化戰勝了先進的中華文化,最後以中華文化吸收異質文化從而得到豐富、政權重新回到佔有中華文化主體的中原人手中而告終。這最近一次衝擊,則是先進的工業文化對中華農業文化的衝擊,這次衝擊至今還沒有完結。 

  毋庸諱言,現代科學技術和商品經濟對農業社金、遊牧社會形成了巨大的文化衝擊。中華文化是否能夠經受得了?這是關心中華文化的人所十分關心的。 

  人類自其童年時代起,不同人群之間的文化接觸與衝擊就沒有中斷過。時至今日,已難統計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文化有多少在文化接觸與衝擊中消失了。就可以考見的歷史事實而言,大凡文化根基不深、雅俗文化不能貫通相融、國力長期不強的,就極易在激蕩的環境中敗北。 

  所謂根基深,是指文化所及,不僅在文學藝術、飲食起居、禮儀職官這些領域,而且已經形成自己的價值觀、世界觀體系;文化所浸,既在社會上層,也滲透到社會底層,進入整個社會的所有邊沿角落,代代相延。 

  所謂雅俗文化相互融通,是指社會上層文化逐漸普及到社會底層,使俗文化得到豐富提高;社會底層的文化不斷昇華,漸漸被雅文化所吸收,使雅文化不斷充實發展。 

  所謂國力長期強盛,並不是以年計,甚至不以年代(十年)計。試看在中華文化發展史中曾經起到巨大作用的漢、唐、宋、明、清等朝,都是經歷了幾百年才衰落滅亡的。世界史上也不乏這類證據。希臘文化、羅馬文化都不是轉瞬即逝。國力強,證明著其文化的生命力強;國力強則對異質文化的容納消化力大,被融化的可能性小。曾經強大的國家之消亡,總要經歷以強大之國做視世界,以自己的一切均為世上最美好事物的“自我崇拜”階段。而只要墮入“自我崇拜”的迷夢之中,其自身的弱點就將難以發現和承認,弱點的積累和放大將成為國力削弱的主要因素,來自內部(即非來自外部的“敵國外患”)的動力和挑戰將漸漸減弱,於是,前進的步伐也就緩慢下來,直至停滯。這正如《聖經?箴言》所説:“驕橫是毀亡的先聲,傲慢是隕落的前導。” 

  平心而論,中華文化之深厚、歷代雅文化與俗文化之間的交融互動,在人類歷史上都“無出其右者”;中華文化也曾經吃過“自我崇拜”的大虧,至今還是中華民族全體成員痛心疾首的傷痛,而且已經自覺到即使再過一兩個世紀中華民族也難以具備可以“自我崇拜”的本錢。上述三個條件既備,中華民族應該有信心以高昂的精神,以“文化自覺”的意識,繼續應對這第三次的巨大衝擊,並在這過程中發展中華文化,使之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華文化迎接對新“刺激”所做的成功“應戰”,其結果,將不單是中華民族受益。湯恩比説:“超工業化的西方生活方式和中國的生活方式一傳統的中國方式一是僵化的。但是,這兩種方式也都提供了讓人們安居樂業所必不可少的東西。爆炸型的西方方式,是充滿活力的,僵化型的中國方式是穩定的。根據歷史上類似的發展情況看,西方目前的優勢很有可能被一種混合而統一的文化所取代,那麼西方的活力就很有可能與中國的穩定恰當地結合起來,從而産生一種適用於全人類的生活方式一這種方式將不僅使人類得以繼續生存,而且還能保證人類的幸福安寧。” 

  “如果共産黨中國能夠在社會和經濟的戰略選擇方面開闢出一條新路,那麼它也會證明自己有能力給全世界提供中國和世界都需要的禮物。這個禮物應該是現代西方的活力和傳統中國的穩定-者哈當的結合體。” 

  現在,新路正在探索中開闢,中華民族,作為擁有人類歷史上獨一無二的悠久博大文化的偉大民族,為人類的繼續生存、幸福和安寧做出自己的貢獻,應該説是責無旁貸。 

  (許嘉璐,第十屆、第十一屆民進中央主席)

[責任編輯:張瑞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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