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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超:探索科學有效的數據治理之路

2020-07-15 10:52: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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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是數字經濟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數據治理能力是國家競爭力的體現。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等資訊技術的飛速發展,人們的生産和生活方式加速資訊化、智慧化,人類悄然進入了大數據時代。與傳統數據相比,大數據不僅體現為靜態的、海量的、多類型的數據集,也體現在其具有動態的、高速的、實時線上的數據交換所産生的高價值。前不久,《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發佈,將數據納入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並列的生産要素,強調要“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作為生産要素的大數據在創造巨大經濟價值的同時,在社會治理方面也開始顯現出重要價值,即通過將大數據與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新一代資訊技術結合,整合利用跨層級、跨地區、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實現數據共用和資訊利用,幫助企業和政府迅速掌握更為全面客觀的資訊,通過用數據管理、用數據決策、用數據創新的方式,來提高企業和國家治理效能。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運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準。要建立健全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社會治理的機制,推進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模式創新,實現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這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開了一條技術賦能的路徑。可以説,數據治理是數字經濟背景下實現産業轉型升級和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路徑之一。數據治理是一項複雜的社會工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們要兼顧數據安全與數據利用,找準國家、個人與産業共贏的數據治理立足點,充分發揮各個主體數據保護、數據分享與數據利用的能動性,探索出一條科學有效的數據治理路徑。

  健全數據利用的規則制度

  個人資訊安全保護問題,是數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一點已經在各類法律法規中得以體現。比如,《網路安全法》《電子商務法》中對個人資訊的採集和使用有明確規定;今年通過的《民法典》設“隱私權和個人資訊保護”專章,對私密資訊和個人資訊保護加以規範。此外,還有數量眾多的配套法律規範,為個人資訊安全構築起了一道嚴密的保護網。保護個人資訊安全是合法、有序、高效利用個人資訊的前提,是有效釋放數據價值的重要基礎。

  網際網路平臺經濟作為生産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的新動能,對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産業升級都有重要作用。那麼,如何通過數據技術創新完善網際網路平臺治理?一方面,政府面對網際網路平臺數據利用的新業態,可考慮設置一段時間的“觀察期”,給予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和適當的試錯空間,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平臺在數據治理中的自律、自凈作用,營造包容有序、充滿活力的發展環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聚焦平臺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要求”,這為網際網路平臺數據治理指明瞭方向。另一方面,政府不僅是數據治理的主體,本身也掌握大量數據資源。為更好利用政府數據資源,《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用”“研究建立促進企業登記、交通運輸、氣象等公共數據開放和數據資源有效流動的制度規範”,為政府數據開放奠定了政策基礎。此外,還要積極探索數據流動的市場化機制,制定並完善數據交易的政策法規和基礎交易規則,完善數據産權制度,建議以現有的大數據交易所為平臺,通過數據交易等市場機制促進數據的高效流動和充分利用。

  發揮平臺數據治理的自律作用

  數據是數字經濟的“血液”。為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應嚴格自律,在利用數據的同時肩負起保護個人隱私和網路安全的社會責任。在數據治理的管理方面,可通過完善隱私政策與平臺産品設計增進網際網路平臺數據治理的透明度,通過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保護隱私和數據安全。為有效保護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應設立專門的數據保護機構,跨部門統籌領導數據安全治理。在數據治理的技術保障方面,可積極通過人工智慧、安全多方計算、態勢感知等技術保護隱私和數據安全。

  堅持技術規則並重推動協作共治

  要實現跨主體、跨網際網路平臺、跨地域的數據共用與對接,不僅要明確數據産權保護、強調協作共贏,更需要規則和技術的支撐,堅守數據安全和隱私底線,保證數據技術標準的協調統一。標準對數據治理規則的完善將發揮巨大作用。在這一過程中,立法和監管機構應引入更多的技術及實務領域的專業人才,形成監管機構、行業組織、企業、學術機構等主體的多方協作,綜合運用法律、標準、監管、技術、市場、媒體等,建立以法律法規為基礎、執法為保障、標準規範為牽引、技術和市場為驅動、宣傳教育為支撐的兼顧安全與發展的數據治理路徑。

  總之,我國正在積極佈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高度重視數據要素市場的培育,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這對整個社會的數據治理水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應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平臺等對國家數據治理的作用,建立健全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社會治理的機制,積極探索協同共治路徑,運用大數據技術助力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為探索建設更加美好的明天貢獻力量。

[責任編輯:樊繼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