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有機産品名副其實
提起有機産品,很多人又愛又惱。愛它,是源於其有機生産方式的純天然與高品質;惱它,是因為市面上有機産品品質參差不齊,甚至一不小心就令消費者花冤枉錢買到假貨。
根據規定,有機産品必須嚴格按標準生産,不允許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化學物質,不允許在生産、加工場所外進行再次加工、分裝、分割。如此嚴格的條件約束,決定了有機産品産量有限,相較于同類産品,價格也普遍偏高。然而在各大商超、農貿市場以及電商平臺,“有機”概念大行其道,在售的有機産品名目繁多,老百姓“霧裏看花”之餘,更多的是“買個熱鬧”。
盛名之下,一些有機産品卻總是給消費者“名不副實”的印象。一方面,在“有機”身份標簽的包裝下,鮮有人能憑感官分辨出普通産品和有機産品的區別;另一方面,包裝背後涉及認證許可關,普通消費者難以參與生産過程監管,只能依賴第三方完成。但市面上“有機造假”亂象經常花樣翻新且屢禁不止,導致有機産業面臨信任危機。
保證有機産品名副其實,構建有機産品品質共治新局面,才能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強化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對有機産品生産加工企業開展動態管控,將有機産品的品質抽檢納入各地例行監測、執法抽查、風險評估監測範圍,嚴厲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失信企業和個人在行業準入、招投標、政府採購等各方面加大限制直至“禁入”,提高假冒有機産品的違規成本。
切實把好認證關。進一步完善有機産品認證制度,提高有機認證企業資質門檻,明確有機産品認證活動中的主體責任和連帶責任、銷售者義務等,在認證過程中引入第三方監督,強化有機食品的生産、加工、貿易等環節認證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同時定期組織對認證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對虛假認證加大懲處力度。
開拓共治新局面。加快構建有機産品品質治理的社會多元參與機制,加大對有機食品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讓廣大消費者了解有機食品生産、加工、貿易的基本要求,推動有機消費各個環節的共建共治共用;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商務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協作,嚴格有機食品生産源頭和流通銷售領域監管,嚴格準入環節篩選,共同推進有機産業的發展。(郭靜原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