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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村集體家底,摸清了(經濟聚焦)

2020-07-13 11:03: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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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農村集體家底目前已基本摸清。據統計,全國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賬面資産6.5萬億元。清産核資反映出我國農村集體資産的基本面貌,為進一步開展管理和運營提供了重要依據。

  這是改革開放後規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取得了許多積極成效——資産權屬更加明晰,大量閒置的村集體資産得以盤活,促進了資産保值增值,將推動集體資産管理機制進一步規範。

  農村集體資産是億萬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從2017年開始,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工作。歷時3年,目前工作已基本完成。

  全國農村集體家底總量龐大,地域分佈呈現“6、2、2”格局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農村集體資産存在産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等問題。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全面開展清産核資,建立集體資産管理臺賬,是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必須要做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保護農民財産權益的客觀要求。

  “進行農村集體資産的頂層設計,首先就要摸清家底,進行集體成員身份認定,切實保障農民的收益分配權。”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説。

  2017年以來,中央和地方累計安排專項資金26.7億元,確保全國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工作順利開展。截至2019年底,全國擁有農村集體資産的5695個鄉鎮、60.2萬個村、238.5萬個組,共計299.2萬個單位,完成1.2億張報表線上數據報送。全國農村集體家底基本摸清,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特徵:

  從整體看,資産總量龐大。全國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賬面資産6.5萬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産3.1萬億元,是集體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非經營性資産3.4萬億元。集體所屬全資企業超過1.1萬家,資産總額1.1萬億元。

  從結構看,固定資産佔比近半。固定資産為3.1萬億元,其中2/3是用於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公共服務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産。

  從地域分佈看,農村集體資産大體呈“6、2、2”分佈格局,東部地區資産為4.2萬億元,佔總資産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區資産大體相當。此外,超過3/4的資産集中在14%的村。

  “清産核資反映出我國農村集體資産的基本面貌,這是今後進一步開展管理和運營的重要依據。”李國祥説,針對地域之間、村莊之間資産分佈不均衡的情況,建議農村集體資産在管理運營上必須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適合不同村莊的發展途徑。

  “一鍋粥”變“一本賬”,進一步規範集體資産管理機制

  隨著清産核資的開展,集體經濟實現了“強體壯身”。許多村將近年來財政項目投入到集體經濟組織形成的固定資産納入賬內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經濟合同,核銷了一批債權債務,盤活了一批閒置資産,豐富了集體經濟發展路徑。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全國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是改革開放後規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基本實現了預期目標,並取得許多積極成效。

  清産核資查實了集體資産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明晰了資産權屬,基本實現“底清賬明”。據了解,清産核資後集體資産總額增加0.8萬億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資産增加近7500億元,主要是近年來財政項目投入到集體經濟組織形成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産。不少村民表示,“清産核資讓過去的‘一鍋粥’變成了現在的‘一本賬’”。

  過去大量閒置的村集體資産得以盤活,促進了資産保值增值。各地積極探索資源開髮型、物業租賃型、鄉村旅遊型、農業生産型等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創新了集體經濟運作新機制。在重慶,38個“三變”試點村共盤活集體土地資源3.1萬畝、閒置農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體經營收入突破10萬元。

  在清産核資過程中,各地不斷完善集體資産清查、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定期報告等制度,推動集體資産管理機制進一步規範。譬如,山西、四川、陜西等省份制定非經營性資産確權及管護辦法,重點對學校、道路、水利設施等資産的産權歸屬、管護主體及管護責任作出規定。

  “管好用好集體資産,防止集體資産流失,關乎農民切身利益。”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農村集體資産監督管理平臺建設已列入《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2019—2025年)》,接下來將抓緊做好系統開發建設等工作,推動農村集體資産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資訊化,把清産核資的成果鞏固好、利用好、發展好。

  持續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這是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後又一項重大農村改革。

  李國祥強調,在清産核資的基礎上,要通過構建合理的産權結構,並充分發揮其優勢和效能,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作機制,推動資産管理有序,經營有效,收益可持續,為鄉村振興提供發展動能。

  按照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全國已先後組織開展四批改革試點,指導各地在清産核資基礎上,規範開展成員身份確認、折股量化資産、建立健全組織、辦理登記賦碼等工作。據了解,截至2019年底,中央試點單位包括15個省份、89個地市、442個縣(市、區),各級試點單位覆蓋全國80%左右的縣。今年3月,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商請13個非整省試點省份全面推開改革(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務)。至此,改革試點實現省級全覆蓋。

  目前,全國已有超過41萬個村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確認成員超過6億人。一些基層幹部感慨,改革把集體家底摸清了,把誰是成員搞清楚了,把集體和農民的關係理清楚了,農民手裏的“紅本本”變成了“紅票票”,這就是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果。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相關村(組)按照法律法規行使集體資産所有權,並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對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經營管理能力的培養提升。同時,指導地方通過盤活集體資源、入股或參股、量化資産收益等方式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實力。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13日 10 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