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還砸鍋,絕對不行!
大陸執法部門近日對臺灣遠東集團在大陸多地的企業處以罰款及追繳稅款約4.74億元人民幣。這是國臺辦本月初表態絕不允許“臺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之後,大陸首次有明確警示意味的出手。
遠東集團作為臺灣最知名的五大家族企業之一,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赴大陸投資,目前在大陸各地直接投資的二級企業近30家。然而,根據臺灣媒體公開的資料,遠東集團也是民進黨最大的金主之一。
在2020年“立委”選舉中,遠東集團拿出5800萬元新台幣給47名藍綠“立委”參選人,政治獻金額在臺企中排名第一,相當於第二名到第七名企業政治獻金的總和。2018年,“臺獨”頑固分子蘇貞昌競選新北市長時,遠東旗下企業亞東證券是其主要金主。2016年,蘇貞昌女兒蘇巧慧第一次參選,遠東集團又捐助政治獻金200萬元新台幣。
遠東受罰,島內吵成一團。綠營大肆叫囂攻擊,一些泛藍媒體則為遠東叫屈,認為商人誰都不得罪,政治上兩面押注,情有可原,也是島內某種約定俗成的慣例。
約定俗成,不等於合理。是否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反對還是支援“臺獨”分裂,都是兩岸關係大是大非的問題,攸關臺海地區和平穩定和每位臺灣民眾的安全和福祉,本來就沒有任何模糊的空間。對於該不該一邊在大陸做生意,一邊支援“臺獨”,相關臺商臺企其實心中早該有數。
商人講究和氣生財,兩面下注在一般情況下或許情有可原,但如果商人支援的其中一方正在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那就不但違背道德準則,更有觸犯法律的風險——給“臺獨”資金,豈非間接參與了分裂國家活動?在國家領土主權和民族大義的大是大非面前,沒有兩面下注、誰都不得罪的可能!
民進黨當局借機攻擊大陸“恐嚇臺商”,遮蓋不了自己才是罪魁禍首的事實。正是由於島內“臺獨”勢力不斷挑釁衝撞,導致兩岸關係劍拔弩張,才讓大陸不得不斷然對“臺獨”頑固分子祭出重拳。而既然大陸已經對“臺獨”動手,又怎能任由在大陸賺錢的臺商臺企繼續資助“臺獨”?
大陸此次依法處罰遠東,更多是對涉事企業給予警告,以觀後效,以儆效尤。一些過去心存僥倖的臺商臺企要認清現實:想在大陸做生意,就要跟“臺獨”劃清界限,拋棄做“兩面人”的幻想。
大陸歡迎支援臺胞臺企在大陸投資發展的立場和態度沒有改變,依法保障臺胞臺企正當權益的做法沒有改變。只要臺胞臺企明辨是非,站穩立場,以實際行動維護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一定能抓住大陸各方面提供的機遇,迎來自身更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