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培訓真坑錢!多部門綜合施策治理消防安全假培訓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 題:假培訓真坑錢!多部門綜合施策治理消防安全假培訓
吳文詡、魯暢、郝文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統計顯示,我國每年冬季發生火災事故20余萬起,超過全年總數的50%,是名副其實的火災多發期。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不法分子自詡為“消防安全專家”或假冒消防部門工作人員,以組織所謂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為幌子,向中小學、企事業單位或社區居民高價兜售來路不明的消防器材。
公眾消防需求增加 不法分子盯上“消防安全培訓”
日前,記者在一場“消防安全知識雲課堂”直播中看到,一位自詡為“消防安全專家”的“楊老師”,正在向觀眾兜售各類消防器材、救生設備。他自稱供職于“平安消防中心”,已從事消防安全工作8年。
在直播中的價目表上,汽車自救逃生器58元,新型氣溶膠滅火器、滅火毯、自動滅火貼、防煙防毒面具、獨立式光電感煙報警器均為298元,逃生緩降器780元。記者通過北京消防安全部門獲悉,此類器材在該直播間售價是正常市場價的3至10倍,“平安消防中心”也並非權威消防安全相關組織。
北京消防安全部門相關工作負責人告訴記者,假消防安全培訓時不時就會冒頭。所謂“消防安全專家”和其自稱供職機構往往來路不明,他們共同的特點是均會主動聯繫當地中小學、企事業單位或社區,以提供免費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為幌子,大肆兜售高價消防器材等商品,牟取暴利。
去年11月,北京市懷柔區北房鎮政府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假冒消防人員開展線上授課。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通過與區消防機構核實,發現授課人員身份確為造假。北京、杭州、鄭州等地消防安全部門也接到多起涉及假消防安全培訓的投訴電話。
記者還發現,受疫情影響,近期此類假消防安全培訓“線下轉線上”趨勢明顯。
假專家、假知識、假器材 真誤導、真危險
記者發現,在假消防安全培訓中,不法分子會挖空心思從多方面偽裝自身、誤導公眾。
北京消防救援支隊相關工作負責人告訴記者,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公眾對消防部門及相關組織了解較少這一情況,在聯繫學校、社區、村委會等單位尋求配合時,特別強調其所冒用或虛構的“消防安全部門”“權威消防安全培訓機構”身份,使公眾放鬆警惕、輕鬆中招。
不法分子還會在其課件幻燈片裏大量使用消防安全部門專屬的標識、圖標或文字等,千方百計誘導參與活動的公眾相信其身份,騙取信任。
在培訓內容方面,不法分子會反覆鼓吹“消防隊距離遠,來不及救援”“消防救火最後還要收費”等觀點,消防安全部門相關工作負責人表示,不法分子傳播內容錯誤百齣,嚴重誤導聽眾。“這些伎倆都是為了高價兜售他們所謂的消防自救用品。”
記者還發現,不法分子在此類培訓中所鼓吹兜售的所謂“自救神器”有不少都並非正規消防器材。消防安全部門相關工作負責人提醒,如果銷售方沒有消防器材銷售資格或相關産品不具有合法合規授權書,消費者一旦購買到假冒偽劣産品,關鍵時候無法發揮作用,生命和財産安全將會面臨嚴重危險。
綜合施策加強治理打擊 守好消防安全宣傳陣地
消防安全部門提醒,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凡是推銷消防器械的都是假培訓,凡是到府收取費用的培訓都是假培訓,凡是以培訓為名接洽消防工程的都是假培訓。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力指出,假培訓行為嚴重違法,甚至涉嫌犯罪。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刑法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消防救援人員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此身份騙錢很可能構成招搖撞騙罪。不構成犯罪的,也可處以治安行政處罰。”
專家還建議,消防、執法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冒牌消防培訓的線索摸排和研判工作,協同作戰加大打擊整治力度;網際網路平臺應加大關注,對網民集中舉報或反映較多的線索及時介入,發佈安全警示,同時做好相關資訊的把關審核工作,打擊不法人員活動。
張力建議,相關部門還應加大消防安全知識、常識普及力度,曝光騙局套路、宣教防範方法,守好“消防安全”的宣傳陣地,切實維護公眾生命財産安全與合法權益。
據悉,有關部門正聯合部署,加大打擊整治此類問題的力度。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已部署為期4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