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設25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
東方網8月30日消息:據《勞動報》報道,《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方便本市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上海市公安局在全市設立25個受理點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業務。下月起,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至本人居住地所在區的受理點申請辦理。
據了解,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本人需一同前往受理點。監護人應當同時交驗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申領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需交驗本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並遞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黃浦區受理點為打浦橋、半淞園派出所;徐匯區受理點為徐匯公安分局人口辦、田林新村派出所;長寧區港澳臺居民可至周家橋派出所辦理;靜安區可至江寧路派出所;普陀區受理點為白玉派出所;虹口區為嘉興路、廣中路派出所;楊浦區為江浦路派出所;浦東新區有3個辦理點,分別為花木、梅園新村、唐鎮派出所;寶山區為大場、雙城、顧村派出所;閔行區、松江區、崇明區、金山區辦理點分別為閔行區證照辦理中心、松江公安分局、城橋派出所、山陽派出所;嘉定區居民至新成、馬陸派出所辦理;青浦區為夏陽派出所;奉賢區為江海、南橋派出所。
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住證,符合辦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可在受理點領取或自願選擇通過郵政速遞方式領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