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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浙江籍臺灣老兵遺産尋親 合影信函等都可作物證

2016年04月29日 08:0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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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7名浙江籍臺灣老兵遺産尋親屬

  希望幫助臺灣同胞了卻最後的心願 在臺老兵遺産繼承期為3年 合影、信函、家譜都可作物證

  23日,浙江省諸暨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發佈了一則不尋常的尋人啟事:尋找5名已故去的諸暨籍老人的親屬。而這5名老人隸屬於一份287人的大名單,浙江省臺灣同胞接待服務中心的汪主任昨天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這287人都是過去幾年在臺灣逝世的浙江籍老兵,由於這些老兵留下了骨灰和遺産,因此希望能夠找到這些老人在大陸的親人,讓他們繼承逝去親人的骨灰和遺産。汪主任説,在臺灣逝世的老兵遺産繼承期只有3年,另有“餘額退伍金”的繼承期為5年。汪主任表示,努力幫助這些老兵尋找親人, 不僅關乎財産的歸屬,也是希望能為這些遠在臺灣的同胞們了卻最後的心願。

  287名浙江籍老兵遺産待親屬領取

  “諸暨籍去臺老兵離世後留下一筆遺産,汪錫苗、蔡榮根、蔣丹的親人們在哪?”本月23日,浙江省諸暨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諸暨發佈的這篇尋人啟事引發人們的關注。

  文中稱:“五位去世的國民黨老兵分別是汪錫苗、楊煜傳、蔡榮根、蔣丹、黃正培,這份簡短的名單卻來之不易。從去年開始,經過爭取,省臺辦得到了我省在臺灣老兵遺産無人認領的一批名單。今年4月14日,市臺辦接到了省臺灣同胞接待服務中心發來的這份名單。”

  浙江省臺灣同胞接待中心的汪主任昨天接受了北青報記者的採訪,他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們掌握到的像諸暨這5位老兵一樣的浙江籍老兵共有287人。他們生於浙江,1949年左右跟隨國民黨政權流亡臺灣,最近幾年在臺灣去世後,由於沒有在臺灣的直系親屬,可以由他們在大陸的直系親屬繼承他們的骨灰和遺産。

  汪主任説,尋找去世老兵親屬是“十萬火急”的事情。根據臺灣方面的規定,老兵去世後,其遺産繼承期限為過世之日起第3年,而另一筆“餘額退伍金”的繼承期限為過世之日起第5年,如果在繼承期限內沒有繼承人來認領,這些遺産將在臺灣當地被“充公”。

  合影、信函、家譜都可作物證

  汪主任説,他獲得了287名需要尋找大陸親屬的去世老兵的名單後,通過當地浙江省臺辦尋找老兵的家屬,消息發出後,這兩天有許多人提供線索,“這幾天我每天都能接到20多個電話來諮詢此事。”

  汪主任介紹,葉落歸根,為了確保將骨灰和遺産送到老兵真正的親屬手中,親屬需要先到大陸的有關部門做公證,通過提交如合影、信函、家譜等物證來證明自己與去世老兵之間的關係,“也有人提供了家裏祖墳的墓碑,墓碑上有去世老兵的姓名,這些也是重要的物證。”汪主任説。

  隨後,還需要將這些物證送往臺灣地方機構進行“委託公證”,由臺灣地區的律師或相關機構來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獲得批准後,也並不意味著就能馬上拿到遺産和骨灰,而是要等一年之後,在沒有其他直系親屬提出申請,才能將遺産和骨灰轉交給逝世老兵的親屬。

  圓老兵最後的心願

  汪主任説,臺灣地區的規定為,繼承人必須是在世的直系親屬,即老兵去世前在世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同時,除配偶以外的直系親屬,獲得遺産的上限為200萬新台幣,約合40萬人民幣。而“餘額退伍金”不在200萬新台幣的限制範圍內。

  一位在臺灣地區從事老兵遺産繼承的工作人員解釋説:“如果一個去世的老兵有800萬新台幣的遺産,在大陸僅有一名健在的直系親屬,那麼這位直系親屬可以獲得200萬新台幣的遺産;如果有四名直系親屬健在,那麼這四人可以平分800萬的遺産,但是,如果該老兵的配偶仍然健在,那麼其配偶可以獲得的遺産不受200萬新台幣的限制。”

  “畢竟兩岸的感情血濃于水。”汪主任説,此前也有一些在大陸的親人雖因各種原因無法繼承過世老兵的遺産,但仍堅持希望能繼承老兵骨灰的事例。“這不僅僅關乎財産的歸屬,我們希望,能夠為遠在臺灣的同胞們了卻他們最後的心願。”

  文/本報記者 屈暢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