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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用為大型社區精準提供法律服務

2021-09-30 09:44:00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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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建共用為大型社區精準提供法律服務

  □ 本報見習記者 孫天驕

  □ 本報記者   文麗娟

  大型乃至超大型社區正在不斷出現,由於人口密集、外來人口多、結構複雜,矛盾糾紛多發,法律服務需求旺盛,對公共法律服務的供給提出了重大挑戰。《法治日報》記者近期採訪貴州省貴陽市花果園、北京市回龍觀天通苑地區以及天津市西青區四季花城發現,目前大型社區公共法律服務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經費有限、人手和法律資源不足、一些工作人員法律服務水準不高等問題成為制約公共法律服務長足發展的關鍵。

  未來應該如何發力推動大型社區公共法律服務,滿足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更高要求?記者為此採訪了湘潭大學黨委副書記廖永安,他曾參與過多個公共法律服務項目。

  廖永安調研發現,一些地區的大型社區在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過程中,面臨資源供需不平衡,社會主體參與程度較低的問題。大型社區在區位上一般處於城郊接合部,地理位置較為偏遠,配套的設施建設與管理體制並不成熟,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對滯後,所分配到的服務資源整體不足,這與社區居民對高品質、便捷性、均等化法律服務的迫切需求相比,不匹配,存在供需不平衡的問題。

  此外,公共法律服務內容比較單一、服務供給的匹配度不高是另一大問題。在廖永安看來,一些大型社區的公共法律服務産品體系還不完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形式較為單一,覆蓋面較窄,服務品質也參差不齊,難以滿足社區居民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的服務需求。在服務供需方面,一些大型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建設的需求導向不明,缺乏對公眾服務需求的清晰認知以及與需求方之間的良性互動,容易出現服務供給不匹配的問題,難以真正做到解民之所需。

  針對這些客觀困難,廖永安建議,以資源整合為統籌,打造共建共用的服務格局。大型社區的矛盾糾紛多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比較複雜,治理難度比較大。必須有效整合基層社區治理的各類資源,發揮黨建引領與政府主導作用,明確政府各服務部門的具體職能,加強多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與協作,同時大力引導與政策支援具有法律服務職能的社會組織、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加快整合律師、公證、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凝聚多方主體的治理合力。

  以人民需求為導向,實現精準化法律服務供給。對準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從供給側調整、優化公共法律服務的具體內容、方式以及服務領域,通過摸底調查、大數據研判分析等手段,實現服務供需雙方之間的互動與溝通,提升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的精準度與匹配度。

  以平臺建設為依託,推動服務平臺轉型升級。積極推動中心城區的優質公共法律服務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根據“應駐盡駐”的原則在大型社區進行平臺設點,切實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通過業務指導、人才借調等方式,提升基層社區平臺的服務能力與水準。同時,以網路平臺建設為統攝,積極拓展手機App、微信小程式等移動端服務的新形式,加強智慧化資訊技術的嵌入運用,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線下線上一體化發展。

  以數據互通為支點,加強數據資訊挖掘利用。通過黨委政府的統籌協調,推動多部門之間的資訊共用與協作,統一資訊技術標準,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互享。同時,加強大數據的分析研判,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運作全貌進行準確把脈,從而輔助科學的管理和決策,調整服務工作重心,靈活調配各項節點資源,促進公共法律服務的精準化、普惠化和智慧化。

  以服務創新為驅動,延伸公共法律服務鏈條。利用資訊技術與大數據,積極探索糾紛事前預警與風險防控、後續追蹤與服務延伸等創新機制,為公眾提供更完備的法律服務。

  以機制保障為後盾,激活公共法律服務市場。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必要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進行統籌保障,並通過專項補貼等方式對參與機構與人員進行激勵,吸引優秀法律人才與組織加入公共法律服務隊伍,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當地的公共法律服務市場。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