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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

2021-01-15 10:4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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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月15日電 生態環境部今日通報2020年12月和1-12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品質狀況。數據顯示,2020年1-12月,1940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4%,同比上升8.5個百分點;2020年1-12月,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0%,同比上升5.0個百分點。

  地表水總體情況如下:2020年12月,1940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4.6%,同比上升7.0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0%,同比下降1.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

  2020年1-12月,1940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4%,同比上升8.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6%,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

  主要江河水質狀況如下:

  2020年12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8.7%,同比上升6.9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9%,同比下降1.0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高錳酸鹽指數。其中,西北和西南諸河,長江、珠江、松花江流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為優;淮河、黃河和遼河流域水質良好;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2020年1-12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7.4%,同比上升8.3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2%,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西北諸河、浙閩片河流、長江流域、西南諸河和珠江流域水質為優,黃河、松花江和淮河流域水質良好,遼河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重要湖(庫)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如下:

  2020年12月,監測的110個重點湖(庫)中,Ⅰ~Ⅲ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78.2%,同比上升8.3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3.6%,同比下降3.2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99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5個,佔5.1%;輕度富營養的14個,佔14.1%;其餘湖(庫)未呈現富營養化。其中,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中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總磷;丹江口水庫水質為優、中營養;洱海和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滇池水質明顯好轉,太湖水質有所好轉,巢湖和洱海水質均有所下降,丹江口水庫和白洋淀水質均無明顯變化;滇池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巢湖、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2020年1-12月,監測的112個重點湖(庫)中,Ⅰ~Ⅲ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76.8%,同比上升7.7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5.4%,同比下降1.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10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重度富營養的1個,佔0.9%;中度富營養的5個,佔4.5%;輕度富營養的26個,佔23.6%;其餘湖(庫)未呈現富營養化。其中,太湖和巢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總磷;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為優、中營養;白洋淀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總磷。與去年同期相比,洱海水質有所好轉,太湖、巢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白洋淀水質均無明顯變化;滇池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巢湖、洱海、丹江口水庫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如下:

  參加排名的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覆蓋2050個國控斷面(其中1940個為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110個為入海控制斷面)。2020年12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林芝、河源和崇左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東營、慶陽和銅川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2020年1-12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柳州、桂林和張掖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銅川、滄州和邢臺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營口、呂梁和東莞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銅川、東營和海口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詳細見附表1~附表6。

  通報同時包括環境空氣方面:

  12月,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7%,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PM10平均濃度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O3平均濃度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SO2平均濃度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NO2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CO平均濃度為1.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

  1-12月,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0%,同比上升5.0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O3平均濃度為138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SO2平均濃度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平均濃度為24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CO平均濃度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

  12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4.0%,同比下降1.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3.5%,同比上升10.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

  北京市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100.0%,同比上升19.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6%。1-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5.4%,同比上升9.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6.7%,同比下降6.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3%。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5.2%,同比上升8.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

  汾渭平原11個城市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6.0%,同比上升2.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1-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6%,同比上升8.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

  1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烏魯木齊、安陽和臨沂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20名);廈門、福州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7。

  1-1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安陽、石家莊和太原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20名);海口、拉薩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8。包頭、哈爾濱和銀川市等城市空氣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肇慶、東莞和佛山市等城市空氣品質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9。

  附表1:2020年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2:2020年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3:2020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4:2020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5:2020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6:2020年1-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變化情況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7:2020年12月168個重點城市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8:2020年1-12月168個重點城市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9:2020年1-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