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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聚焦國家憲法日:一起了解憲法知識!

2025-12-04 13:2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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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12月4日電(記者 李京統)今天,是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作為我國法律之根基,憲法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什麼是憲法?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

  ——憲法的地位

  憲法是國家意志的最高表現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憲法的效力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憲法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憲法與我們每個人的一生緊密交織。如:

  出生——

  《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上學——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成年——

  《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結婚——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工作——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退休——

  《憲法》第二章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什麼是國家憲法日?

  為增強全社會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作出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通過國家憲法日,集中開展憲法宣傳教育,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以憲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動憲法全面貫徹實施。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憲法離我們從不遙遠,從出生到入學,從參加工作到光榮退休,憲法都默默守護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完)

[責任編輯:房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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