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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上樓不上樓,應該讓農民説了算

2021-04-10 13:07:0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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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鄉村振興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鄉村建設要保留鄉村特色風貌,不能搞大拆大建,特別是村莊拆並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迫農民上樓。今年是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第一年,這一表態等於再次明確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一定要尊重農民意願。

  近些年來不少新建的農村社區,樓房整齊漂亮、水泥路通達、自來水入戶、環境整潔乾淨,但住在裏面的鄉親們對住新房的態度卻不盡相同。那些不用花費多少錢,過去種地集中居住之後還能種、養殖還能養,醫療、教育這些配套服務齊全的,鄉親們自然很歡迎。可那些為了“上樓”要借錢,集中居住後想種地離老遠、想養殖沒條件,就近又找不到啥工作的,就不大情願了。態度差異的背後,關鍵還是村莊合併、村莊建設是否尊重了農民意願,是否符合了農民需求。

  村莊合併、搬進新社區集中居住,涉及居住方式、生産方式以及社會關係的變遷,對於農民來説,這些變化不可謂不大。所以尊重他們的意願,滿足他們的實際需求就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要順應農村産業發展、勞動力轉移以及自然資源稟賦等條件,使合村並居成為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選擇。必須防止社區建起來,産業跟不上,建了農民不需要的,卻缺了農民急需的。另一方面,要提高農民對關係其切身利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民主參與度,農民願不願搬,搬到哪兒,應該讓他們自己説了算。必須防止違背農民意願,大搞合村並居、撤村並居、集中上樓。否則,不僅會使村民共同生産、共同生活、共同組織的基礎逐漸喪失,也違背了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義。

  鄉村建設,要符合農村特點。近年來,我國城鎮化率逐年提升,但需要謹記的是,即便未來城鎮化率達到65%或更高,仍然會有幾億農民生活在農村。城市和鄉村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應當是協同發展,美美與共,各有特色。因此,村莊合併、建設新村,應遵循村莊自身的發展規律,不能忽視鄉村建設的豐富內涵。要把農民生活、農村産業、農村風情融合起來,讓建設好的鄉村能記得住鄉愁,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幸福家園。

  鄉村建設,要充分滿足農民的實際需求。農業農村工作,説一千、道一萬,增加農民收入是關鍵。所以鄉村建設首先要有産業支撐,有關部門應在土地使用、財政獎補、稅收減免上給予政策支援,積極支援農家樂、民俗農莊等鄉村休閒旅遊發展,拓展農業增收功能,讓農民有穩定而持久的就業渠道,在家門口有活幹、有錢賺。與此同時,抓好“水、電、路、訊、網”以及能源供應、衛生設施和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鄉村教育、醫療、養老、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把農民最迫切的需求解決好,不僅在形式上改變農村居民的生活方式,更要實實在在地提升農村的宜居性和鄉親們的幸福指數。

  村莊建設是為農民服務的。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因地制宜、穩紮穩打,不颳風搞運動。希望各地在推進鄉村建設時,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讓鄉親們都能過上更幸福、更有奔頭的好日子。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