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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入住旅館增設“門禁卡”

2021-05-31 10:30:00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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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入住旅館增設“門禁卡”

  重慶江津:四部門會簽意見落實強制報告制度

  本報訊(記者李立峰 通訊員馬弘 彭靜 沈悅)近日,在“檢愛同行共護未來”檢察開放日活動中,重慶市江津區檢察院聯合區法院、區公安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簽《關於未成年人入住旅館業登記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館監督保護機制,預防旅館違規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問題發生。

  2020年5月,最高檢等九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隨後,重慶市檢察院等九部門聯合出臺強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同年,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聯合轄區基層檢察院開展專題調研,密切關注未成年人入住旅館異常情況的強制報告這一問題。

  就在兩級檢察機關展開調研時,五分院轄區內發生了類似案件。今年2月,在渝中區內由於一旅館服務員未履行報告義務,導致了一起未成年人遭受猥褻的刑事犯罪案件的發生,為此,該區檢察院發出了全市首份監督旅館落實未成年人強制報告義務的檢察建議。

  如何避免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五分院將在轄區試點規範未成年人入住旅館業登記管理工作提上了日程。

  “今年6月,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實施,對住宿經營者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我們便決定在江津區檢察院試點,聯合行政部門,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細化,在旅館登記時再增設一道‘門禁卡’,進一步規範未成年人入住旅館登記管理,預防旅館違規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問題發生。”五分院檢察七部主任羅群説。

  5月25日,江津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公安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簽《關於未成年人入住旅館業登記管理的意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館監督保護機制,進一步把未成年人入住旅館強制報告制度落實落細。

  據介紹,該《意見》共12條,從目的依據、聯動監管、線索通報、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把對未成年人登記入住旅館進行三核實、三報告作為其中的重點內容。

  “三核實”是指旅館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核實身份證件、核實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否知情以及核實入住正當性。

  “三報告”是指對於未成年人要求入住、來訪但未得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意的;不具有監護人資格的成年人攜帶未成年人入住但無合法性和正當性證明的;多名未成年人長期無正當理由滯留旅館,或者未成年人入住、來訪時間異常,或存在醉酒等其他可疑、異常情況的,旅館應當不予辦理入住並報告公安機關。

  “未成年人的自護意識、能力不強,不少孩子遭遇侵害後不敢、不願甚至不知道尋求幫助,這導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被侵害。同時,有些案件後來即使發現,由於時過境遷,也給偵查取證、打擊犯罪帶來了很大困難。”重慶市江津區四牌坊小學副校長胡敏表示,《意見》的出臺有利於第一時間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線索,及時完善固定證據,有效懲治違法犯罪。

  下一步,重慶市檢五分院將在江津區檢察院試點《意見》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完善,並在轄區進行全面推廣。同時,轄區檢察院也要擔負起法律監督職能,督促相關行政機關更加積極主動作為,保護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李立峰 馬弘 彭靜 沈悅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