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才是國際網路空間秩序最大的破壞者
7月19日,美國及其盟友悍然將所受到的網路攻擊歸咎於中國政府,對中國進行毫無根據的污衊抹黑。但實際上,美國作為全球網路空間事實上的超級霸主,網路攻擊能力、網路情報獲取能力首屈一指,其濫用網路攻擊能力,擾亂網路空間秩序的行徑從未停止。
美國一直指責中國政府支援對美國開展竊密活動,但除了捕風捉影生搬硬套,從沒有拿出過硬的證據。而美國動用國家網路攻擊能力,幫助本國企業獲取商業利益的行為卻屢見不鮮。20世紀90年代,美國政府與日本進行汽車貿易談判期間,美情報機構就曾在日本談判代表的專車上安裝竊聽裝置,獲取的內幕情報用於幫助美國的汽車生産商和配件供應商取得談判主動權。2001年,歐洲空中客車公司向歐盟狀告波音公司借助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梯隊”電子監控系統,定期跟蹤空客公司員工的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獲取對波音有用的商業秘密。
美國一方面不斷指責別國攻擊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另一方面對他國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滲透控制卻從未停止。安天實驗室曾發佈對NSA下屬的“方程式”組織攻擊中東地區最大的SWIFT金融服務提供商EastNets事件的復盤分析,表明“方程式”組織利用國家級網路武器,層層滲透控制SWIFT這樣的商業組織網路,以獲取長久控制權,實現其長期潛伏、持續獲取相關資訊的戰略目的。
全球網路空間治理有著高度的複雜性,建立良好的網路空間國際秩序是各方共同的願望。2015年,由中俄等20個國家專家代表組成的聯合國資訊安全問題政府專家組(UNGGE),就向聯合國提交了網路行為準則共識。2020年,中國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致力於推動各國在網路空間的互利共贏、共同發展。但美國對這些國際行為準則或倡議一直持消極態度。美國不打算推行構建以和平、合作、安全的國際秩序為核心的網路戰略,而是堅持以美國自身利益需求作為處理網路空間事務的出發點,其自身才是國際網路空間秩序最大的破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