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強化智慧財産權檢察保護

2021-02-02 11:18:00
來源:正義網
字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科技創新是其中一個關鍵變數。我們要于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必須向科技創新要答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全會把“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擺在各項規劃任務首位,進行專章部署,凸顯了黨中央對科技創新的高度重視。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近年來,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智慧財産權法規制度體系和保護體系不斷健全、保護力度不斷加強。但實事求是地講,智慧財産權保護法治化仍然跟不上,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還存在諸多難點痛點,特別是舉證難、侵權事實認定難、案件審理週期長、賠償額度低、維權成本高等等。檢察機關一直對智慧財産權保護高度重視,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辦理的智慧財産權案件與實際需求還有差距,工作質效與高水準保護的標準還有差距,人員配置、機構設置、履職模式與專業化的要求還有差距。在建設科技強國的時代背景下,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不僅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法律責任,更是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

  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檢察履職必須要跟上,切實加大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力度,傳遞保護創新的檢察信號。特別是對涉及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以及網路侵權、鏈條式産業化有組織侵權等嚴重犯罪,要重點打擊;對以侵犯智慧財産權為業或侵犯智慧財産權犯罪鏈條中的生産製造者,具有多次、惡意侵權等情形的行為人,要依法從嚴追訴並提出限制緩刑適用或者適用禁止令、職業禁止的量刑建議;對採取盜竊、利誘、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侵犯商業秘密犯罪的,要加大懲治力度。要增強法律監督意識和監督能力,及時監督糾正涉智慧財産權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突出問題。要充分運用典型案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努力做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提升全民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侵權假冒違法犯罪發生。

  強化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創新完善機制是重要環節。要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産權違法犯罪資訊共用機制,主動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的常態化溝通,明確執法司法標準,暢通資訊共用渠道,拓寬監督線索來源,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要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鼓勵侵犯智慧財産權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敦促侵權人向權利人作出賠償,盡力彌補權利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經濟損失。要深化侵犯智慧財産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試點,通過主動告知,使權利人參與刑事訴訟過程,助力查明案件事實,有效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智慧財産權案件前沿性、交叉性、專業性問題多,同一案件,往往涉及行政執法、刑事追訴或民事追責,做到依法妥善處理,達到從嚴保護、標本兼治的目標,必須強化綜合司法。去年11月,最高檢專門組建了智慧財産權檢察辦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形成檢察辦案監督合力,加強全方位綜合性司法保護。有條件的檢察機關可適時推開這一創新之舉,整合職能和人員力量,實現專門機構、專門人員從事專業工作,跟上保護智慧財産權工作的新要求。

  激發創新活力,是促進科技強國建設的必然要求。除了打擊,還要保護。打擊力度要加大,保護措施也要落實。要完善檢察辦案保護創新創業容錯機制,依法審慎辦理涉科研經費案件,從嚴把握刑事追訴標準,防止把一般違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作犯罪處理。對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中的問題,堅持以科研經費政策為遵循,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為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營造良好環境。

[責任編輯: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