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的中國軍控、裁軍與防擴散
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布《新時代的中國軍控、裁軍與防擴散》白皮書。全文如下:
新時代的中國軍控、裁軍與防擴散
(2025年11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國際安全和軍控形勢復雜嚴峻
二、新時代中國軍控的政策立場
三、建設性參與國際軍控進程
(一)核軍控
(二)導彈與反導
(三)生物安全
(四)化學武器
(五)常規武器
四、引領新興領域國際安全治理
(一)外空安全
(二)網絡安全
(三)人工智能軍事應用
五、加強防擴散與和平利用科技國際合作
(一)中國的防擴散政策與實踐
(二)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非歧視的國際防擴散秩序
(三)堅定維護和平利用科技合法權利
結束語
附錄1:中國參加的軍控、裁軍和防擴散相關條約
附錄2:中國防擴散出口管制相關法律法規
前言
和平與發展是人類社會永恆的主題。和平需要爭取,和平需要維護。
軍控、裁軍與防擴散,寄托著人類鑄劍為犁、幹戈載戢的美好夙願,承載著降低戰爭風險、消除安全赤字、促進世界和平的重要使命,關乎全球戰略安全與人類共同福祉,日益成為國際社會共同期待。
中華民族歷來崇尚“以和為貴”“協和萬邦”,堅守正義之道,反對恃強淩弱與窮兵黷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始終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堅定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霸權主義、侵略擴張和軍備競賽。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後,積極參與多邊軍控進程,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作出不懈努力。
進入新時代,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中國堅定不移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積極順應國際社會共同呼聲,踐行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全球治理倡議,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建設性參與國際軍控、裁軍與防擴散進程,積極貢獻中國倡議、中國方案,致力于改善國際安全環境,增進國際安全合作,破解國際安全困境,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中國始終是世界和平的建設者、全球發展的貢獻者、國際秩序的維護者。
2025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也是聯合國成立80周年。和平依然脆弱,戰爭並未消弭,局部衝突和動蕩頻發,國際軍備競賽持續升級。人類又面臨和平還是戰爭、對話還是對抗、共贏還是零和的抉擇,又一次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迫切需要重振多邊軍控進程,築牢和平發展之基。
為全面闡釋新時代中國軍控、裁軍與防擴散的政策實踐,介紹外空、網絡、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國際安全治理主張,展現中國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堅定決心,呼吁世界各國攜手推進國際軍控進程,中國政府特發布此白皮書。
一、國際安全和軍控形勢復雜嚴峻
當今世界,國際戰略格局加速調整,國際力量對比朝著更加均衡方向發展,多邊主義深入人心,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積極因素上升。同時,全球安全形勢復雜嚴峻,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單邊主義嚴重衝擊戰後國際秩序,地緣政治博弈加劇,局部衝突和動蕩頻發,軍備競賽升溫。國際軍控、裁軍和防擴散的綜合性復雜性更加突出,機遇與挑戰並存。
大國競爭衝擊地區和平與安全。個別國家謀求絕對戰略優勢,持續擴軍備戰,挑動陣營對抗,加劇國際和地區軍備競賽,導致地區衝突多點爆發,全球軍費開支屢創新高。特別是在亞太地區,強化軍事同盟,推動“延伸威懾”,前沿部署陸基中程導彈,制造緊張對立,嚴重損害地區國家安全利益。
全球戰略穩定面臨嚴重威脅。個別國家持續調整核政策,頑固維持龐大核武庫,提升核威懾和實戰能力,加劇全球核衝突風險。導彈防禦技術不斷提升,外空、網絡、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軍事應用快速發展,正在改變傳統戰略攻防格局,給全球戰略穩定帶來新衝擊。
國際軍控、裁軍和防擴散體係受到侵蝕。個別國家退群毀約,破壞國際軍控體係。國際防擴散機制深受實用主義和雙重標準危害,少數國家構築“小院高牆”、大搞“脫鉤斷鏈”,以防擴散為名限制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科技權利。
新興領域安全風險與挑戰日益突出。隨著新興科技快速發展應用,技術失控、數據竊密、科技犯罪、倫理失范等風險上升,國際規則缺失和治理體係滯後問題凸顯。新興領域軍事化進程加快,衝擊傳統交戰法則和戰爭倫理,帶來新的全球性安全挑戰。
加強軍備控制的和平正義呼聲高漲。全球南方國家在國際安全與發展事務中的自主性上升,推動構建公平、公正、合理的國際軍控體係,維護世界和平穩定的力量不斷壯大。中國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軍控體係,積極推動完善全球安全治理,是推進國際軍控進程的重要力量。
二、新時代中國軍控的政策立場
新時代的中國軍控、裁軍與防擴散政策,基于以和為貴的文化傳統、社會主義的國家性質、和平發展的戰略抉擇。中國致力于推進軍控領域全球治理,支持建立持久和平與普遍安全的世界。
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人類是命運共同體,也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體。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是軍控、裁軍與防擴散的重要使命,也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應有之義。新時代的中國軍控,始終秉持全人類共同價值,積極回應各國正當合理的安全關切,致力于推動構建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係,共同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
積極踐行全球安全倡議。全球安全倡議旨在消弭國際衝突根源、完善全球安全治理,為解決當前人類社會面臨的安全挑戰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新時代的中國軍控,始終秉持團結精神和共贏思維,積極踐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將是否有利于促進全球戰略穩定,有利于營造公道正義、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作為政策著眼點,統籌考慮軍控對戰略平衡與穩定的促進作用,著力發揮維護安全與限制戰爭的功能,建設性推進國際軍控進程。
堅定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防禦性國防政策是中國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基本準則,決定了新時代中國軍控政策的基本立場。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永不稱霸、永不擴張、永不謀求勢力范圍。堅持防禦、自衛、後發制人原則,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中國堅持走中國特色強軍之路,從不參加任何形式的軍備競賽,中國軍隊的發展壯大始終是世界和平力量的發展壯大。
保持公開透明、合理適度的國防支出。中國堅持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協調發展方針,合理確定國防支出規模。與美國等軍事大國相比,中國的國防支出無論是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佔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還是國民人均國防支出、軍人人均國防支出等都是比較低的。中國積極參加聯合國軍費透明制度,預算規模、結構、基本用途等都公開透明。自2007年起,每年向“聯合國軍事開支標準報告制度”提交上一財政年度軍事開支報告。
秉持公正、合作、平衡、有效的軍控理念。中國堅持公平正義,始終根據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決定立場和政策,堅定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公正、合理、非歧視地處理國際軍控與防擴散問題,反對政治脅迫、例外主義和雙重標準。堅持合作共贏,倡導真正的多邊主義,推動平等互利國際合作,通過政治和外交手段實現軍控與防擴散目標。堅持綜合平衡,兼顧傳統與新興領域,標本兼治、綜合應對全球安全挑戰,統籌處理錯綜復雜的軍控事務;尊重各國基本權利與發展需要、平衡防擴散與和平利用,反對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出口管制措施、限制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和正當發展權利。堅持務實有效,堅定維護國際軍控與防擴散體係權威性、普遍性和有效性,以各方均能接受的方式理性務實、循序漸進地推動國際軍控和防擴散進程,反對拋開聯合國平臺“另起爐灶”。
深度參與軍控領域全球治理。新時代中國軍控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主張加強團結協作,反對單邊主義,堅定維護聯合國地位和權威,切實發揮聯合國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倡導建設更加包容的治理框架、更加有效的多邊機制、更加積極的國際合作。中國已批準或簽署20多個多邊軍控條約,認真履行條約義務。全面深入參與聯合國大會裁軍與國際安全委員會(聯大一委)、聯合國裁軍審議委員會(裁審會)、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裁談會)等軍控機制會議和活動,支持盡早召開第四屆裁軍特別聯大,為維護和加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多邊機制作出貢獻。中國積極開展軍控、裁軍和防擴散領域國際合作,加強雙多邊溝通交流,與2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建立了軍控與防擴散磋商機制,增進理解互信。
三、建設性參與國際軍控進程
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積極維護國際軍控機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建設性參與核、生物、化學等領域多邊軍控進程,認真履行國際軍控條約,為國際軍控事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核軍控
核武器是懸在人類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核軍控是維護全球戰略穩定的重要保證,事關人類安全與發展利益。當前,全球核博弈形勢嚴峻復雜,核軍備競賽風險上升,核軍控面臨挑戰。中國多次重申,核武器用不得、核戰爭打不得。從擁有核武器第一天起,中國就倡導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承諾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無條件承諾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中國堅定維護國際核裁軍和核不擴散體係,忠實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各項義務,努力促進條約平衡推進核裁軍、防止核武器擴散、促進和平利用核能三大目標。
1.核政策
堅定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堅持自衛防禦核戰略。中國發展核武器是在特殊歷史時期為應對核威脅與核訛詐、打破核壟斷、防止核戰爭被迫作出的戰略性選擇,不是為了威脅別國,而是為了防禦和自衛。中國從未動用核武器威脅任何國家,從未在外國領土上部署核武器,不為別國提供核保護傘。無論是數次面臨核威脅、核訛詐的冷戰時期,還是面臨復雜國際安全形勢和嚴峻戰略安全威脅的今天,中國始終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仍然堅定奉行自衛防禦核戰略,推動核力量現代化旨在保障國家戰略安全,維護全球戰略穩定。這一政策立場在所有核武器國家中最具穩定性、連續性和可預見性,是中國對國際核軍控事業的重大貢獻。
始終把核力量維持在國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中國在核武器的規模和發展方面始終採取極為克制的態度,從不與其他國家比投入、比數量、比規模,今後也不會與任何國家搞核軍備競賽。中國在核武器國家中核試驗次數最少,並關停了重慶、青海等地的核武器研制生產設施,彰顯了中國不追求核軍備競賽的態度與行動。中國按照精幹有效的原則建設核力量體係,提高戰略預警、指揮控制、導彈突防、快速反應和生存防護能力,確保核武器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懾止他國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
高度重視核武器管理安全、使用安全和有效控制。中國採取嚴格法規制度和可靠技術手段,對核武器儲存、運輸、訓練等環節實行全流程安全管理,能夠有效防止核導彈的非授權發射和意外發射,確保核力量保持在絕對安全和絕對可靠的狀態。中國核力量的指揮權高度集中、指揮流程精幹高效,始終確保部隊極端嚴格、絕對準確地執行中央軍委命令。
採取核透明、建立信任與減少風險措施。中國主張,核透明應有助于增進戰略互信,充分考慮各國安全環境和安全利益,根據國情自願實施。當前國際安全形勢下,意圖和政策的透明最有現實意義。中國堅定走和平發展道路,奉行自衛防禦的核戰略,不會首先使用核武器,這是最具現實意義的透明舉措。1995年至今,中國先後發布了2部軍控白皮書、10部國防白皮書,提交6份《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國家履約報告,明確闡述中國的核政策、核戰略、核力量發展等情況。中國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採取一係列行動,自願就發射彈道導彈等情況及時通報有關國家,與俄羅斯簽署了《關于相互通報發射彈道導彈和航天運載火箭的協定》。2024年9月,中國向太平洋海域發射1枚洲際彈道導彈,主動提前通報相關國家。
核武器國家核力量、核政策及所處安全環境存在巨大差異,不存在普遍適用的減少風險措施。中國主張將預防危機放在首位,反對一邊煽動對抗、制造危機,一邊鼓吹減少核風險的虛偽做法。核武器國家應放棄以首先使用核武器為核心的核威懾政策,降低核武器在國家和集體安全政策中的作用,切實減少核風險。
推動五核國機制發揮作用。五核國機制是核武器國家維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體係的重要平臺,也是加強戰略溝通、增進戰略互信的重要機制。2019年1月,中國舉辦五核國北京會議,重啟陷入僵局的五核國合作進程。2022年1月,中國推動五核國領導人發表《關于防止核戰爭與避免軍備競賽的聯合聲明》,重申“核戰爭打不贏也打不得”理念。中國牽頭合作編制完成兩版《五核國核術語》,促進五國凝聚共識、增進互信、消除誤解、防止誤判,為國際社會提供有益參考。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中國再次擔任五核國機制協調員,推動五國加強核政策溝通和戰略互信。
2.核裁軍
秉持公正合理、理性務實的核裁軍理念。中國倡議,所有核武器國家應公開承諾不尋求永遠擁有核武器,就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締結法律文書。核裁軍應堅持“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和“各國安全不受減損”原則,採取公正合理、逐步削減、向下平衡的步驟,循序漸進加以推進。擁有最大核武庫的國家應繼續履行核裁軍特殊、優先責任,以可核查、不可逆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方式,進一步大幅、實質削減核武庫,為最終實現全面、徹底核裁軍創造條件。在條件成熟時,所有核武器國家都應加入多邊核裁軍談判進程。
堅定支持《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宗旨和目標。自1996年9月首批簽署條約以來,中國始終恪守“暫停核試驗”承諾,支持條約早日生效,積極推進國內履約籌備工作。2016年12月以來,蘭州、廣州、北京等5個核素和地震臺站通過核證驗收。2025年8月,昆明次聲臺站通過核證驗收。中國舉辦“國家數據中心”研討會、參加現場視察等相關活動,支持條約核查機制建設,與條約組織籌委會保持良好合作。
持續參與“禁止生產核武器用易裂變材料條約”問題的討論。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是談判“禁止生產核武器用易裂變材料條約”(“禁產條約”)的唯一適當場所。中國支持在達成全面、平衡工作計劃及各關鍵方普遍參與基礎上,按照“香農報告”所載授權談判締結一項非歧視的、多邊的、可國際有效核查的“禁產條約”。建設性參與聯合國“禁產條約”高級別專家籌備組、裁談會有關討論。
呼吁並推動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採取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是降低核武器在國家安全政策中作用、推動實現核裁軍的實際行動。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五個核武器國家就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達成共識,有助于減少戰略風險、避免核軍備競賽,促進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1994年1月,中國向其他四個核武器國家提交了“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條約”草案。同年,中俄宣布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將戰略核武器瞄準對方。1998年6月,中美宣布互不以核武器瞄準對方。2000年5月,中國推動五核國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其核武器沒有瞄準任何國家。2024年7月,中國向《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第二次籌備委員會提交工作文件,再次呼吁核武器國家締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條約”或就此達成政治聲明。
積極回應無核武器國家在安全保證方面的合理訴求。中國主張,所有核武器國家都應承諾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1995年4月,中國發表聲明重申無條件向所有無核武器國家提供消極安全保證,並承諾向這些國家提供積極安全保證。2000年5月,中國與其他核武器國家發表聯合聲明,重申了在聯合國安理會第984號決議中作出的安全保證承諾。2024年7月,中國向《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第二次籌備委員會提交工作文件,主張盡早談判締結向無核武器國家無條件提供消極安全保證的國際法律文書。
3.核不擴散
推動政治外交解決核不擴散問題。中國主張,各國應摒棄冷戰思維,充分尊重彼此合理安全關切,通過政治與外交手段和平解決核武器擴散關切,消除核武器擴散根源。中國始終認為對話協商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正道,並建設性參與相關談判,推動于2015年7月達成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中國將繼續堅持客觀公正立場,積極勸和促談,推動伊朗核問題政治外交解決進程,反對訴諸武力和非法制裁。中國在朝鮮半島問題上秉持公正立場和正確方向,始終致力于朝鮮半島和平、穩定和繁榮,始終致力于朝鮮半島問題政治解決進程。中國呼吁有關方停止威懾施壓,重啟對話談判,為推動政治解決、實現朝鮮半島長治久安發揮建設性作用。
堅決反對在核不擴散領域奉行雙重標準,將地緣政治私利淩駕于國際核不擴散體係之上。美英澳核潛艇合作涉及核武器國家首次向無核武器國家轉讓核潛艇動力堆及大量武器級高濃鈾,明顯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目標和宗旨,嚴重破壞國際核不擴散體係。中國主張,相關保障監督安排應由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通過政府間進程深入討論,協商一致作出決定。中國堅決反對“核共享”與“延伸威懾”等削弱國際核不擴散體係的行為,敦促有關國家放棄在境外部署核武器。
尊重和支持建立無核武器區努力。中國尊重和支持有關國家和地區在自行協商、自願協議的基礎上,建立無核武器區或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的努力。核武器國家應尊重無核武器區的地位並承擔相應的義務。中國簽署並批準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條約》第二附加議定書,《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第三議定書,《非洲無核武器區條約》第一、第二議定書及《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堅定支持東盟國家建立無核武器區的努力,願率先簽署《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尊重和歡迎蒙古國的無核武器地位。支持建立中東無核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努力,2019年至2024年期間以觀察員身份建設性參加了五屆建立中東無核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會議。
4.和平利用核能
積極開展和平利用核能國際合作。中國始終認為,防止核武器擴散的努力不應損害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核能的正當權利。中國反對將和平利用核能政治化,幹擾和限制正常的國際合作。中國積極拓展核領域雙邊和多邊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推動核能成果普惠共享,與各國分享技術和經驗,貢獻資源和平臺,支持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核能事業,助力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促進核能和平利用造福全人類。與30余個國家和地區簽訂政府間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向全球南方國家派出專家服務4000余人次,接待來華訪問進修和培訓6000余人次。
堅持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推動建立公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係。中國堅持法律規范、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人才支撐、文化引領、社會參與等方面多措並舉,構建嚴密的核安全責任體係,確保核與輻射安全,長期保持良好核安全記錄。遵守《核安全公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及其修正案、《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等國際法,認真履行核安全國際義務,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發揮積極作用,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核安全與核安保能力,推動打擊核恐怖主義國際合作,切實防范非國家實體獲取敏感核材料,反對以任何方式攻擊核電站等和平核設施。核恐怖主義是全人類公敵,核安全事件的影響超越國界,所有國家都要參與到核安全事務中來,以開放包容的精神,努力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
(二)導彈與反導
導彈與反導問題事關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冷戰結束後,個別國家退出《反導條約》和《中導條約》K,發展全球戰略反導能力,刻意模糊導彈防禦與戰略進攻界限,挑動大國對抗,嚴重破壞戰略互信,增加戰略風險,危害全球和地區安全穩定。中國始終從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和增進各國戰略互信出發,慎重處理導彈與反導相關問題。
堅決反對損害別國正當安全利益的反導和導彈部署。個別國家尋求絕對安全,不受限制地推進“金穹”全球反導係統,謀求在外空部署武器,嚴重威脅外空安全;推進中導係統在亞太、歐洲前沿部署,依托軍事同盟體係擴散相關武器係統及技術,嚴重破壞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中國對此堅決反對,敦促個別國家停止發展和部署全球反導係統,停止導彈等進攻性武器前沿部署。對于威脅和損害中國核心利益的行徑,中國必將予以堅決反制。
出于自衛防禦需要適度發展導彈技術。中國幅員遼闊,面臨復雜多變的安全環境,維護安全、保衛主權和遏制戰爭,需要建設相應的現代化軍事裝備與力量。中國發展導彈技術和反導能力,完全出于自衛防禦目的,不針對任何國家和地區。
(三)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沒有國界,關乎全人類生命健康和全世界共同利益。當前,傳統生物安全和新型生物安全風險疊加,新型生物科技誤用和謬用風險加大,國際生物安全形勢更加復雜。中國認真履行相關國際條約,深度參與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堅決反對生物武器及其運載工具和技術擴散,堅決打擊生物恐怖主義,積極促進生物技術和平利用。
主動落實生物領域履約和防擴散責任。中國將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戰略,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不斷推進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生物安全機制和能力建設。中國一貫全面、嚴格履行包括《禁止生物武器公約》L在內的國際義務,不斷加強履約機制建設,建立了由外交部、國防部、科技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科學院等機構組成的國家履約機制,指定外交部作為國家履約聯絡點。中國堅決反對生物武器及其運載工具和技術的擴散,不斷加強生物兩用物項的出口管制。
積極引領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中國堅定支持《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宗旨和目標,支持全面加強公約機制,主張談判締結包含有效核查機制、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議定書,增強公約權威性、有效性、普遍性,推動公約在消除生物武器威脅、防止生物武器擴散、促進生物技術和平利用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從應對生物安全全球性挑戰出發,中國支持建立全球性生物軍控和生物安全機構,並加強相關國際組織間協調配合。深入參與“指稱使用生化武器事件聯合國秘書長調查機制”相關活動,向該機制提名專家、實驗室,多次牽頭開展實驗室能力測試活動。加強與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合作機制、東盟、中國-中亞國家等組織和機制對話合作,就維護全球生物安全廣泛凝聚共識。
積極提供生物安全國際公共產品。2021年7月,中國科學家與國際同行一道,推動達成《科學家生物安全行為準則天津指南》,得到國際科學院組織核可,對實施負責任生物科研、防止生物科技誤用謬用起到指引作用。積極幫助發展中國家加強公共衛生體係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在亞太、非洲、拉美和加勒比等地區開展傳染病防控、衛生應急、檢驗檢疫、醫療技術、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動物衛生與檢疫等領域雙多邊務實合作。延續“南南合作”良好傳統,多次舉辦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與技術、傳染病和動物疫病防控國際培訓班和研討會,助力發展中國家生物安全人才儲備。全方位推進抗擊新冠疫情等傳染病疫情和動物疫情國際合作,積極提供疫苗和抗疫物資、分享疫情防控和診療方案、分享新冠病毒全基因組序列等傳染病和動物疫病信息,為全球疫情防控貢獻中國力量。
(四)化學武器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M對維護國際和地區和平與安全、促進化學科技和平利用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遺棄化武、老化武等歷史遺留積弊尚存,化武熱點問題延宕難解,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融合以及兩用化學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化學科技和平利用還未得到充分保障。中國一貫維護《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權威性和有效性,嚴格履行國際義務,深入參與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工作,攜手建設“無化武世界”,推動化學領域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類。
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責任義務。中國是該公約原始締約國,積極完善國家履約立法,建立履約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形成覆蓋全國、管理有效的履約體係。中國按時提交各類宣布,是締約國中宣布工業設施數量和接受工業視察最多的國家。截至2024年底,中國累計接待701次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現場視察,其中民用工業設施接受現場視察508次,是首個接受民用工業視察超過500次的締約國。2023年4月,中國向公約第五次審議大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工業核查問題的立場文件》,推動建立更加科學、合理、高效的全球履約治理體係。
堅持以《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為準繩解決化武熱點問題。中國堅決反對任何國家、任何組織和任何個人在任何情況下使用化學武器,支持根據公約規定,對可能使用化學武器的事件開展全面、客觀、公正的調查,得出經得起歷史和事實檢驗的結論。反對利用化武熱點問題進行政治操弄,反對拋棄公約規定的調查機制另起爐灶。
推動化學科技和平利用國際合作。近年來,中國與不結盟運動推動禁止化學武器組織通過多個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的決定。2023年5月,中國與14個締約國共同向公約第五次審議大會提交《關于在〈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框架下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工作文件,闡述加強化學科技和平利用,取消對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化學材料、技術和設備的過度限制等主張。多次與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在華舉辦亞洲地區國家履約機構會議、地區履約研討會、視察員培訓、人工智能賦能化學安全與安保國際研修班、國際化學品綜合管理高級培訓班等活動,協助締約國提升履約能力。
敦促日本早日幹凈、徹底銷毀日遺化武。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侵華日軍公然違反國際法,在中國大量使用化學武器,有確切時間、地點和傷亡記載的就達1791次,共造成中國20多萬軍民傷亡。日本戰敗後,為掩蓋罪行,將大量化學武器遺棄在中國境內。二戰結束以來,日遺化武已造成2000余人中毒傷亡,對中國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明確化武遺留國應為銷毀遺留化武提供一切必要的財政、技術、專家、設施及其他資源。公約生效後,中日兩國政府于1999年、2012年兩次就銷毀日遺化武簽署備忘錄,推進銷毀進程。由于日方重視不夠,投入不足,致使銷毀計劃四次逾期。日方迄未提供全面、詳實、準確的日遺化武線索信息,部分地區挖掘回收進展緩慢,水域、地下探測等技術還存在瓶頸,污染水土處理問題懸而未決。
清除日遺化武毒害既是日方不容推卸的歷史、政治和法律責任,也是《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的國際義務。中方敦促日方切實承擔責任,全面、完整、準確落實銷毀計劃,加大各方面投入,全力加快日遺化武處理進程,全力搜集並及時向中方提供日遺化武相關信息,積極配合中方做好線索排查和確認工作,並切實承擔污染水和土壤處理責任。國際社會應繼續關注和支持日遺化武銷毀,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應切實強化政治審議和監督核查,早日清除日遺化武遺毒,最終實現“無化武世界”願景。
(五)常規武器
當前,地區武裝衝突和動蕩頻發,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跨國有組織犯罪居高不下,常規武器非法轉讓有增無減,嚴重影響國際和地區安全穩定。中國堅定支持全球常規武器軍控進程,全面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相關機制,主張在平衡處理各國正當安全需要和人道主義關切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和完善常規軍控領域的國際法律機制,維護世界持久和平與普遍安全。
全面支持全球常規武器軍控。中國是《特定常規武器公約》N及其五個附加議定書的完全締約國,一貫忠實履行相關義務。認真落實聯合國輕小武器《行動綱領》O和《識別和追查非法輕小武器國際文書》P,積極開展輕小武器管控國際合作,為推動達成《常規彈藥全壽期管理全球框架》作出積極努力。中國支持加強全球槍支管控,2023年10月批準《槍支議定書》Q,積極參加聯合國、世界海關組織、國際刑警組織打擊走私槍支行動,並以實際行動支持非洲國家落實“消弭非洲槍聲”倡議。堅持向聯合國常規武器登記冊提交報告,為加強常規武器控制、提高常規武器轉讓透明度作出積極貢獻。
積極參與全球武器貿易治理。中國對武器貿易採取慎重負責態度,從嚴管理軍品出口,嚴格遵守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和自身承擔的國際義務。2020年7月,中國正式加入《武器貿易條約》,切實履行條約義務,推動建立規范合理的國際武器貿易秩序。制定並嚴格遵循軍品出口三原則,即有助于接受國的正當自衛能力;不損害有關地區和世界的和平、安全與穩定;不幹涉接受國內政。中國只與主權國家開展軍貿合作,不向未經政府授權的實體出售武器,明確要求軍品接受國提供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承諾未經中國同意不向第三方轉讓從中國進口的軍品。
加強掃雷國際援助與合作。中國高度重視地雷引發的人道主義問題。1998年至今,中國向40多個亞非拉國家提供培訓、探掃雷裝備、實地掃雷援助、受害者援助及人道主義物資,迄已舉辦近30期國際人道主義掃雷培訓班。中國維和部隊在黎巴嫩、剛果(金)、柬埔寨、利比里亞等國成功清除大量地雷和各類未爆彈藥共計21600余枚,得到聯合國及有關國家高度讚賞。2024年,中國宣布實施“助力非洲擺脫雷患行動”。同年,中國與東盟發布《中國-東盟外長關于加強人道主義掃雷合作的聯合聲明》,明確了下步合作方向。
四、引領新興領域國際安全治理
外空、網絡、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是人類發展的新高地、戰略安全的新焦點、全球治理的新疆域。中國主張,在各國普遍參與的基礎上,發揮聯合國主渠道作用,推動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新興領域全球治理體係框架和標準規范,增強發展中國家代表性和發言權。各國應切實防范應對新興領域安全風險挑戰,促進新興領域和平利用。個別國家集團制定歧視性、排他性規則標準和行為規范,不能取代普遍接受的國際準則,更不能成為制裁打壓別國的借口。
(一)外空安全
外空的持久和平與安全關乎各國的安全、發展和繁榮,符合全人類福祉和長遠利益。中國一貫堅持和平利用外空、維護外空安全,堅定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外空國際秩序,積極參與外空安全國際治理,推動在外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決反對進攻性外空軍事政策,反對外空軍事同盟,反對外空武器化、戰場化和軍備競賽,反對利用商業航天介入他國武裝衝突或幹涉別國內政。
倡導外空安全綜合治理。開放包容、普遍接受的外空安全規則是推進外空安全治理的關鍵。中國支持聯合國發揮主平臺作用,堅持多邊主義和綜合協調應對,統籌外空軍控、外空和平利用、外空長期可持續性等方面,推動形成外空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維護各國和平利用外空的共同權益。
致力于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外空軍備競賽構成外空安全最大和最根本威脅,防止外空軍備競賽,是確保外空和平、安寧、可持續性的重要前提。談判達成外空軍控法律文書是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的根本之道。中俄于2008年向裁談會提交、2014年更新“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草案,推動以此為基礎談判達成外空軍控法律文書。2017年和2022年,中國推動聯合國成立兩屆“防止外空軍備競賽”政府專家組,為討論制定外空軍控法律文書作出實質性貢獻。中國倡導在外空領域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這一主張得到國際社會廣泛支持,連續多年寫入聯合國大會相關決議。
開展透明開放的航天活動。中國秉持平等互信、透明開放原則開展航天活動、參與外空治理。通過航天和國防領域政府白皮書、國防部信息發布等方式,多次闡釋中國航天的和平發展宗旨和外空安全政策,介紹主要活動、能力發展和國際交流合作等情況。對外開放發射場、衛星總裝集成測試中心等國家航天基礎設施,切實履行空間物體登記等國際義務,向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通報航天活動,以及航天器再入、避碰等情況。建設性參與聯合國“外空透明與建立信任措施”政府專家組,每年在聯合國大會參與共提“外空透明與建立信任措施”決議。
共同維護外空和平與安全。中國發展航天科技,推動航天事業發展造福全人類。中國推進軍事航天部隊建設,維護國家外空活動、人員及資產安全和其他利益,提高安全進出和開放利用外空能力,增強外空危機管控和綜合治理效能。中國願同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一道,加強外空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為維護外空持久和平與共同安全作出貢獻。
(二)網絡安全
當前,網絡和數字技術突飛猛進,深刻影響全球經濟和安全治理格局。網絡空間陣營化、軍事化、碎片化風險突出,全球網絡威脅加劇。網絡空間是人類共同的活動空間,網絡空間前途命運應由世界各國共同掌握。中國積極推進網絡空間全球治理,開展網絡空間國際交流合作,是網絡空間國際規則體係的堅定倡導者,網絡主權與安全的堅定捍衛者,網絡空間和平穩定的堅定維護者。
倡導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2015年12月,中國提出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重要理念,為全球互聯網發展治理貢獻了中國方案。這一重要理念包括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係變革的“四項原則”,即“尊重網絡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以及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五點主張”,即“加快全球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互聯互通;打造網上文化交流共享平臺,促進交流互鑒;推動網絡經濟創新發展,促進共同繁榮;保障網絡安全,促進有序發展;構建互聯網治理體係,促進公平正義”。中國強調,應做到發展共同推進、安全共同維護、治理共同參與、成果共同分享。
2023年以來,中國提出共同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邁向新階段的重大倡議,倡導發展優先、安危與共、文明互鑒,強調加快推動網絡空間創新發展、安全發展、普惠發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重要理念已多次被寫入聯合國大會決議,受到國際社會廣泛讚賞和認同。
堅定支持網絡主權原則。網絡主權是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在網絡空間的自然延伸和適用。中國主張,各國對本國境內信息通信基礎設施、資源和數據及信息通信活動擁有管轄權,有權保護本國信息係統和重要數據免受威脅、幹擾、攻擊、竊取和破壞;各國有權制定本國互聯網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主體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各國有權共同管理和公平分配互聯網基礎資源,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係;各國不得利用信息通信技術散播虛假信息,幹涉別國內政,實施“和平演變”,鼓動“顏色革命”,危害別國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堅決維護網絡空間和平安全。和平利用網絡空間符合人類共同利益,維護網絡空間安全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責任,網絡空間不應成為地緣衝突的新戰場。中國反對從實力地位出發“主宰網絡空間”,對全球實施大規模、係統性、無差別網絡攻擊和竊密;反對個別國家肆意將別國關鍵基礎設施作為網絡攻擊目標,將全球關鍵基礎設施置于巨大風險之中;反對以“網絡安全合作”為名,將意識形態對抗和軍事同盟引入網絡空間,在亞太國家和地區部署網絡軍事力量,擴散網絡武器和係統,增加局勢誤判和升級風險。
促進網絡安全國際合作。2017年3月,中國發布首份《網絡空間國際合作戰略》,倡導網絡空間和平發展、合作共贏。開展雙邊網絡事務對話交流與合作,同俄羅斯、法國、德國及歐盟、東盟等建立網絡事務對話機制,拓展與中亞、非洲、拉美和加勒比等地區國家網絡和數字領域務實合作。推動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就信息安全問題共同發表元首聲明,建立信息安全專家組,達成《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並制定合作計劃。推動達成《金磚國家網絡安全務實合作路線圖》及其進展報告,確定政策交流、應急響應、執法合作等合作方向。
引領網絡安全國際治理體係建設。中國支持在聯合國框架下建立各方普遍參與的網絡安全進程,推動制定和落實各國普遍接受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2011年9月,中國聯合俄羅斯等向聯合國大會提交“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並推動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于2015年向聯合國大會提交準則更新案文,這是國際上首份全面係統闡述網絡空間行為規范的文件。2021年12月,中國向聯合國提交立場文件,全面闡述中國關于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的政策主張。
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信息安全政府專家組和開放式工作組,推動在“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基礎上達成“網絡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框架”,明確聯合國憲章適用于網絡空間,成為全球新興技術治理領域唯一的國家行為規范。中國主張應全面遵守和履行框架,並根據形勢和技術發展制定完善全球性網絡和數字安全新規則,審慎對待武裝衝突法適用于網絡空間問題,條件成熟時經各方普遍參與討論制定新的國際法律文書。
提供全球數據安全治理中國方案。2020年9月,中國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聚焦關鍵基礎設施和個人信息保護、企業境外數據存儲和調取、供應鏈安全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設性解決思路,為制定相關全球規則提供了藍本。2021年3月和2022年6月,中國分別與阿拉伯國家聯盟和中亞五國發表《中阿數據安全合作倡議》及《“中國+中亞五國”數據安全合作倡議》,攜手數據安全治理,塑造全球數據安全治理體係。2024年11月提出《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倡議》,推動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構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
建設保衛網絡主權與安全的堅強力量。中國長期受到境外網絡滲透刺探和攻擊破壞,網絡主權與關鍵基礎設施面臨復雜嚴峻威脅。中國推進網絡空間力量建設,發展網絡安全防禦手段,建設態勢感知、應急響應、容災備份、溯源取證等能力,及時發現和抵禦網絡入侵,遏控網絡危機,懾止網絡衝突,增強網絡制衡,築牢網絡邊防,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應對針對中國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攻擊,堅決捍衛國家網絡主權和安全。
(三)人工智能軍事應用
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並廣泛應用,深刻影響人類生產生活,增加地緣政治變量,催生新一輪軍事革命。近幾場局部戰爭表明,無人作戰集群、智能武器平臺、智能輔助係統等,正在催生作戰樣式和作戰手段的重大變化,引發國際社會關切。中國倡導在人工智能領域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堅持發展與安全並重原則,確保人工智能軍事應用安全、可靠、可控。
倡導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發展理念。中國始終認為,人工智能軍事應用不應損害全人類共同福祉,應當增進國家間互信、維護全球戰略穩定、防止軍備競賽。應堅持由人主導,決定戰爭勝負的是人而不是武器,人是最終責任主體,確保有關武器係統始終處在人類控制之下,防止非授權行動。應確保人工智能軍事應用符合國際人道法和其他適用的國際法。
倡導建立人工智能軍事應用國際治理框架。中國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發布《中國關于規范人工智能軍事應用的立場文件》,主張各國尤其是大國應本著慎重負責的態度在軍事領域研發和使用人工智能技術。中國建設性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相關討論,主張堅持多邊主義、開放包容的原則,建立普遍參與的國際機制,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治理框架;反對以意識形態劃線、泛化國家安全概念,主張消除人為制造的科技壁壘,確保各國充分享有技術發展與和平利用的權利。中國深入參與《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框架下“致命性自主武器係統”政府專家組工作,推動達成相關指導原則。
加強人工智能軍事應用風險預防和管控。中國不與其他國家開展人工智能軍備競賽,按照世界軍事革命趨勢、國家安全客觀需要和國防軍隊建設實際,推進軍事智能化發展,構建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係。中國堅持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重視建立質量管控體係和風險應對機制,採取必要措施降低擴散風險,加強人工智能軍事倫理和安全教育。
五、加強防擴散與和平利用科技國際合作
國際防擴散體係在防止和延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與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核、生物、化學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的風險和挑戰依然存在,科技進步導致非國家行為體獲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風險更加多元,單邊主義和雙重標準進一步抬頭,廣大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科技受到諸多限制,國際社會加強防擴散體係公平性、合理性的呼聲高漲。中國持續加強防擴散能力建設,積極參與國際防擴散進程,促進和平利用科技國際合作,推動完善防擴散全球治理。
(一)中國的防擴散政策與實踐
中國一貫堅決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嚴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等國際組織框架下,全面履行各項義務,按時提交國家報告或建立信任措施宣布材料,在國際防擴散合作中發揮引領推動作用。
加強出口管制制度建設。中國加快完善出口管制體係,建立起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為統領,涵蓋核、生、化、導等兩用物項及軍品、核等領域的法律法規體係,實現了出口管制的法制化、規范化管理。2024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正式施行,進一步提高了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治理效能。
提高防擴散和出口管制監管能力。中國不斷完善出口管制執法機制,構建協同有力的執法制度,依法加強對生產、研發、出口、融資等各環節的出口管制監管。根據國際通行做法及本國發展需要,通過跨部門信息交流、組建專家支持團隊、強化執法隊伍建設等措施,及時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確保防擴散和出口管制精準有效,形成有力震懾。積極面向企業、研究機構、高校等開展合規宣教,不斷強化全社會合規意識。
(二)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非歧視的國際防擴散秩序
維護和促進國際及地區和平安全是防擴散的根本目的。中國一貫主張防擴散相關規則制定、機制建設應充分保障和促進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代表性和參與權。中國主張統籌發展和安全,平衡推進防擴散與和平利用國際合作,切實保障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利,增強國際防擴散體係的公正性、合理性與非歧視性。
支持聯合國在防擴散領域發揮核心作用。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安理會1540委員會工作,支持在國家、地區和國際層面切實執行安理會第1540號決議,加強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相關材料和技術的國內管理和出口管制,防范和打擊非國家行為體獲取敏感物項。中國已與聯合國裁軍事務辦公室、1540委員會在華聯合舉辦四期亞太地區國家聯絡點培訓班。
積極參與國際防擴散、出口管制體係建設。作為“核供應國集團”成員國,中國主張集團各項工作應以加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普遍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為目標和準繩,積極參與修訂和完善集團管制規則和管制清單相關討論。中國支持以不結盟運動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合理主張,認同多邊協商達成的普遍、全面、非歧視性協定是解決防擴散關切的最佳手段。基于上述立場,中國與“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澳大利亞集團”“瓦森納安排”等機制保持接觸,鼓勵相關機制恪守技術屬性,履行其不幹擾相關領域和平利用和正常國際貿易等承諾,為促進共同安全和普遍發展發揮建設性作用。
(三)堅定維護和平利用科技合法權利
中國重視新興科技帶來的安全挑戰和擴散風險,同時主張維護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科技的合法權利,反對將出口管制當作“脫鉤斷鏈”的工具,反對以維護國際安全、防擴散為借口濫施出口管制和單邊制裁。
本著這一精神,2021年10月,中國與立場相近國家向第76屆聯大一委首次提交“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草案,強調最大限度參與和平目的的科技、設備、材料交流與合作是國際法賦予各國不可剝奪的權利,要求取消對發展中國家的不合理限制。上述決議獲得廣泛支持。此後,第77、79屆聯大再次高票通過該決議。中國歡迎各方持續開展包容性對話,推動決議有效落實。
結束語
千百年來,人類一直期盼永久和平,但戰爭從未遠離,戰爭陰霾始終揮之不去。軍控、裁軍與防擴散是阻止人類滑向戰爭深淵的重要屏障。80年來,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多邊軍控體係逐步成型、趨于完善,為緩解衝突、維護和平發揮了關鍵作用。
當前,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潮流不可阻擋,但對抗、衝突、戰爭風險也在上升,世界動蕩失序特徵日益凸顯,多邊軍控進程陷入低潮,人類社會面臨倒退回弱肉強食叢林法則的風險。
無論國際風雲如何變幻,中國堅定站在歷史正確一邊、站在人類文明進步一邊,是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堅定力量。中國將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力行大國責任擔當,不懈推進國際軍控進程,為動蕩不安的世界注入可靠的穩定性。
大道不孤,眾行致遠。中國式現代化是走和平發展道路的現代化,中國的發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長。中國願同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一道,倡導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極化、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鞏固和發展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軍控體係,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創造人類更加美好的未來!
附錄1:中國參加的軍控、裁軍和防擴散相關條約
(截至2025年11月)
一、核領域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正案
《核安全公約》
《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條約》第二附加議定書
《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第三議定書
《非洲無核武器區條約》第一、第二議定書
《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
《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關于在中國實施保障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關于在中國實施保障的協定的附加議定書》
二、生物領域
《禁止在戰爭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氣體和細菌作戰方法的議定書》
《禁止細菌(生物)和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產及儲存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
三、化學領域
《關于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
四、常規領域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及其所附第一、第二、第三號議定書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誘殺裝置和其他裝置的修正議定書》(修正的第二號議定書)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關于激光致盲武器的議定書》(第四號議定書)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第五號議定書)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所附的《關于打擊非法制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武器貿易條約》
五、其他
《南極條約》
《關于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
《關于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
《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
附錄2:中國防擴散出口管制相關法律法規
(截至2025年11月)
一、核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
《核出口管制清單》
《核進出口及對外核合作保障監督管理規定》
二、化學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
三、軍品出口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清單》
四、兩用物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
五、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修正案
(注1)全稱為《美蘇限制反彈道導彈係統條約》和《美蘇消除兩國中程導彈和中短程導彈條約》。
(注2)全稱為《禁止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產及儲存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
(注3)全稱為《關于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
(注4)全稱為《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
(注5)全稱為《從各個方面防止、打擊和消除小武器和輕武器非法貿易的行動綱領》。
(注6)全稱為《使各國能夠及時和可靠地識別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和輕武器的國際文書》。
(注7)全稱為《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所附的《關于打擊非法制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