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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2-04-22 16:53:00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網
字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

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2〕15號

HNPR—2022—01011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8日??

 

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

  為落實好國家關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有關決策部署,振作工業經濟運作,穩定工業經濟增長,確保全年工業經濟運作在合理區間,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關於財政稅費政策

  (一)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範圍:一是資訊傳輸業、建築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産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産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産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須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重復列出)

  (二)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等優惠政策。(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工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前述優惠政策。對工業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統一標準認定。(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從2022年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加大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降低企業社保負擔,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關於金融信貸政策

  (六)大力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落實對銀行支援製造業發展的考核約束。推動國有銀行優化經濟資本分配,向製造業企業傾斜,繼續保持製造業中長期貸款較快增長,2022年全年增加350億元以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活動,推廣銀稅、銀保、政銀擔等合作互動模式。緊密結合製造業企業生産經營週期,合理確定融資期限,健全製造業融資“白名單”企業制度,引導金融機構為“白名單”企業定制融資方案,開發專屬産品,提供差別化融資支援,提升融資支援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稅務局、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爭取和落實好人民銀行對地方法人銀行激勵資金、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援。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規範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加大銀行機構普惠小微貸款力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按照國家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要求建立省級項目庫,引導金融資源向工業綠色低碳領域匯聚。落實煤電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政策,用好碳減排支援工具和支援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推動金融機構加快信貸投放進度,支援碳減排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大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推廣以資訊共用為基礎的“信易貸”模式。深化産融合作,落實産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專項政策。搶抓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機遇,引導製造業企業積極對接資本市場。進一步發揮好省內各類産業基金作用,積極爭取國家重大基金支援省內工業企業。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REITs)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關於保供穩價政策

  (十一)堅持綠色發展,按國家統一部署,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準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準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準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於支援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持續密切關注國際國內鐵礦石、化肥等大宗原材料市場供需和價格變化,加大省內原材料市場供需和價格變化運作監測頻度力度,強化原材料行業預警預判,強化市場監管執法,維護合理的價格秩序。嚴格執行國家價格調控有關政策,增強省內基礎工業産品、重要生活物資、農資化肥、關鍵新材料等原材料産品供給穩價能力。嚴格落實國家進一步強化大宗商品期現貨市場監管政策措施,嚴厲打擊散佈虛假資訊、哄抬價格等各類違法行為和資本無序炒作,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穩價。支援企業投資開發鐵礦、銅礦等國內具備資源條件、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礦産開發項目;推動廢鋼、廢有色金屬、廢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提高“城市礦山”對資源的保障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與煤炭優質産能富餘省份對接,提高發電供熱化肥用煤中長期合同履約水準,推動煤電企業提高發電出力,按規定做好骨幹水庫儲水保水工作,提升全流域整體頂峰能力。加強供需形勢研判和預測預警,制定好能源保供應急預案,做實做細能源電力保供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水利廳、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關於投資消費和外貿外資政策

  (十四)強化産業項目建設,增強發展後勁。以“十大産業項目”為重點,結合推進産業“萬千百”工程項目建設,深入開展産業項目建設年活動,實行億元以上製造業項目定期調度監測機制。加強投産項目跟蹤服務,對2021年以來投産項目建立三年服務期制度。強化對項目産能利用率和營收、稅收、就業貢獻等發展質效情況評價考核,擇優發佈年度綜合績效優秀産業項目。加強産業佈局引導,抓好“五好園區”建設。動態做好項目儲備,瞄準省內特色優勢企業,逐一指導、滾動編制企業三年投資發展方案,提供所有精準服務,引導企業紮根湖南,深耕主業,迭代創新,做強做優。實施“紓困增效”專項行動,促進增強企業綜合實力。大力促進市場主體高品質發展,落實“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行動,積極培育發展專精特新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産業鏈領航企業,推動製造業企業加入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計劃。(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主動對接國家光伏産業創新發展專項行動,積極發展分佈式光伏。把握市場機遇,促進太陽能電池、風電裝備等相關産業鏈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供電煤耗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上煤電機組改造升級,因地制宜實施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落實“十四五”每年新增400萬千瓦供電能力等目標要求,加快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儘快推進“寧電入湘”特高壓直流工程建設,帶動相關裝備製造業投資。(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七)制定出臺工業領域以及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等重點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對標國家重點領域能效要求,有序開展節能降碳行動。組織梳理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能效清單目錄,制定分類提效達標方案。對能效水準低於國家行業基準水準的存量項目,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在建、擬建項目按照國家行業能效標桿水準建設,推動能效水準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準。鼓勵推動綠色低碳共性關鍵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和相關設施裝備攻關,加快先進適用節能低碳技術産業化應用,進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按照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部署要求,圍繞“製造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八大領域,結合湖南産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加快推進製造業核心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湖南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優勢企業、行業協會、研究院所、創新平臺等作用,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和産業發展關鍵環節,按照國家“揭榜挂帥”等創新模式,組織實施一批自主可控重大技術裝備産業化、工程化和迭代應用重點項目。大力發展智慧製造,積極打造示範工廠和應用場景,加快推廣成熟智造技術,實施生産線和工業母機改造,提高産品供給水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根據國家産業基礎再造重點領域和方向,編制全省産業基礎發展實施方案,梳理提出我省産業基礎發展主要領域,爭取國家佈局支援,組織實施一批突破核心基礎零部件、核心基礎元器件、基礎材料、基礎工藝、産業基礎技術、基礎軟體領域關鍵技術重大項目,積極打造産業基礎創新發展高地。(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持續實施全省數字新型基礎設施標誌性項目,建設國家級網際網路骨幹直聯點,大力部署新一代通信網路基礎設施,加大5G網路和千兆網建設力度,儘快啟動一批中小城市基礎網路完善工程。加快推進國家超算中心算力升級、長沙人工智慧創新中心等項目建設,優化數據中心佈局,提高算力基礎設施支撐能力。積極培育新的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先進製造業集群,打造産業發展新引擎。前瞻謀劃未來産業,落實國家未來産業孵化與加速計劃,編制出臺未來産業發展規劃。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力爭在種業、計算、裝備製造、北斗應用、海洋工程、生命健康等領域取得一批原創性科研成果,積極參與國家北斗産業化重大工程。深化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積極發展和運用工業網際網路,持續打造一批製造業數字化轉型典型應用場景。(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組織開展多種類型的産業對接、展覽展示及商品促銷活動,規範和發展新經濟。搶抓資訊消費升級機遇,推動傳統線下業態供應鏈和運營管理數字化改造。進一步落實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的《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積極組織供需對接活動,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中小企業採購規模。出臺支援新能源汽車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實施降低汽車物流成本有效措施。健全家電回收處理體系,落實國家家電生産者回收目標責任制。適時在家電等領域推出新一輪以舊換新行動,積極推動信創工程行業應用和超高清視頻應用推廣,鼓勵開展新型墻體材料等綠色建材、新能源汽車、智慧家電下鄉行動。積極推進內河老舊船舶更新改造。持續實施品牌提升工程,抓好湖南省“十四五”品牌發展規劃落地,完善品牌工作機制,著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核心技術的優質品牌。開展品質技術幫扶“巡迴問診”,鼓勵企業建立品質追溯機制,落實企業品質主體責任。(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落實好國家外貿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抓實抓好外貿信貸投放,進一步發揮好海外倉作用,保持製造業進出口較快增長。依託長沙、岳陽、衡陽等國家物流樞紐,拓展水運、空運、鐵路國際運輸線路,推動構建支撐“全球採購、全球生産、全球銷售”的國際物流服務網路。規範對海運市場主體收費行為,優化外貿企業與船運企業合作模式,推動國際物流降本增效。繼續拓展和發揮中歐班列作用。(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立足湖南“一帶一部”區位優勢和重點産業領域優勢,深入實施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方案,深化長三角地區、長江經濟帶等區域合作。出臺湖南省承接製造業轉移實施意見,發揮省內國家級新區、湘南湘西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等作用,深化與沿海地區及中西部省份的産業合作,高水準承接新興産業和産業鏈關鍵環節轉移。落實國家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和《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完善要素保障和外籍人員便利政策,積極支援外商投資高端製造業,促進外資研發中心創新發展。利用中非經貿博覽會、湖南—歐洲經貿活動周、迪拜世博會、進博會等國際知名展會平臺,鼓勵引導省內優質企業深化全球推介合作。辦好具有國內影響力的重大會展活動,搭建外商、外資企業與省內企業的合作平臺,鼓勵“以商招商”“以企引企”,開展産業鏈引資、引智、引技,加快推動外商“請進來”投資製造業和省內優質企業“走出去”開展産能合作,提升“湘品”市場佔有率和影響力。加強招商引資簽約項目跟蹤服務,強化項目落地責任機制,實施履約率考核。(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關於用地、用能和環境政策

  (二十四)保障國家和省重大産業項目土地供應,支援産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援不同産業用地類型按程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推行彈性年期供應、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新型産業用地等創新工業用地供應制度,降低工業企業用地成本。(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二十五)落實能耗“雙控”有關政策,嚴格能耗強度管控,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保障工業發展合理用能。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完善能耗考核方式,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落實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堅持精準實施企業生産調控措施。對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儘快開工建設。(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六、保障措施

  省級層面建立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協調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政策落實情況督導評估。各市州、縣市區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分析研判,強化對工業經濟運作跟蹤監測,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設立産業觀察點,建立産業鏈供應鏈苗頭性問題預警機制,同時及時發現並宣傳推介好經驗好做法,穩定發展預期。各級各有關部門對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做好政策儲備和風險防範預案,特別是做好防範疫情影響、保持穩定生産的工作預案;要加大企業在重要節假日開復工情況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本政策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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