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立法禁止“大數據殺熟”
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記者白陽、劉碩)同一平臺上的同一款産品或服務,對“熟客”的報價可能要比新用戶更高。近年來,一些商家通過收集、分析個人資訊並進行“大數據殺熟”,受到社會各界詬病。1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三次審議的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對“大數據殺熟”等問題作出規制。
“當前,社會各方面對於用戶畫像、演算法推薦等新技術新應用高度關注,對相關産品和服務中存在的資訊騷擾、‘大數據殺熟’等問題反映強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日前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立足於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網路空間合法權益,對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自動化決策作出有針對性規範。
草案三審稿規定,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草案三審稿充分賦予個人自主選擇是否接受自動化決策的權利,明確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資訊推送、商業行銷,應當同時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或者向個人提供拒絕的方式。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作出對個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決定,個人有權要求個人資訊處理者予以説明,並有權拒絕僅通過自動化決策的方式作出決定。
此外,草案三審稿還對大型網際網路平臺和小型個人資訊處理者進行了區分,規定大型網際網路平臺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平臺規則;授權國家網信部門針對小型個人資訊處理者制定相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