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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學2024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2024-02-26 14:35:00
來源: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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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雙一流”建設高校。

  北京交通大學作為交通大學的三個源頭之一,歷史淵源可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創辦的鐵路管理傳習所,是中國第一所專門培養管理人才的高等學校,是中國近代鐵路管理、電信教育的發祥地。

  學校形成了“一校多區”的辦學格局。在被稱為“學府勝地”的北京市海澱區建有東西兩個校區,總面積近1000畝,建築面積100余萬平方米;在山東省威海市建有威海校區,佔地面積1000余畝;各校區均具有完善的教學、科研設施,校園環境優美。

  學校始終瞄準科技發展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全面參與了鐵路大提速、青藏鐵路建設、大秦鐵路重載運輸、磁懸浮列車、高速鐵路建設和城市軌道交通核心技術自主研發等中國軌道交通發展的重大歷史事件,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完全自主智慧財産權、處於國際先進水準的原創性重大成果,為服務交通、物流、資訊、新能源等行業以及北京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學校以資訊、管理等學科為優勢,以交通科學與技術為特色,工、管、經、理、文、法、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完備的學科培養體系。學校在國內外知名的大學、學科排行榜中穩步提升,在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行中進入500強。15個學科入圍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交通運輸工程學科4次排名世界第一;15個學科入圍U.S.New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8個學科進入QS世界頂尖學科排名;6個學科入圍THE世界大學學科排名;26個學科入圍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名,交通運輸工程、系統科學繼續蟬聯全國第一;8個學科進入ESI前1%,工程學保持ESI前1‰。建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7個,工作站1個;有一級學科博士點2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4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2個、二級學科碩士點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9個。

  學校經濟管理學院2022年通過EQUIS,AACSB和AMBA &BGA國際商學院三大認證,成為全球第116所通過三大認證的商學院。語言與傳播學院有5個專業或國家級或北京市一流專業建設點。

  學校合作交流覆蓋面廣,學生活動豐富多彩。與美、英、德、法等51個國家的247所大學及著名跨國企業建立了合作關係。積極傳播中國文化,在比利時魯汶、巴西坎皮納斯共辦有2所孔子學院。通過國際雙學位、學期交換、短期交換等項目積極開展在校學生國際交流活動。與港澳臺地區二十余所高校和企業開展學生交換、短期培訓和夏令營活動等,連續多年舉辦品牌活動“京港大學生普通話研習營”“兩岸大學生研習營暨青年領袖論壇”。

  學生活動豐富多彩,各類學生社團100余家,學生藝術團排演的《長征組歌》和原創話劇《茅以升》獲得熱烈反響,各類體育運動隊屢獲佳績,為交大校園帶來勃勃生機。近年來畢業生深造率超過66%,出國深造中超過70%學生進入世界前100強名校。

  2024年,根據教育部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有關精神,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成績,通過材料審核和綜合評價,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擇優選拔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一國兩制”和國家統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的,應在5月1日前上傳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3.參加2024年學測,英文科目達到頂標級,語文、數學 A、自然科目均達到前標級,其中報考理工類專業,數學A科目須達到頂標級。

  4.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專業錄取標準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招生專業和名額

  招生總名額最多不超過5人,各專業招生名額視具體生源情況而定。申請者可報考專業如下:

  

專業名稱

招生類別

學制

所屬學院

學費(人民幣)

數字經濟

金融科技

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

工程管理

理工類

4年

經濟管理學院

5000元/學年

經濟學

金融學

會計學

財務管理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供應鏈管理

文理兼收

4年

5000元/學年

英語

西班牙語

葡萄牙語

文理兼收

4年

語言與傳播學院

5500元/學年

傳播學

網路與新媒體

文理兼收

4年

5000元/學年

 

  ①因招生專業公佈較早,若有調整,以當年教育部批復的實際招生專業為準。

  ②各專業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標準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包括:經濟學、數字經濟、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工程管理。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1日。

  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以及我校要求的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的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

  我校要求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的其他材料如下(下述第1項為必需材料,第2項根據考生個人實際情況選擇提供):

  1.個人陳述(請從申請我校的理由以及申請人的自我評價、興趣特長、學習能力及學業水準、成長中記憶深刻的事件經歷及收穫、對大學學習生活等方面的計劃設想、未來職業規劃等多個方面情況進行陳述,字數1000字左右)。

  2.其他能夠體現申請者能力水準的材料(僅限高中階段的材料。填寫參加過的具有代表性的各類種活動,主要包括:(1)學術活動:參加的各類學科競賽、科研活動、徵文比賽、創新大賽等;(2)文體活動:參加的各種文藝、體育活動;(3)社會活動:如義工活動、學生組織活動、公益活動等。請附獲獎證書、公開發表作品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注意事項: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須對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清晰、準確負責。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資訊錯誤,以及申請材料模糊不清、缺失、無效或虛假,將無法通過初審,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系統工作安排如有變動,以報名系統公告為準。

  四、審核考核

  1.審核

  我校將對報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暫定於4月中旬通過報名系統公佈(報名系統會通過站內資訊等方式進行提醒)。請報名考生及時關注,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申請者本人。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後續面試考核。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績,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2.考核

  報名系統顯示通過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將採取線上遠端面試方式。考核時間暫定於4月下旬。具體日期及安排請以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資訊網公佈的考核通知為準。

  若考生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視為個人放棄此次招生報名申請。

  五、錄取

  根據考生的學測成績、面試情況等綜合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將在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資訊網公示,並於5月15日前通過報名系統公佈。

  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考生錄取確認後,我校將於2024年7月中旬前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若出現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開展徵集志願,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于5月21日至31日期間進行徵集志願報名。具體安排將根據我校實際錄取確認情況以及教育部徵集志願安排另行通知。

  、入學、在校管理、獎學金

  被北京交通大學錄取的學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持錄取通知書來學校報到。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未如期報到且又未請假者取消入學資格。具體事宜請參考隨錄取通知書一起發出的《北京交通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臺灣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我校學生管理相關各項規定。新生入學後,將與大陸新生一起參加學校組織的新生統一身體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要求或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僅體檢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臺灣學生在讀期間可與大陸學生同等申請北京交通大學各類獎學金,還可申請“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等專項獎勵。

  、頒發學歷證書及種類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本科畢業要求的,頒發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相應專業學士學位證書。

  、學費和其他費用

  臺灣學生學費與大陸同年級同專業學生相同。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住,收費標準與大陸學生相同,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住宿費750元至1200元。學費和住宿費如遇國家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最新規定。

  九、其他

  1.依據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委辦、監察處接受舉報、考生申訴郵箱jwss@bjtu.edu.cn。

  2.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請、考核費用。

  3.我校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相關工作。

  4.如有未盡事宜,我校會在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資訊網發佈通知,請及時查看。

  5.本簡章由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繫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

  郵遞區號:100044

  電 話:(8610)51688441 傳真:(8610)51688421

  電子郵箱:bjtuzs@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資訊網:https://zsw.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學主頁:https://www.bjtu.edu.cn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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