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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戰疫錄)上海對五個特困行業先行實施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2022-05-25 13:0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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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上海發佈”微信公眾號24日消息,上海對餐飲、零售、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五個特困行業先行實施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據悉,為幫助特困行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幫助相關企業紓解困難穩定崗位,在前期已經出臺的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基礎上,滬四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本市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上海要在國家政策範圍內,對餐飲、零售、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先行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的政策,並將緩繳險種從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擴大到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

  《通知》規定,五個特困行業的企業可申請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以及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申請緩繳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最遲于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申請緩繳的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原則上在緩繳期滿後的一個月內補繳。相關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執行。

  《通知》規定,企業可以在緩繳期內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緩繳申請,並通過“一網通辦”等平臺線上辦理。經辦機構以方便、快捷、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的原則,直接按照企業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進行審核。現有資訊無法滿足劃分行業類型需要的,實行告知承諾,即由企業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書面承諾,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通知》強調,企業在緩繳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費期限內,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相關待遇,也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通知》還明確,在緩繳期限內,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應先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

  此外,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等三部門在4月底發佈的《關於繼續階段性降低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上海將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業保險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單位0.5%,個人0.5%),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繼續下調20%。

  據了解,後續,上海將在國家有關政策正式出臺後,第一時間研究出臺上海中小微企業及其他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保費的政策,並認真抓好組織實施。(申海)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