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中國新型政黨制度的歷史自信
作者:黃天柱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任何國家的政黨制度,從其形成邏輯看,往往受本國歷史文化傳統、現實國情基礎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形成和存續,是實現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奮鬥目標的需要,是近現代以來中國社會結構演變和政治力量對比的反映,是和合文化在政治領域的延伸和體現,同時也體現了中國共産黨領導人和民主黨派領導人的政治智慧和戰略眼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講我們黨、我們國家的制度優勢和特點,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今天,我們講堅定歷史自信,對新型政黨制度的歷史自信無疑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新型政黨制度的歷史自信從探索歷程中來。政黨政治對中國來講是一個舶來品。相較于西方政黨政治300多年的歷史,中國從1905年第一個近代資産階級政黨——中國同盟會建立,到今天是100多年,到1949年新型政黨制度確立是40多年。從新型政黨制度本身看,它孕育于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萌芽于抗日根據地“三三制”政權建設實踐,在“五一口號”催生下,正式確立於新政協會議召開之時,並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成長,多黨合作逐步超越黨際關係架構,演變為一種國家制度形態,並逐步穩固和定型,成為我國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資源。100多年來中國政黨政治探索發展的歷程告訴我們,新型政黨制度是從中國自己的土壤中生長出來的一道“風景”,不是中國從西方照搬過來的“盆栽”,是一個有“根”有“魂”的制度。
新型政黨制度的歷史自信從獨特優勢中來。中國新型政黨制度以合作、參與、協商為基本精神,以團結、民主、和諧為本質屬性,具有政治參與、利益表達、社會整合、民主監督和維護穩定的重要功能,實現了執政與參政、領導與合作、協商與監督的有機統一,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實現形式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這一制度自正式確立以來,走過了70餘年的發展歷程,逐步嵌入當代中國的政治體系與政治過程,在實踐中展現出獨特魅力和鮮明優勢,顯示出巨大優越性和強大生命力。在這一制度框架下,中國共産黨對國家和社會進行全面、有效的領導;作為參政黨的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有暢通渠道,有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中國共産黨能保持戰略定力,有能力對國家的長遠發展進行規劃並承擔責任;各種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制度化渠道進入決策者視野,從而推動決策民主化科學化;中國共産黨能夠聽到一些不同的聲音,及時發現和糾正一些工作中的偏差;各種利益關係可以得到有效協調,促進政治團結和穩定;各種社會力量可以得到廣泛凝聚,攜手致力於共同目標的實現。尤其是面對重大風險和突發事件,中國新型政黨制度在國家治理的能力和績效方面具有明顯優越性。
新型政黨制度的歷史自信從光明前景中來。政黨政治是現代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今天世界各國政治生活中面臨的一個普遍性問題。中國新型政黨制度有自己獨具特色的一面,它本身是世界政治文明尤其是政黨政治文明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基於本國國情、以自己的方式對世界政黨政治這一普遍性問題作出的回答。對此,我們要有充分的自信和底氣。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治國理政的戰略高度,推動新型政黨制度不斷發展完善,使它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日益凸顯,我們對這一制度越來越有信心。同時,近年來西方國家政黨政治實踐中出現的種種問題, 不僅打破了一些人對西方民主和政黨制度的迷信, 而且使大家更加理性和客觀地認識到我國新型政黨制度與中國國情的適應性及其獨特優勢。因此,中國共産黨自信地向世界宣示:“政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也是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力量。”
堅定歷史自信的目的,是更好地砥礪前行。面向未來,中國新型政黨制度還需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更加堅定對新型政黨制度的歷史自信。發展和完善新型政黨制度的過程,就是多黨合作的制度優勢逐步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一些舊的矛盾和問題會得到緩解和解決,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可能會産生和出現,然後我們再來解決新矛盾、應對新問題。新型政黨制度在這個過程中將得以不斷成長和進步。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説,中國新型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産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我們要堅定走自己的道路,不畏艱難,奮勇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