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群眾辦實事,關鍵是要實幹
【“我為群眾辦實事”系列談⑤】
作者:王石川(媒體評論員)
一提到老舊小區,人們很容易想到雜亂無章的“蛛網飛線”、大小不一像疤痕那樣顯眼的防盜窗。改造老舊小區是為民辦實事,但牽涉方方面面,需要滿足不同訴求,平衡不同的利益主體。實事要辦實,辦到群眾的心坎上,並不容易。
怎麼改?怎麼造?浙江舟山對老舊小區進行“內外兼修”,將防盜窗“凸改平”,其中一些做法值得品味。無論是明確整治標準,還是落實資金保障,無論是推行“一線工作法”,走家入戶做動員,還是傾聽民意,引導群眾按需“點單”,這些工作方式都獲得了群眾贊同,推動辦實事步入快車道,也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為群眾辦實事,件件辦實暖人心。但要正視的是,不是一提出辦實事,群眾就會買賬。有的實事,能讓群眾普遍受益,而有的實事,則可能“傷害”個別群眾的切身利益,他們未必配合,甚至反對,如果不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通過政策宣傳“攻心”、制度安排保障來妥善安置他們,為群眾辦實事就不能順利推進。
還有一種情況是,對與己有關的公共事務,群眾的權利意識越來越強,參與熱情越來越高漲。面對有關部門要辦的實事,群眾願意表達看法,也願意提供智力支援,乃至有動力全程監督。為此,有關部門在辦實事前,應善於問需於民、問計於民,而不能硬邦邦拋出一個方案,更不能把未經論證的方案硬“塞”給群眾,“強迫”群眾接受。
如果不講究方法,不與民意保持良性互動,特別是不最大限度滿足群眾的參與權,後果只有一個,哪怕辦成了實事,群眾也未必認同,更不會滿意。
辦實事,求實效,連接兩個“實”的是實幹和巧幹。在辦實事過程中,出的招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這樣的招是高招;把各項工作做實做細,不斷呈現實效,群眾看在眼裏,自然感念在心裏,這樣的幹是實幹。有了高招和實幹,再輔以科學的工作方法,就能確保實事的品質,彰顯實事的意義,取得多贏。
“政策好不好,要看鄉親們是哭還是笑。”同樣的邏輯是,實事實不實,要把評判權交給群眾,聽聽群眾怎麼説。當前,黨史學習教育正在各地紮實開展,辦實事,用實招,出實效,當群眾都説實事辦得好,才是不辱使命、不負重托。
《光明日報》( 2021年10月19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