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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非物質文化遺産“活”起來

2021-06-29 22:39:00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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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質文化遺産是組成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與文物不同,非物質文化是“活態文化”,是直接依靠人、作用於人的活態傳承文化。在網際網路時代,讓非物質文化遺産實現其戰略使命,必須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好傳承與創新、傳播與秩序、平臺建設與利用、公共場館展示與研發四對關係。

  傳承與創新:推進非遺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可持續”發展對於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高品質傳承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實現非遺的可持續發展,關鍵是“活”。非遺是以人為核心、以生活為載體的活態傳承實踐,更好地實現非遺的可持續性發展,要創新人才培養方式,衍生新生力量。開發非遺文化體驗活動是“活化傳承”的重要模式,要推動非遺與旅遊融合,創造性打造非遺場景生活區域,創新非遺作品轉化方式。在傳承中創新,在創新中傳承,要處理好傳承與創新的關係。要注意培養老一代非遺人接受科技力量的本領。提升傳承的有效性,以科技的理論改變當前多數傳承人主要依靠人與人之間的口傳心記、言傳身教的方式。培養一批既懂市場又懂行銷熱愛非遺的專門的非遺職業仲介人。堅持創新性傳承不應建立在“純創新”層面、不應建立在破壞保護對象真實性、完整性基礎的原則,在鼓勵傳統優秀文化産品的現代適應性的同時,要堅守創新的本源性。

  傳播與秩序:構建非遺保護新格局的關鍵。“保護”是非遺傳承的第一方針。網際網路、數字化等科技通過錄入、掃描、攝影、轉錄等方式,突破了傳統展示的單向性。利用線上線下各類媒介擴大傳播面,是對文化遺産有效保護的重要路徑。但長期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的産權意識不夠。放大傳播影響力,關鍵是尊重智慧財産權,構建“秩序”基礎上的非遺傳播新格局。處理好傳播與秩序的關係,一是建議各地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基礎上”出臺核心工藝技藝拍攝、傳播的保密協議等一系列配套規程,確保智慧財産權不受侵害。二是要強化非遺傳承人群體的自我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鼓勵非遺傳承人對自己作品申請專利。三是充分發揮“商標”的功能,加大針對侵權盜版的執法力度。

  建設與利用:深化非遺資源高品質共用的前提。建立在“共用”基礎上的數字化平臺建設,給非遺資源高品質保護、傳承、傳播提供了空間。數字化技術平臺建設,關鍵目的在於利用,形成“資訊與資源匯聚、管理與服務融合、在場與線上聯動、線上與線下互通”的非遺保護與傳承新模式。非遺數字化的優點在於共用,但研究也發現,目前的非遺數據庫平臺建設存在“重硬體建設,輕網路使用”“重資料記錄,輕文化傳播”的現象。處理好非遺平臺建設與利用的關係,一是進行資訊構建,根據不同人群的需求畫像,及時更新和完善相關內容,有效進行知識傳遞。二是發揮非遺數據庫展示風格多樣、交互性強的特徵,充分利用數字媒體藝術塑造非遺人物、場景,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展現非遺的技術與藝術。三是多元化開發非遺共用路徑,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實現非遺的網上展陳、網上演出,開設網上非遺課堂等,實現非遺的資源共用價值最大化。

  展示與研發:激發公共場館非遺傳遞精神價值的內核。公共文化機構在非遺保護與傳承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體現了文化擔當。展示與文創産品的研發,是當前公共文化機構在“活態傳承”非遺中的“兩翼”,缺一不可。但不同公共文化機構在非遺展示、文創産品研發、人群的關注度上存在較大差距。處理好展示與研發的關係,激發公共場館非遺傳遞精神價值的內核,一是發揮非遺在構成地方性知識以及塑造地方公共精神上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和意義,讓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真正落到實處,而非懸浮於民間的文化政績或文化行政。二是建立非遺IP素材庫,構建以非遺IP為核心的非遺標識系統,為非遺文創産品的研發提供資源。三是培養、引進非遺文創人才,打造區域非遺文創網紅品牌,擴大非遺影響力。李惠芬

  (作者單位:南京市社科院、江蘇省揚子江創新型城市研究院)

[責任編輯: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