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香港警方拘捕
香港警方29日表示,昨天(29日)下午在屯門沙田等多個區採取行動,拘捕三男一女,年齡介乎16歲至21歲,相關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這是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警方第一次主動出動拘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29日下午在屯門沙田等多個區採取行動,拘捕三男一女,年齡介乎16歲至21歲,相關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李桂華表示,調查顯示,近期有團夥在網上宣佈有關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這個組織有自己的綱領,包括聲稱要建立“香港共和國”以及要不設底線進行鬥爭,又稱要團結“獨立派”採取行動。除了綱領之外,還有宣言煽動其他人加入他們的行列。
李桂華表示,相關團體發表言論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發生,他強調《香港國安法》是沒有追溯期。而根據普通法的原則,只要做出一種宣示就是煽動的行為。他又表示,本次行動與其他組織無關,檢獲證物包括電話、電腦及文件,還在整理當中。(總臺記者 周偉琪 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