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舉措再升級 常態化教師輪崗需打破什麼?
近日,關於教師輪崗,又有新動靜。北京市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委新聞發言人李奕表示,新學期北京市將大面積、大比例推進幹部教師輪崗。
根據輪崗市級政策指引,凡是距退休時間超過5年,並且在同一所學校任職滿6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應進行交流輪崗;凡是距離退休時間超過5年,並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工作6年及以上的公立學校在編教師,原則上均應進行交流輪崗。北京市東城區表示,將用3年時間,實現義務階段學校幹部教師100%交流輪崗。
消息引人關注,但這並非北京首創。
2010年發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就提出,要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實行縣(區)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制度。2014年教育部出臺了《關於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提出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比例要求,旨在實現縣(區)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
為什麼大家的感受並不明顯呢?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告訴科技日報記者,之所以一直沒有形成常態化、制度化的教師輪崗,最主要原因其實是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建設所謂“強校”“優質校”的迷思,通俗來講,就是“名校情結”。這並不利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而名校本身也會阻撓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兩方面的阻力,讓教師交流輪崗機制沒有得到切實執行。“在有些地方,只是應付性、象徵性、點綴性地輪崗。”
教師本人也未必願意輪崗。某教育強區中學教師向科技日報記者坦言,如果讓她選擇,她不願意輪崗——輪崗學校可能離家更遠,生源品質也會差,教起來更費勁。
熊丙奇表示,以前由於沒有常態化的教師輪崗制度設計,在現實操作中,存在著幾種異化情況。一是象徵性地由強校幫扶弱校,選派部分教師到薄弱學校去,實際上還是進一步強化強校的地位;還有一種則是把“不聽話”的教師納入輪崗的範疇,把輪崗作為一種權力甚至懲罰措施。
“常態化、制度化的教師交流輪崗是針對全員的。這樣一來,以前教師關於交流輪崗的一些想法就不存在了。”熊丙奇説,此時,輪崗成為教師的職責,關鍵就在於,能不能按照全員交流輪崗的新情況,來設計教師獎勵和評價體系。
以前,教師是“單位人”“學校人”,現在,教師是“區域人”“系統人”,教師的利益和相關資源分配要在整個教育系統內進行。熊丙奇説,長遠來看,需要建立和教師輪崗制度相適應的教師待遇、權利保障以及管理、評價制度,推進學校辦學制度以及教師管理與評價改革。
現在的輪崗,主要還是學區內的輪崗,有沒有可能跨區輪崗呢?
李奕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跨學區的輪崗“是一直以來感到比較難的問題”。現在對於跨區域遠端的幹部教師流動,主要採用線上“雙師課堂”形式。
熊丙奇説,如果要教師跨區輪崗,就涉及更深層次的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以前那種按區縣來保障義務教育經費的模式就不再適用,得變成由省級財政統籌教育經費,“這需要更大力度的改革”。熊丙奇介紹,以日本為例,教師每三到五年就要輪崗一次。為了和輪崗制度配套,日本所有的義務教育教師都有國家公務員的身份。教師資源由政府統一配置,避免了教師人事管理許可權制在學校層面。
“我認為,先做到區域內的教師交流輪崗,在此基礎之上,加大省級財政對整個義務教育資源的統籌配置,可以進一步縮小區域內、區域之間的辦學差距。這些都需要分步進行。”熊丙奇強調。
本報記者 張蓋倫
(科技日報北京8月2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