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最高人民法院發佈36條措施為臺胞臺企提供同等待遇
台灣網3月27日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10點在國臺辦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主持本次新聞發佈會。
人民日報記者提問:最高人民法院剛剛發佈了《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請發言人介紹有關情況。
安峰山表示,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在司法領域推出的專業性、綜合性、普惠性涉臺政策措施,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佈依法全面平等保護臺灣同胞、臺灣企業合法權益的系統性、規範性措施。
安峰山介紹,《若干措施》立足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為臺胞臺企提供同等待遇,提出了四大方面、36條措施。一是要堅持公正高效司法,依法保障臺胞臺企各項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二是要完善涉臺案件的全流程便民利民措施,為臺胞臺企提供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三是逐步擴大臺胞參與司法,為廣大臺胞投入國家法治建設創造更好條件。四是加強涉臺審判執行組織機構建設,不斷提高管理保障水準。有關具體情況,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召開了專題新聞發佈會,作了詳細介紹,大家也可以登錄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查詢。
安峰山進一步表示,《若干措施》積極回應了臺灣同胞的需求和關切,展現了司法機關為臺灣同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決心和誠意。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的進程中,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廣大臺胞臺企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有力的保護,司法獲得感也會不斷增強。(台灣網 汪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