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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安林:四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啟示

2012-07-28 18:1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28日下午舉行了議題為“和平發展回顧與前瞻”的專題研討,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臺港澳研究所所長嚴安林發表了題為《四年來兩岸和平發展的啟示》專題演講。(台灣網 于斯文 攝)

  台灣網7月28日哈爾濱消息 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28日下午舉行了議題為“和平發展回顧與前瞻”的專題研討,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臺港澳研究所所長嚴安林發表了題為《四年來兩岸和平發展的啟示》專題演講。以下為演講全文:

  四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啟示

  嚴  安  林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院長助理、教授

  (2012年7月28日)

  2008年5月兩岸關係出現和平發展新局面以來,在短短四年時間裏,兩岸關係呈現了大交流、大合作與大發展的態勢,和平發展成果顯著,和平發展態勢良好。因此,總結兩岸關係四年來和平發展的實踐與經驗,對於兩岸關係未來發展無疑具有重大的啟示意義。

  個人認為,四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給了我們相當多的啟示,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獲得持續發展的有力保證,堅持與鞏固兩岸雙方共同的政治基礎至為重要

  兩岸之間共同的政治基礎就是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2008年之前民進黨執政8年期間,因為民進黨否認“九二共識”,堅持“臺獨”立場,推行“臺獨”政策,所以,兩岸關係一直處於緊張與僵持狀態。兩岸關係之所以在2008年5月開始出現和平發展的嶄新局面,是因為2008年3月選舉中重新取得執政權的馬英九與國民黨繼承了2005年4月連戰榮譽主席與胡錦濤總書記達成的兩岸和平發展五項共同願景,馬英九與國民黨承諾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政治立場。正是兩岸雙方擁有了這一共同的政治基礎,彼此之間有了初步的政治互信,兩岸之間原先緊張與僵持的政治關係才得以緩和。

  四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實踐已經證明,並且將繼續證明:只有兩岸雙方堅持共同的政治基礎——“九二共識”、反對“臺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會平順;如果離開了這個共同的政治基礎,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就一定會遇到波折。特別是臺灣歷經2012年1月14日選舉,“九二共識”經受了嚴峻的考驗,不僅是達成20年來的“九二共識”在臺灣社會與海峽兩岸得到了極大的普及化,而且“九二共識”的內涵得到了豐富與提高,“九二共識”經濟化、“九二共識”民生化、“九二共識”去“污名化”,“九二共識”得到了兩岸民眾的普遍認同,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的地位得到了鞏固與強化,成為臺灣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條件,甚至成為東亞地區和平穩定的重要保證。

  二、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源源不斷向前發展的動力和源泉,落實與深化以民為本、為兩岸民眾謀福祉的施政理念則是基本的也是根本的途徑

  悠悠萬事,民生為大!民生問題是兩岸關係中的重大問題。這不僅是因為兩岸關係的主體其實是兩岸民眾,兩岸民眾是兩岸交流與合作中的“主角”,而且與兩岸執政黨——中國共産黨與中國國民黨的宗旨和理念是相一致的。

  中國共産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執政為民、以民為本的宗旨,始終不渝地落實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執政理念,表現在兩岸關係中就是真誠地為兩岸同胞謀福祉。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我們任何時候都要把兩岸同胞的利益放在首位。凡是關係到臺灣同胞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認真對待,凡是對臺灣同胞作出的承諾都要認真履行。”

  中國國民黨也一直主張“為民服務”,尤其臺灣是一個選舉社會,民意對政黨的支援是決定政黨選舉輸贏的決定性因素,民意對政策的支援與否是決定政策能否成功實踐的關鍵因素。因此,馬英九與國民黨也一直強調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需要堅持“對人民有利”的原則。從而,如何不斷地為兩岸民眾謀福祉,是兩岸執政者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的永恒課題。四年來,兩岸無論是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還是各方面的交流交往,不僅要讓兩岸民眾真正地參與到兩岸各方面的大交流中,而且要讓兩岸的一般民眾從和平發展中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本取向是要讓兩岸人民得到實惠,這是兩岸雙方共同面臨的課題。只有這樣,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才能得到兩岸民眾的切實的擁護與支援,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也才能獲得源源不斷的強勁動力。

  三、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穩步前進的態勢,鞏固與增進兩岸之間的政治互信十分必要

  要讓兩岸之間的和平發展保持穩步前進的良好態勢,不僅需要兩岸雙方堅持共同的政治基礎,而且鞏固與增進兩岸之間包括兩岸執政當局之間的政治互信也是一個重要而急迫的課題。

  其一:兩岸政治互信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提與基礎。民進黨執政時期,由於陳水扁當局瘋狂追求“臺獨”意識形態,對大陸政策出爾反爾,致使兩岸間沒有任何互信可言,更使兩岸關係陷入緊張與僵持局面。馬英九執政後,承認“九二共識”,堅持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兩岸間政治互信的建立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奠定了基礎。

  其二:兩岸政治互信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根本保證。兩岸間有了基本的政治互信,才有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兩岸間有了能夠不斷增進的政治互信,和平發展的新局面才能不斷地向前發展,並不斷地得到鞏固;兩岸間的政治互信不斷地發展,未來兩岸之間的軍事互信、安全問題等也才能得到有效的、妥善的處理與解決。

  其三:兩岸政治互信是兩岸各方面交流的政治基礎。兩岸由於長達60年的分離,各自的發展道路不盡相同,政治理念與觀念等差異頗大,因而在即使是經濟、民間與社會乃至文化的交流交往中,難免都會存在政治上的差異與問題,經濟交流與合作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由於政治上問題也産生交流上的困難。因此,兩岸政治互信也是兩岸經濟合作、人員往來無法回避的問題。

  其四:四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實踐已經證明:政治互信得到加強,兩岸之間關係就會加強;如果政治互信受到損害,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程度也就受到影響。而要增進兩岸之間的政治互信,首要的問題是兩岸雙方都需要易位思考,尊重對方的核心關切,需要謹慎處理一系列敏感的問題。

  四、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加強與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化建設是兩岸雙方面臨的共同課題

  2008年5月後兩岸實現了三通,兩岸合作的框架率先在經濟領域得以實現,但兩岸在社會、文教、政治與軍事方面的框架的建構嚴重滯後,甚至説尚未真正開始,而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景,制度化建設成為必然的路徑選擇。

  1、何謂制度化建設?

  兩岸關係事實上是透過兩岸之間的各種交流交往的實踐所建構起來的,四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重要的特徵是兩岸在經濟、文化、社會甚至於政治方面的高度的交流、融合與相互依存度的日益深化,但同時,由於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和平發展的兩岸關係確實存在著不確定性。因此,兩岸關係的制度化,是指兩岸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在兩岸互動與博弈進程中,通過正式與非正式、自覺與非自覺的形式而形成的、約束兩岸執政當局與人民行為的一種規則,包括自發演進的過程與人為設計的過程共同與相互交織而形成。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就是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進行制度性的整體設計,通過建立各種交流合作機制,使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走上正常化、穩定化、規範化與法制化的軌道。

  2、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的必要性。

  兩岸關係制度化,既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內在需求,也是兩岸雙方的共同需要,更是兩岸民間社會的共同呼籲。

  其一: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存在著制度化建設的缺失。1949—1987年兩岸軍事衝突與政治對峙30多年中,兩岸之間只有軍事衝突,事實上沒有“關係”。1987年蔣經國先生開放老兵經第三地返回大陸探親,特別是1991年海基會與海協會相繼成立,在1992年10月兩會經過香港會談、達成“九二共識”協商基礎後,兩岸才開始若干制度化的溝通與聯繫。當然,由於臺灣政治局勢不斷變化與“臺獨”勢力的干擾,兩岸間的制度化建設時續時斷,直到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上任,兩會之間協商與談判才進入真正意義上的制度化,兩岸之間各方面制度化建設也才得以展開。無論如何,兩岸關係中的一個鮮明特徵是民間交流與需求遠遠地走在官方關係前面,制度化建構明顯相對滯後,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兩岸各方面交流與合作的需要。尤其是2008年5月以來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經導致了兩岸關係60多年來,最重大、最深刻的變化。

  其二:兩岸和平發展呼喚制度化建設。目前乃至於今後比較長時間裏,兩岸之間的和平是一個基本狀態,但兩岸之間和平狀態事實上缺乏穩定性,從而需要探討如何使兩岸之間的和平發展狀態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成為了兩岸雙方面臨的共同課題。根據臺灣公佈民調,72.8% 的臺灣民眾支援通過制度化協商來處理兩岸交流問題。所以,臺灣《旺報》提出兩岸應推動建立“後ECFA時代”兩岸可長可久的新合作機制。

  其三:制度化是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標誌。制度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的行為規範與制度化的體現,制度化建設也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兩岸之間建立起制度化的協商與合作關係,不僅有利於和平發展局面的鞏固與深化,而且制度化的合作為解決兩岸之間的社會衝突、實現利益整合提供了良好的途徑。因此,制度化的建構成為兩岸和平發展的必然要求與歸宿,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戰略選擇,也是必然的選擇。

  其四:制度化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根本保證。兩岸之間歷經幾十年政治對立與衝突後走向和解,和平與和解的兩岸關係需要制度化才能長久,需要制度化的協議才能持久,因此,制度化也是兩岸和平發展的保證。

  其五:制度化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效益最大化。兩岸和平發展是對兩岸雙方、兩岸民眾各方面利益都有利的發展局面,制度化的建立在於使兩岸雙方的交流與合作具有穩定性,也能使雙方之間的合作效益極大化,當然最終有利於兩岸民眾的根本利益。

  其六:制度化有利於應對經濟全球化與區域一體化的國際形勢。面對全球性經濟與金融危機,面對歐債危機的持續深化,面對東亞經濟發展一體化形勢,兩岸和平發展唯有實現各方面合作的制度化,方可順應東亞經濟整合的趨勢,也方可共同應對國際經濟、金融危機與歐債危機的衝擊。

  3、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的可行性。

  其一:中國大陸在兩岸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上的積極立場。大陸對兩岸關係制度化建設的立場與政策比較積極與堅決,這一方面是因為大陸內部在兩岸建立制度化框架上的政策立場已經取得共識,另一方面是歷經民進黨執政8年的教訓,大陸深切地認識與體會到兩岸合作甚至建立制度化合作的重要性與迫切性。中國大陸對兩岸和平發展制度化的建設最集中的論述是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所做的《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重要講話,不僅提出了兩岸簽署經濟合作綜合性協議的主張,而且首次提出推動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與協商簽署兩岸文教交流合作協議的重大主張,是大陸在兩岸制度化建設上的全面性、系統性的政策論述。

  其二:馬英九也多次提出“和解制度化”。2011年5月12日,馬英九在對美國CSIS視訊談話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兩岸“和解制度化”的概念,馬英九説:“臺灣不會從事軍備競賽,接下來會力求兩岸和解、發展的制度化,未來一旦要逆轉、推翻制度,就要付出非常高的代價,雙方關係倒退,對兩岸人民都會增加痛苦。”馬英九所提出的“和解制度化”應該是指兩岸政治與軍事意義上的和解。

  其三:臺灣民意支援兩岸和平制度化。求和平、求發展、求穩定是臺灣的主流民意。從臺灣無論藍、綠還是政治立場比較中立的各種學術機構的民意調查都顯示,要求兩岸和平是臺灣絕大多數民眾的呼聲。2012年1月14日馬英九連任成功顯示:臺灣的民眾與多數民意以支援馬英九連任的選票展現了對於臺灣與兩岸發展方向的選擇,既鼓勵馬英九繼續朝對的方向努力,更提醒始終否定“九二共識”的民進黨,積極面對兩岸對話的重要。因此,在未來四年任期中,為兩岸建立可大可久的和平發展架構、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制度化應該是馬英九團隊在兩岸關係方面的主要使命。

  4、推動兩岸關係制度化建設的基本思路。

  其一:堅持反對“臺獨”的政治立場。一方面要建立反獨的制度,因為“臺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是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最大禍害,也是阻撓兩岸協商談判的最大障礙。因此,只有堅決遏制“臺獨”分裂活動,才能使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得以穩定,也才能使兩岸順利開展協商具備必要的前提條件。二是要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賈慶林指出:“要和平不要對抗,要穩定不要動蕩,要發展不要倒退,這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大勢,也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期盼。”

  其二: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態勢。不僅要積極、穩妥地部署與推動兩會之間的制度化協商,而且要使之規範化,同時要有中、長期的規劃與設計,使兩會間的溝通與協商既可應對兩岸間可能出現的任何突發事件,又能夠按照兩岸民間交流的實際需要與兩岸政治發展的遠景進行協商,以建立可長可久的兩岸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與保障。其中包括:有步驟地推動兩岸政治關係的常態化,推動兩岸互設綜合性的辦事處,通過召開“兩岸和平論壇”進行有關“兩岸和平協議”的對話和討論,通過兩岸有關“軍事互信機制”的對話與軍事信任措施的初步實踐,通過兩岸在涉臺事務中的停止內耗、推動兩岸民間組織共同參與國際活動等,推動兩岸關係的正常化乃至於最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建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化框架。

  其三:堅持基本的政治立場。包括一個中國原則、平等協商原則與共同繁榮原則。平等協商、務實面對與處理政治難題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建設的客觀與內在的要求,也是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化框架的不二法門。兩岸共同繁榮則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本質要求與目標所在。

[責任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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