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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中全會)補齊“三農”短板 全會部署“城鄉融合發展”

2024-07-23 09:3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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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7月22日電 題:補齊“三農”短板 全會部署“城鄉融合發展”

  中新社記者 陳溯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簡稱《決定》)21日全文公佈。這一指導新征程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中,聚焦縮小城鄉差別,提出要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相比十餘年前,中國城鄉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城鄉居民收入倍差從2012年的2.88縮小到2023年的2.39,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明顯改善。但目前城鄉差距仍然較大,農業農村現代化仍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短板。

  《決定》指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繼續消除城鄉二元結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向中新社記者表示,在新的起點上接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一個重大任務是要繼續消除仍然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一方面使農業農村農民跟得上國家現代化步伐、共用改革發展成果,另一方面暢通城鄉經濟迴圈、充分發揮鄉村作為消費市場和要素市場的重要作用。“《決定》強調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正是基於這個考慮。”

  2013年,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聚焦城鄉二元結構問題,提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相比於此前表述,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發佈的《決定》提出,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中國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何安華表示,《決定》提出了很重要的關鍵詞,就是城鄉融合發展,這意味著城鄉在功能上是互補的,市縣鄉村之間的産業之間應該有梯度分佈,共同構成現代産業體系,除了功能的融合、産業的融合,還要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一體化規劃,是全面的融合。

  葉興慶表示,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在“融合”。融合的重點是規劃、建設、治理。規劃的融合,是要把城和鄉放在一張圖上、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戰略謀劃和統籌佈局。建設的融合,是要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向周邊鄉村延伸。治理的融合,是要推動城鄉教育、醫療、養老等制度銜接並軌,促進城鄉文化交流,促進城鄉社會治安聯防聯控。

  強調“要素雙向流動”

  《決定》進一步明確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強調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

  中銀國際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長曹遠征表示,《決定》提出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通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促進城鄉一體化,縮小城鄉差距。在中國人口結構變化的背景下,這些舉措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

  聚焦暢通城鄉要素流動這個“重中之重”,《決定》在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援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深入細緻的舉措。全面推動人、地、錢等要素在城鄉之間暢通流動,促進鄉村發展。

  其中,《決定》創新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顯示出中國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步伐、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的決心。

  葉興慶表示,根據《“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中國的戶籍制度是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此次《決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意味著此前政策可能進一步放寬,“在哪常住就在哪落戶”,享受常住地的基本公共服務。“以前中國的城鎮化更多是土地的城鎮化,此次改革更加凸顯人的城鎮化,是推動‘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戶籍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突破。”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研究員姜文來表示,城鄉融合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從多維度共同推進,關鍵要在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下功夫,要對土地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要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進一步完善,在尊重農民意願基礎上,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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