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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時習之|2022網絡法制建設年終盤點之一:網信立法蹄疾步穩

2022-12-20 15:02: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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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2022年,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我國深入推進網絡領域重要立法工作,並出臺了一係列基礎性法規和一些部門規章,包括各個部門涉及到管網治網的一些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為確保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提供有力支撐。一起來回顧。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制定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生效時間】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鼓勵創新,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制定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生效時間】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預防、遏制和懲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網絡安全審查辦法

  【制定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

  【生效時間】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保障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本辦法。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制定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生效時間】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

  【制定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生效時間】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加強對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的管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

  【制定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生效時間】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規范數據出境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

  【制定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生效時間】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

  【修訂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生效時間】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目的】旨在加強對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的規范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健康發展。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于開展境內金融信息服務報備工作的通知

  【發布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生效時間】2021年8月起

  【目的】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係的意見》和《金融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提高金融信息服務質量,促進金融信息服務業健康發展。

  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制定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生效時間】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

  【制定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生效時間】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規范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于實施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的公告

  【發布部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生效時間】2022年11月4日

  【目的】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有關規定,規范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決定實施個人信息保護認證,鼓勵個人信息處理者通過認證方式提升個人信息保護能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

  【發布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生效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目的】為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保護用戶權益,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供給水平,構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產業生態,促進移動互聯網持續繁榮發展。

[責任編輯: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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