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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實基礎制度 暢通體制機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系列評論之三

2021-04-22 23:59: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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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欣喜地看到,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戰略任務穩步推進,成效初顯,各地都要找準在其中的定位。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阻礙國內經濟順暢發展的堵點中斷點仍然存在,全國統一市場體系建設有待持續推進。打通堵點、連接中斷點、落實任務,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一個重要抓手,夯實基礎制度則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首要切入點。

  基礎制度是高標準市場體系有效運作的根基。例如,嚴格的産權保護是激發各類主體活力、釋放發展新動能的深層原動力;有效破除各種市場準入隱性壁壘,是形成全國統一市場、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的條件;公平競爭是市場機制高效運作的重要基礎,能夠促進市場主體充分競爭、優勝劣汰,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這些都需要高標準的市場基礎制度提供保障。

  對照“高標準”的要求,現實中還有著一些明顯的短板和弱項。我國産權保護仍有不少薄弱環節,市場準入仍有些行政壟斷限制,市場分割、區域壁壘不斷呈現新特點、新形式,某些領域市場競爭有時並不那麼“公平”,企業退出機制也有待完善,要素資源的配置效率還不高,營商環境工作還未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等等。這既有長期積累的問題,也有創新發展中的新矛盾,根源於一些體制機制障礙。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暢通體制機制,全面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就顯得必要且緊迫。

  對此,作為指導今後5年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行動指南,年初出臺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進行了一系列科學部署。強調全面完善(知識)産權保護制度,首次提出全面清理對不同所有制經濟産權區別對待的法規,編制發佈智慧財産權保護國別指南,將進一步提升産權保護的針對性和精準性,激勵我國經濟競爭力在高平臺上實現穩健躍升。首次提出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推進企業登出便利化等創新舉措,將更加有利於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打造更優的營商環境,穩定市場主體政策預期。明確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加強平臺經濟、共用經濟等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制、完善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制度等新任務,將持續強化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避免出現監管真空。

  近段時間,有關部門依法對阿里巴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進行處罰,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182.28億元罰款;依法對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實施壟斷協議行為進行處罰,共計罰沒7.64億元。重拳出擊,就是在用積極行動推動相關部署落地見效。對企業發展,這是一次規範扶正;對行業環境,這是一次清理凈化;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這是一次有力維護。

  當更多的科學部署變為更多的有力舉措,我國在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進程中,必將充分實現産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進一步激發市場潛力,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作更加優質高效。

  (作者:金觀平)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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