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就臺灣居民申領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和身份證作完整準確說明
2025-12-03 10:28:00
來源:中國臺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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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臺灣網12月3日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張縌主持本次新聞發布會。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海峽兩岸》記者:近期,網絡上關注臺胞申領大陸身份證件的新聞很多,可否請發言人詳細介紹一下有關證件的申領條件、流程和所需材料。
張縌:臺灣居民自願申領大陸身份證件是其享有的合法權利。為防止別有用心人士混淆視聽、歪曲解讀,方便臺胞申領大陸有關證件,借此機會我就臺灣居民申領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和身份證有關申領條件、流程和所需材料作完整準確說明。我們精心制作了圖表,以助大家更好了解情況。
一是臺灣居民居住證,是大陸有關主管機關專門為滿足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便利化需求而制發的證件。
根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臺灣居民來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申領。申領臺胞只要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在大陸的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即可正常辦理。
二是臺灣居民定居證,是發放給經批準來大陸定居落戶的臺灣居民到定居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手續的證明。
根據《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臺灣居民符合投靠大陸直係親屬、係大陸居民配偶、在大陸投資以及專業領域人才等情形的,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定居申請。申請人申請時應當提交《臺灣居民來大陸定居申請表》、本人證件照片、有效的臺灣地區身份證和出入境證件以及與申請事由相對應的證明文件等材料。經批準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為其簽發《批準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自2024年1月1日起,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實施鼓勵臺灣居民來閩定居落戶政策,支持臺胞在閩定居落戶實現“願落盡落”。
三是大陸居民身份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有關規定,臺灣居民回大陸定居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持《批準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後,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流程與大陸居民一致。
在此,我還要再強調幾點。一是臺灣居民申領上述證件完全是自願行為;二是我們也注意到,一些不法機構在網上虛假宣傳可為臺灣居民代辦大陸身份證並借機牟利,我要提醒廣大臺胞,在申領上述證件過程中,除辦證機構收取證件工本費外,其他任何非官方機構和人員以代辦、中介等名義提供有償服務的行為都是非法和違規的,要謹防上當受騙;三是大陸相關主管部門在受理、審核、批準過程中,將依法嚴格保護臺灣居民有關申請材料,不會泄露當事人個人資料和證件信息。我也再次提醒廣大臺灣同胞,要妥善保管好證件及個人隱私信息,以防外泄。(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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