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多部門聯合向不合理醫療檢查“亮劍”!
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王琳琳)國家多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國家衛健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將開展為期1年的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嚴肅查處包括各類影像學檢查、實驗室檢查、病理學檢查等不合理醫療檢查行為。
專項治理行動劍指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診療技術規範、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各種不合理醫療檢查行為,行動具體包括五項重點內容:
一是治理違法違規開展醫療檢查行為。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超出診療科目範圍開展醫療檢查,開展禁止臨床使用的醫療檢查,使用未依法註冊或者備案的醫療器械、聘用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醫療檢查,以及違規收取醫療檢查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專項治理行動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的定點醫療機構及相關涉事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是治理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等不合理檢查行為。對醫療機構門(急)診、住院患者醫療檢查情況進行自查和抽查,專家對檢查必要性、規範性進行論證,對於違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及有關診療技術規範等開展的無依據檢查、非必要重復檢查等行為進行查處,責令整改,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是治理違反知情同意原則實施檢查行為。重點治理實施特殊檢查未簽署知情同意書的情形。引導醫療機構公開本院開展的檢查項目收費標準。醫務人員在為患者開具檢查單前,要説明檢查目的和必要性,徵得患者或家屬的理解與配合。對於特殊檢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屬書面同意。
四是治理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指標和績效分配方式。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和科室實施“開單提成”、設置業務收入指標並與醫務人員收入直接掛鉤等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行為。推動將技術水準、疑難系數、工作品質、檢查結果陽性率、患者滿意度等作為績效分配重點考核指標,引導建立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和技術價值的績效分配方式。
五是治理違反規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行為。對於違反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違規使用配置大型醫用設備用於臨床診療的行為予以查處,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專項治理活動時間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