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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臺“支援臺企12條”措施

2020-09-06 15:36: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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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臺辦供圖。

  台灣網9月6日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細落實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26條措施”和助力臺企“11條”,幫助臺商臺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困難,實現更好更大發展,近日,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省臺辦等10部門聯合出臺下發了《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四川省支援臺資企業發展和推進臺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四川支援臺企12條”)。

  “四川支援臺企12條”對標助力臺企“11條措施”,立足常態化疫情防控,緊扣“六穩”“六保”要求,提出持續幫扶臺資企業復工復産、統籌協調推進重大臺資項目、促進臺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臺資企業穩外貿、全面落實規費減免政策、有力支援臺資中小企業發展、主動做好臺資企業服務工作等12條具體措施,對引導臺企妥善應對內外部環境變化,緩解因疫情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為臺企在川增資擴産、投資興業給予有力支援,提供更多發展機遇、同等待遇,堅定臺商臺企投資發展信心。

  “12條”措施立足中央重大戰略部署和發展機遇,充分體現四川特色,聚焦四川現代工業“5+1”、現代農業“10+3”、現代服務業“4+6”等重點産業領域,從支援産業鏈配套協作、鼓勵發展跨境電商穩外貿、積極參與大陸新基建、加大金融扶持穩企業保就業、支援臺資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為臺資企業創造更好發展條件,助力其平穩發展、做大做強。促進臺企抓住四川“一帶一路”、新時代西部大開發、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機遇,加快自身發展。

  相關措施出臺前,省臺辦、省發展改革委密集開展了“服務台商走訪”活動,廣泛聽取了臺協、臺企、臺商對做好疫情防控涉臺工作的建議,廣泛徵求省直相關部門(單位)意見,落實責任單位和分工,確保措施能落地,臺胞有真感。

  在助力臺企“11條”發佈後,四川採取多種舉措予以落實落地。發佈“26條操作指南”;舉行金融服務台資中小企業對接會,搭建政企銀對接平臺,助力臺企復工復産與達産滿産;組織在川臺資農業企業家專家服務基層面對面,傳播現代農業理念、技術,助力脫貧攻堅;向因旱災水災受損嚴重的臺資農業企業提供救濟補助;成立四川首個涉臺産業專項功能委員會——臺資農業企業委員會;助推臺資銀行與海峽兩岸産業合作區臺資企業對接合作;組織部分臺企參加“臺資企業拓內銷”推介對接活動;加強川渝合作,促進臺胞臺企參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舉行助力臺企“11條”臺灣青年創業交流座談會等。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川臺經貿交流合作在變局中開了新局。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四川新增臺企78家,4家臺企增資,新增臺商投資總額2.3億美元。(完)

  “四川支援臺企12條”措施如下

  一、持續幫扶臺資企業復工復産。根據我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總體安排,協助解決臺資企業在生産經營過程中遇到的供應鏈協同、達産等方面困難,確保臺資企業同等享受中央和我省出臺的各類援企穩崗政策。

  二、統籌協調推進重大臺資項目。參照重大外資項目有關機制協調推進重大臺資項目,密切跟蹤在談項目進展。充分發揮海峽兩岸産業合作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川臺農業合作示範基地等各類載體平臺優勢,鼓勵各地出臺具有競爭力和針對性的招商引資政策,加強各級聯動和部門協同,完善重大臺資項目跟蹤儲備機制。緊緊圍繞我省工業“5+1”、農業“10+3”、服務業“4+6”重點産業,支援相關重大臺資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名單,對相關項目建立綠色通道,做好工程建設保障、審批事項銜接,開展全流程對接服務,促進臺資項目加快落地見效,為臺資企業參與本地重大項目提供同等待遇。

  三、積極支援臺資企業增資擴産。各地主動對接有關臺資企業增資計劃或意向,努力挖掘外資存量,加大對臺資企業再投資支援力度,鼓勵存量項目增資擴能。鼓勵在法定許可權內制定支援臺資企業增資擴産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規定,支援臺資企業以分配利潤進行再投資。支援臺資企業參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鼓勵中國(四川)自貿試驗區、天府新區、省級新區和各類開發區加大利用臺資力度,積極承接東部地區臺資産業轉移。

  四、促進臺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臺資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與大陸企業共同研發、共建標準、共創品牌、共拓市場,以多種形式參與大陸5G、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研發、生産和建設。對臺資企業和臺灣高端人才從事新型基礎設施相關的整合電路、工業軟體、資訊系統等,提供與大陸企業和同胞同等待遇。繼續支援臺資企業參與交通、能源、水利等傳統基礎設施建設。

  五、支援臺資企業穩外貿。鼓勵臺資企業發展跨境電商,開展線上供採對接,擴大出口業務。鼓勵和引導臺資企業充分利用中歐班列(成都)、“蓉歐+”東盟國際班列開展進出口貿易。落實相關紓困政策,支援臺資加工貿易企業統籌內外貿發展。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對臺資企業的覆蓋面。

  六、有效引導臺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支援臺資企業適應大陸“網際網路+”發展和消費升級趨勢,借助大陸電商平臺開展線上市場行銷推廣,拓寬對接內需市場的渠道,充分挖掘大陸市場潛力。

  七、全面落實規費減免政策。落實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按規定免征或減半徵收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有條件的地方可研究出臺減免物業租金、降低生産要素成本、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等支援政策,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同等申請享受。

  八、強化金融支援臺資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落實金融支援防控疫情相關政策,深入開展金融支援穩企業保就業工作,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臺資企業提供優惠的金融服務。發揮國有控股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補充作用,加大信貸支援力度,滿足臺資企業差異化金融需求。鼓勵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臺灣金融機構把握大陸金融領域自主開放新機遇,在川渝設立分支機構或區域性總部,積極參與兩岸金融合作和金融對外開放試點工作,支援成渝地區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九、充分保障臺資項目合理用地需求。對於臺資企業復工復産、重大投資項目,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合理安排用地計劃指標,按照《國務院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國發〔2020〕4號)等政策文件和“放管服”要求依法依規做好用地保障服務。鼓勵探索推行“標準地”供應改革,通過區域評價統一化、開發標準公開化、權利義務合同化、履約監管閉環化等方式,加快臺資項目落地。

  十、有力支援臺資中小企業發展。深入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提升年”活動。充分發揮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作用,通過線上培訓等形式,為臺資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技術、管理等方面服務。積極幫助臺資中小企業解決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動關係等法律問題。鼓勵臺資中小企業利用好本級相關資金等支援政策。

  十一、主動做好臺資企業服務工作。對臺資企業一視同仁,著力為臺資企業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加強與本地臺資企業協會、重點臺資企業等溝通交流,宣傳解讀有關政策法規,通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有關工作要求,認真聽取臺資企業意見建議,積極回應臺資企業關切訴求,妥善化解涉臺糾紛,切實維護臺資企業合法權益。

  十二、紮實抓好貫徹落實。省級相關責任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和責任分工,推動各地方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臺辦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各地實際,共同做好上述工作部署,全面了解臺資企業困難和訴求,支援臺資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産和投資發展,防範化解潛在風險,持續促進川臺經濟交流合作,深化川臺融合發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見效。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