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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法律監督 維護公平正義

2025-03-09 19:11: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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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如何建設更高水準平安中國?如何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如何築牢綠色發展法治屏障?……針對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話題,記者連線代表委員,請他們談認識、提建議、話期待。

  ——編 者

  強化檢察履職,維護秩序守衛平安

  江帆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近年來,檢察機關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持續健全維護網路空間法治秩序的工作體系,助力營造清朗網路生態環境。例如,最高檢發佈網路暴力傷企的典型案例,對全國檢察機關打擊“網路水軍”敲詐勒索、損害商譽等犯罪起到指導作用,有效遏制網路暴力傷企“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現象。

  建議檢察機關充分利用大數據賦能,加強對網路新型業態、網路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分析、預判、預防,進一步提升網路空間治理效能。

  李明委員(農工黨四川省委會副主委、攀枝花市副市長):檢察機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將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貫穿辦案始終,努力做到既解“法結”又化“心結”,取得了顯著成效。

  促進更高水準平安中國建設,需要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把更多的司法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增強法治意識。可通過設立“檢察長接待日+網格員聯勤”等方式,進一步延伸司法服務觸角。強化剛性約束,建議檢察機關針對矛盾高發領域,聯合相關部門建立“檢察建議落實回頭看”機制,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強化檢察監督,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侯建軍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檢察機關應始終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和高質效辦案本職本源,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既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及時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裁判,又依法監督、規範監督,保障正確裁判的既判力,有力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要以法定領域為重點深化檢察公益訴訟。近年來,檢察公益訴訟履職範圍逐步拓展到14個法定領域,通過類案辦理主動發現治理短板漏洞,推動完善相關行業、領域、區域治理制度機制,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蒙愛軍委員(貴州省文史研究館原一級巡視員):公平正義不僅是法治的生命線,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涵。支援見義勇為、維護公序良俗、捍衛正當防衛,檢察機關在履職辦案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讓公正司法與老百姓心中的那桿“秤”同頻共振。

  目前,我國正當防衛制度和規定趨於完善。建議在立法層面,設身處地考慮防衛人處於危險情境引發恐慌情緒的特殊性;在執法層面,完善正當防衛制度適用的實施細則,針對部分特殊情況適當降低門檻;在司法層面,紮實推進案件辦理的司法公開,發揮導向作用。

  發揮檢察職能,服務高品質發展

  林其鑫代表(重慶琪金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在依法打擊各類經濟犯罪、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強化對執法司法活動的監督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期待檢察機關加強打擊、保護、監督、預防等手段的綜合運用,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建議加大依法打擊侵犯企業合法權益各類犯罪行為的力度,同時深化智慧財産權綜合司法保護,保障民營企業産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黃顯良委員(廣東省陽江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綠色發展是高品質發展的底色,法治則是守護這一底色的關鍵屏障。過去一年,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在打擊污染犯罪、推進公益訴訟等方面積極作為。例如,最高檢立案辦理珠江流域水環境治理公益訴訟專案,推動珠江流域7省(區)對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取得顯著成效。

  針對非法排污等行為,檢察公益訴訟不僅讓違法者付出代價,更推動建立長效機制。未來,應進一步深化跨區域司法協作機制,同時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利用人工智慧等技術讓破壞生態者無處遁形。

  做實檢察為民,高效保障民生福祉

  劉建國委員(寧夏律師協會會長):讓老百姓的“菜籃子”拎得安心,“藥盒子”用得放心……過去一年,檢察機關用心用情守護群眾身邊安全。檢察機關可依託大數據賦能,建立食藥安全犯罪線索智慧化篩查機制。在社區設立食品藥品安全資訊直報點,暢通群眾舉報通道,將“末端懲治”轉化為“源頭防控”。

  對於涉民生案件,建議完善被害人司法救助與社會保障銜接機制,探索建立“懲罰性賠償+專項救助基金”制度。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體,開展假藥識別、保健品消費陷阱防範等普法活動。

  吳慶芝代表(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第三十七中學教師):一年來,檢察機關在嚴厲打擊各類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的基礎上,充分運用民事、公益訴訟等檢察監督職能,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助力建設內外聯動、齊抓共管的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大格局。希望檢察機關進一步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聚焦“治未病”,進一步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共同解決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問題。

  (本報記者耿磊、楊迅、秦瑞傑、李縱、瓊達卓嘎、劉新吾、劉曉宇參與采寫)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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