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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佈“粵臺48條”回應臺胞訴求分享廣東紅利

2018-07-27 13:16: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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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發佈“粵臺48條”回應臺胞訴求分享廣東紅利

  廣東省政府新聞發佈會現場。(視頻截圖)

  台灣網7月27日訊 26日下午,廣東省政府舉辦新聞發佈會,宣佈廣東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促進粵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臺48條”)從即日起發佈實施。“粵臺48條”明確了廣東將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的待遇。同時,逐步為臺灣同胞在粵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廣東居民同等的待遇,讓臺商臺胞更加踏實地留粵創業生活,分享祖國大家庭發展紅利。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31條惠及臺胞措施”,3月份以來,廣東省臺辦、省發改委經商59個省直有關單位,結合廣東實際,制訂了《關於促進粵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臺48條”)。

  廣東省臺辦副主任陳林佐介紹,“粵臺48條”由“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待遇”和“逐步為臺灣同胞在粵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廣東居民同等的待遇”兩部分構成,具體包括13個板塊,共48條措施。其中,第一部分包括項目支援、擴大準入、技術研發、基建採購及混改、用地保障、拓展市場、農業和金融等7個板塊28條措施;第二部分包括職業資格、人才支援、基金及評獎、文化學術民間交流、影視合作及圖書進口、就業創業學習生活便利化等6個板塊20條措施。

  陳林佐強調,“粵臺48條”既體現了指導性、政策性,又注重實效性、可操作性,具有四個主要特點:

  1、聚焦“同等待遇”。為支援臺企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粵臺48條”提出臺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廣東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可與廣東企業等各類資本同等條件參與省內各級政府的交通基礎設施PPP項目等合作建設。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臺資企業與廣東企業同等條件適用省土地保障與優惠政策。在個人評獎方面,提出臺胞可參評廣東省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三八”紅旗手等。

  2、共用“廣東紅利”。“粵臺48條”把近年來廣東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擴大對外開放、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等系列政策利好和發展機遇率先與臺企臺胞分享。在支援臺企技術研發方面,提出重點支援臺資企業開展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和綠色化技術改造,加大臺資研發機構的支援力度等。在擴大市場準入方面先行先試,提出臺灣同胞在廣東省申辦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參照港澳居民執行,達135項。

  3、著眼“粵臺融合”。為促進粵臺産業融合發展,“粵臺48條”提出重點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智慧裝備、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等製造業新興支柱産業的臺資企業發展。為推動粵臺人文融合,提出著重加強文化學術民間交流。

  4、回應“臺胞訴求”。“粵臺48條”切實回應臺企臺胞的普遍訴求。在政府採購方面,提出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申請參與廣東省政府採購活動,可按廣東省企業同等條件申請納入廣東省創新産品清單,並享受政府採購鼓勵措施。為方便臺胞來粵就業,提出在政務和民生服務資訊系統及平臺中體現惠臺政策措施,臺灣同胞可憑臺胞證註冊登錄“中國公共招聘網”“廣東就業網”“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才網”,查詢適合的崗位招聘服務及相關資訊。

  據悉,廣東作為對臺工作大省,是臺商臺胞最早登陸、最集中的地區之一。截至2018年3月底,廣東累計引進臺企27000多家,合同臺資累計約840億美元,實際使用臺資累計約660億美元。臺資作為廣東第二大境外資金,臺資規模和粵臺貿易額連續多年位居大陸各省市(區)前列。2017年,粵臺進出口貿易額650多億美元,約佔同期兩岸貿易總額1/3強,臺灣從中獲得了500億美元的順差;約20多萬台灣同胞常年居住廣東,在粵就學臺灣學生有1.2萬人,臺企臺胞為廣東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積極貢獻。(台灣網 張玲)

  《關於促進粵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臺48條”)全文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