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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人臉識別應用,助推技術向善

2023-08-10 09:22: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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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8月8日報道,日前,國家網信辦就《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出,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並採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資訊。實現相同目的或者達到同等業務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方案的,應當優先選擇非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方案。

  人臉識別作為一項前沿性的身份驗證方式,一度被各方寄予厚望。但從最近幾年的相關技術落地轉化情況看,其普及度和可靠性均未達到預期。至少在當前階段,圍繞技術安全性、個人資訊保護以及人格權利等諸多議題,人臉識別都存在著不小的爭議,並且短期內似乎缺乏妥善解決的辦法。有鋻於此,在立法和監管端收緊,對相關技術做出合理規制,可謂勢在必行。

  上述徵求意見稿對諸多上位法的原則性規定,給出了具體闡述和操作指引,為這一細分技術産品的現實運用,構建了全方位、有針對性的約束框架;對相關技術的開展和普及的態度也更趨審慎,諸如“優先選擇非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方案”等表述,比較直觀地體現了這種變化——説到底,一項技術或服務是否能夠被公眾接納和認可,與其自身的風險和 價值有很大關係。

  從此前媒體的相關報道看,當前大範圍商用化的人臉識別技術方案,依然無法取得公眾完全的信任。在生成式人工智慧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蘿蔔快了不洗泥”的情況不時出現,人臉識別“易被攻破”的缺陷較之以往更容易被放大。所以近段時間以來,在涉及授權確認、財産交割等重大事項時,人臉識別要麼是被棄用,要麼只是作為輔助驗證路徑,其生存空間和效力認同均不如前。如此現實語境下,上述徵求意見稿在其應用問題上進一步收緊,並不讓人意外。

  在技術端尚未有實質性提升的前提下,現有的人臉識別除了方便之外,其他優勢並不明顯。倘若橫向對比“人格權被侵犯”“個人生物資訊洩露”“被偽造冒用”等隱患和風向,該技術産品的“風險效益”恐怕並不划算。

  正因此,上述徵求意見稿也作出了一些去風險的安排,比如,嚴格限制“遠距離、無感式辨識”,強調“不得保存人臉原始圖像、圖片、視頻”,明確“存儲超過1萬人人臉資訊的應備案”……凡此種種,都旨在以制度的成熟對衝技術的不成熟。

  人臉識別作為非高敏場景下的身份驗證手段,可以一用,但是,倘若要將其當成“意思自治”的確證方式,那麼其註定還要面對重重考驗。以新規徵求意見稿的發佈為標誌,進一步規範人臉識別的使用場景,收斂其內在的安全風險,這對於捍衛公眾的人格權利、財産權益,有著基礎性和引領性的重要意義。期待各方積極建言獻策、貢獻智慧,驅動相關技術的優化升級,進而推動行業向好、向縱深發展。(工人日報)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