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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案例背後的中國法治故事

2020-05-25 20:35:00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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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工作報告中的那些案例有何深意?

  ——揭秘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案例背後的中國法治故事

  正義網北京5月25日電(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邱春艷)唐雪能成為今天的唐雪——沒有背負罪名的唐雪,緣于“正當防衛”這四個字。相信多年以後,在唐雪的記憶裏,許多事、許多人已經隨風而去,但那一個淩晨的生死搏殺和這至關重要的四個字始終會銘刻在她的內心深處。

  2020年5月25日,唐雪案被寫進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和唐雪案一起被寫進最高檢工作報告的,還有另外20個具體案例——翻閱18頁紙的2020年最高檢工作報告,不難發現其中一個鮮明的特點:用典型案例講故事、講政治、講法治。與2019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相比,此次報告不僅僅增加了案例數,每個案例所佔的篇幅也有所增加。過去的檢察工作報告中,提到具體案例時大多一筆帶過。此次報告中的案例,不少都有展開的內容。這樣的案例篇幅,在過去的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是少有的。

  惜字如金的最高檢工作報告為何提到多個具體案例?這些案例背後有何深意?詮釋了哪些司法檢察理念?

  對此,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最高檢工作報告“下大本錢”講案例的兩大緣由——

  案例是最生動的法治教材。圍繞案例講法治,越講越清楚。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案例,不僅僅是中國檢察故事,更是中國法治故事。講好這些法治故事,不僅能體現司法進步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同時也能立足案例宣傳黨和國家的司法政策、憲法法律精神,引領社會法治觀念,增強全社會的法治素養。比如,通過講述唐雪案等正當防衛案例,就可以引領、重塑正當防衛理念,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觀念深入人心。

  案例是體現司法檢察理念和政治、法治、政策考量的載體。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案例,就是要講清楚檢察機關辦案背後的司法檢察理念,向人們展現檢察機關辦案時的政治、法治、政策考量。比如,什麼是挂案?檢察機關為何要開展對“挂案”的專項清理?通過其他方式很難講清楚,但通過講清理涉及民營企業的“挂案”案例,就不僅能讓人知道“挂案”的危害,也能讓人們了解到檢察機關清理“挂案”的政治、法治、政策考量,體會到檢察機關保護民營企業發展的良苦用心。

  案例千千萬,如何能把最能引領社會法治觀念和體現司法檢察理念的案例選出來寫進報告、講好中國法治故事?

  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介紹了選取案例的三個來源:

  一是請最高檢各業務廳梳理本條線的最典型案例。二是請省級院梳理轄區之內最典型的案例。三是從省級檢察院向當地人代會作的工作報告中選取最典型的案例。

  “三種渠道匯聚起來的典型案例有一千多頁、數百個案例。”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介紹:“隨後,起草組在這數百個案例中優中選優、典型中再找典型。最終,由最高檢領導確定“入選報告”的案例。

  那麼,報告中的典型案例究竟典型在什麼地方?這些案例背後有著怎樣的法治故事?一切得從這些案例説起。

  最高檢工作報告為何再提正當防衛?——

  唐雪案:引領、重塑正當防衛理念,體現客觀公正立場

  “媒體披露‘昆山反殺案’後,指導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見,支援公安機關撤案,並作為正當防衛典型案例公開發佈;指導福州市檢察機關認定趙宇見義勇為致不法侵害人重傷屬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2019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昆山反殺案”和福建趙宇案讓正當防衛制度走進更多公眾的視野,也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成為刷屏的金句,在全社會廣為流傳。

  一年過去了,正當防衛制度適用情況如何?有沒有新的進展?

  最高檢的工作報告給予了響亮的回答——

  “指導地方檢察機關查明淶源反殺案、邢臺董民剛案、杭州盛春平案、麗江唐雪案等影響性防衛案件事實,依法認定正當防衛。”這一次的報告,一口氣點出了4個正當防衛案例,讓人們意識到檢察機關依法適用正當防衛的決心。

  2019年春節期間,雲南省麗江市永勝縣下街村李德湘酒後無故攔截同村唐雪乘坐的車輛,並對唐雪言語挑釁,後李德湘與唐雪及其家人多次爭執。2月9日淩晨1時許,李德湘手持菜刀到唐雪家大門外側,砍砸、踢踹大門,趕來勸阻的朋友將其菜刀奪走、丟棄並勸其回家。唐雪聽到砸門聲後起床,因感到害怕拿了削果皮刀和水果刀出門查看。李德湘衝上前朝唐雪腹部踢一腳,唐雪拿出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繼續揮拳擊中唐雪左臉部,在被幾位朋友拉開後再次掙脫衝向唐雪,對其拳打腳踢。唐雪招架中削果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反抗、揮刺,致李德湘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永勝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防衛過當)對唐雪提起公訴。為確保依法嚴格公正處理本案,雲南省檢察院會同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專家到現場進行復勘,重新調取證據,最終認定唐雪的行為係為保護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採取的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永勝縣檢察院撤回起訴,于2019年12月30日對唐雪作出不起訴決定。

  縱觀全案,司法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唐雪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並無爭議,爭議焦點在於唐雪的防衛行為是否過當。

  我國刑法第20條規定,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由此可見,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否造成重大損害,是認定防衛是否過當的兩項法定標準。

  “眾所週知,司法機關以往對正當防衛的認定極為苛刻。”唐雪案塵埃落定後,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明楷發表解讀文章稱,對唐雪的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衛是正確的。綜合全案事實和證據分析,唐雪的正當防衛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雖有重大損害結果,但仍不構成防衛過當。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指出,在一些地方,正當防衛制度一度處於“沉睡”狀態,但我國關於正當防衛的立法其實已經比較完整。強化責任擔當,激活正當防衛制度,既是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權益保障的新期待,更有利於彰顯依法防衛者優先保護理念,鼓勵公民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勇氣,堅定公眾對法治的信仰。

  如果説2019年最高檢工作報告的兩個正當防衛案例讓法律早有規定的正當防衛制度走進大眾視野,讓在某些地方還處於“沉睡”狀態的正當防衛制度被全面喚醒,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那麼,2020年最高檢工作報告的唐雪案等4個正當防衛案例則引領、重塑了正當防衛理念,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深入人心。

  不僅如此,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來,檢察機關近年來辦理的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件,也體現出檢察官要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理念——

  一個時期以來,檢察機關只被看作犯罪追訴人和懲治者。少數檢察人員也認同這樣的“標簽”,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式、重支援配合輕制約監督。顯然,這樣陳舊的理念和習慣已經嚴重束縛了司法辦案工作,容易導致效率不高甚至司法不公。基於此,最高檢黨組提出要按照檢察官要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理念,既做犯罪的追訴者,也做無辜的保護者,更要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法治進步的引領者。而依法適用正當防衛的辦案實例,便是檢察官踐行客觀公正立場的生動實踐。

  “走步機”何以“走進”最高檢工作報告?——

  浙江保護民營企業案的“典型效果”:辦理一個案件,保護一個企業;推動一項行標,保障一個行業

  浙江省永康市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萬萬沒想到,他們辦理的一起案件,竟助推了一項國家標準的確立。

  劉某是浙江某工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21日,因涉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被永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明明是我們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創新産品,怎麼就被認定為偽劣産品了?”劉某想不通,自己好好辦企業,怎麼就要身陷囹圄了?

  原來,劉某的公司是一家專業研發、生産智慧平板健走跑步機(下稱“走步機”)等高檔健身器材的民營企業。2017年11月至12月,該公司生産、銷售的總金額為700余萬元的走步機,因質監部門抽樣檢測認為産品不符合跑步機的國家強制性標準,被認定為不合格産品。2018年11月,永康市公安局將該案移送永康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走步機”能否適用跑步機的辦案標準?到底是創新産品還是偽劣産品?為了弄清事實,永康市檢察院專門組建特別調查小組,由院領導帶隊深入企業開展調研。

  調研中了解到,涉案走步機在運作速度、産品結構等方面均與傳統跑步機存在明顯區別,簡單地依據跑步機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徑行認定該産品不合格並不合理。而且這款走步機是該公司歷時三年研發的成果,曾獲十余項專利,市場前景十分好。消費者的使用體驗也很好,未發現有人身、財産受損情況的發生。

  永康市檢察院積極作為,立足辦案,延伸檢察職能,主動致函市場監管部門,商請層報國家標準委請示走步機的標準適用問題。同時,為了保障企業的正常生産經營活動,檢察機關還建議公安機關慎用羈押措施,由公安機關直接對劉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2019年3月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函,認定“新型平板走步機”為一種創新産品,不適用跑步機國家標準,確立了走步機行業應當適用的國家標準。

  最終,永康市檢察院對劉某作不起訴處理。“走步機”案也“走進”最高檢工作報告。

  “這個案例完美詮釋了檢察機關對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介紹了選擇這個案例的考量——

  體現檢察機關“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慎捕慎訴”原則。檢察機關介入時,民營企業負責人已被刑事拘留,為維護企業的正常經營,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慎用羈押措施,由公安機關直接對劉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體現檢察機關辦案時不因循守舊、機械執法,而是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審慎辦理涉及科技創新領域案件。此前,“走步機”沒有國家標準,如果因循守舊、機械執法,就可以按照跑步機的標準來辦。而按跑步機的標準看,這個公司的創新産品就是偽劣産品,這個案件就應該批捕起訴。但檢察機關並沒有這樣做,而是主動提醒有關部門去研究這一新産品的新標準。

  體現檢察機關依法保護創新,對黨中央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落實。考慮到是創新的産品,檢察機關主動提醒市場監管部門去研究行業標準,並逐級上報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最終推動一個國家標準的確立,真正達到了“辦理一個案件,保護一個企業;推動一項行標,保障一個行業”的良好效果。

  為何對殺醫案依法快捕快訴?——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凍斃于風雪。民航總醫院殺醫案快捕快訴的“檢察速度”體現對醫護人員的特別保護

  在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廣大醫護人員不顧自身安危,白衣執甲,逆行出征,為人們守護生與死的那道防線,讓全社會看到了人間大愛,也讓全社會對醫護職業更加崇敬,對暴力傷醫違法犯罪十分痛恨。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凍斃于風雪!對任何形式的暴力傷醫行為,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司法機關一直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從嚴打擊。

  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孫文斌及親屬將其母孫魏氏送至民航總醫院治療。因孫文斌不滿醫生楊文對其母的治療,懷恨在心、意圖報復。12月24日6時許,孫文斌在急診搶救室內,持事先準備的尖刀反覆切割、扎刺值班醫生楊文頸部,致楊文死亡。孫文斌作案後報警投案,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孫文斌被依法判處死刑。

  該案發生後,北京檢察機關僅用兩天就依法批准逮捕,四天就依法提起公訴。許多專業人士認為,這樣依法快捕快訴的“檢察速度”,體現的是法治的威嚴和對醫護人員的特別保護。

  依法保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在今年的最高檢報告中,以專門的篇幅闡述了“持續推動平安醫院建設”。早在2015年7月,最高檢就與衛生行政部門等11家單位聯合會簽《關於深入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依法維護醫療秩序的意見》。對於重大涉醫犯罪,檢察機關堅持掛牌督辦,啟動快速反應機制,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依法快訴,確保高質高效。

  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民航總醫院殺醫案作為案例寫入報告,就是要表明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處暴力殺醫傷醫犯罪的堅定決心,從而警示教育社會,引領法治意識和法治進步,讓全社會一起尊崇、護佑“新時代最可愛的人”。

  該負責人表示,從檢察機關的辦案數據看,暴力傷醫、聚眾擾醫等案件已經實現連續兩年大幅度下降,2018年同比下降29%,2019年又同比下降48.9%。這説明黨和國家重視醫療體制改革,人民群眾對破壞醫療秩序高度關注,醫療管理部門、司法機關攜手維護秩序,綜合治理成效明顯。但民航總醫院發生的殺醫案和其他暴力傷醫案引發全民關注,疫情期間也發生了一些“挾病傷醫”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也説明有些深層次問題的解決還有一個過程。但無論什麼原因,暴力殺醫傷醫,法律決不容情,堅決從嚴打擊。依法保護醫務人員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檢察機關責無旁貸,將會對暴力傷醫犯罪持續從嚴打擊。

  “打假官司”的危害有多大?——

  紹興虛假訴訟監督案:司法機關協同發力,遏制“以法實現不法目的”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指當事人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採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實提起訴訟或仲裁,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執行文書,從而謀取不正當利益。虛假訴訟既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而且擾亂司法秩序,損害司法公信力。

  一位法律界人士這樣揭露虛假訴訟的真面目:“表面上看,虛假訴訟是用法律手段起訴、申請執行,但實際上是實現不法目的。究其本質,虛假訴訟是以法去實現不法目的。”這種打假官司的行為不僅讓老百姓深受其害深惡痛絕,也讓法官不勝其擾。如何遏制以法實現不法目的,是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浙江省檢察院在資訊化建設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牽頭建設政法一體化辦案系統,全面推廣紹興市檢察院研發的‘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為全省和全國部分省開展虛假訴訟線索排查提供便利。建議最高檢廣泛總結各地做法,積極借鑒法院、公安機關資訊化建設的經驗,進一步提升檢察資訊化水準。”近日,最高檢在徵求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時,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梁黎明提到了由紹興市檢察院研發的“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正是借助這個系統和法院、公安等部門的大力支援,紹興市檢察機關成功辦理了彭玉楓虛假訴訟案。

  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彭玉楓于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間在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法院頻繁進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撤訴與申請執行,法院為此作出的相應生效裁判案件多達51件,金額共計271.67萬元。

  發現案件可疑後,紹興市檢察機關通過自行研發的“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進一步比對分析,該批借貸案件中借條中的出借人處名字空白、無利息約定、無支付憑證、無訴訟代理人、被告缺席判決,涉嫌虛假訴訟的可能性極大。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後,這些案件不僅確實存在虛假訴訟情形,且背後還存在一個以程瑞君、彭玉楓等人為首的高利貸犯罪團夥,可能製造參與了一系列涉黑涉惡犯罪活動,遂將相關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經查,以程瑞君為首,以彭玉楓等人為骨幹的團夥,以開辦二手車交易行和典當行作為放貸平臺,與借款人、保證人簽訂借貸合同,約定高額利息,在扣除頭期利息和各種手續費後交付借款本金,同時強迫對方出具虛增借款金額的借條。對借款人無力支付的高利貸,一方面採用暴力手段催討;另一方面由未參與簽約的彭玉楓作為原告頻繁起訴和申請執行,起訴時憑藉虛增借款金額的借條並隱瞞借款方已全部或部分歸還借款的事實,騙取法院作出判決和執行裁定,通過申請強制執行以獲取高利貸非法利益。

  紹興市檢察機關通過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等方式對以彭玉楓為原告的50件民事虛假訴訟案件實施檢察監督,法院啟動再審後均撤銷原判予以改判。對程瑞君等14人的涉黑涉惡刑事案件,上虞區檢察院于2019年4月向上虞區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1月8日,程瑞君等14人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等犯罪分別被上虞區法院判處二十一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通過辦理該系列案件,紹興市檢察機關進一步總結形成了“智慧排查—人工審查—深入調查—移送偵查—判決監督”的“五步式”虛假訴訟監督模式,依託智慧監督系統,將虛假訴訟監督從個別、被動的監督轉變為全面、主動的監督,實現民事檢察監督的轉型升級。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監督模式運作,離不開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援。早在2018年11月,紹興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就聯合製定了《關於建立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聯動銜接機制的意見》,法院主動向檢察機關全面通報移送裁判文書、審理過程主要節點資訊,實現訴訟資訊相互共用;檢察機關通過智慧民事檢察系統發現的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辦理刑民交叉案件尤其是“套路袋”等案件中涉及民事訴訟的,及時移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從而有效形成線索雙移送、結果雙反饋機制。

  “公安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在各類案件辦理過程中,總體是分工負責、各盡權責。”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表示,彭玉楓虛假訴訟案中,正是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和檢察機關既各盡權責又相互協作,既讓虛假訴訟現了原形,還揪出了背後的涉黑涉惡犯罪,體現了最高檢黨組多次強調的“檢察機關要與其他執法司法部門形成良性、互動、積極的工作關係”的理念。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如何發力?——

  周某養老保險審批糾紛監督案:行政爭議一朝化解,讓“案結”真正實現“事了”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並非輕易就能實現的目標。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有更高要求和期待。對案件當事人而言,他們不僅關注程式是否合法,更關注自身的重大權益是否實現。檢察機關辦案是只滿足於程式合法還是應當程式合法與實現當事人重大權益兩者兼顧,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周某養老保險待遇審批糾紛監督案給出了答案。

  周某就職于A公司,于2013年10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2013年12月,A公司所在地人社局對周某作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準表”(以下簡稱2013年核準表)。周某對人社局有關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數額有異議,遂向相關單位尋求解決。2016年4月,A公司再次向人社局申請核準周某的退休審批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2016年4月20日,人社局對周某作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準表”(以下簡稱2016年核準表),其中載明起始支付年月為2016年5月。2016年6月17日,周某向當地政府申請行政復議。2016年9月14日,當地政府維持了人社局作出的上述核準表。

  2017年11月,周某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撤銷區人社局作出的2016年核準表;執行2013年的核準表,補發2013年11月至2016年4月共計30個月的退休金及相應待遇;判決人社局重新核發2016年5月至今退休金。法院一審認為,周某就2016年核準表起訴,該核準表曾經過行政復議,本案起訴已經超過15日的法定起訴期限,遂裁定駁回起訴。

  周某不服,後上訴、申請再審,均被法院駁回。

  2019年6月,周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檢察機關認為,周某提起本案訴訟已經超過法定起訴期限,法院裁定合法。但考慮到基本養老金事關申請人的重大權益保護,遂先後向當地人社局和兩級法院等單位了解基本養老金領取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情況,認為當地人社局在執行有關法律及配套規範性文件時,存在法律適用錯誤的情形,即從核準次月起領取養老金,但政府立法部門和法院在實踐中均認為應從退休次月起支付養老金。檢察機關結合社會保險法立法精神、條款文義、諮詢意見以及目前司法實踐判例,向人社局提出補發周某養老金的建議。同時,檢察機關就超過起訴期限的問題向周某詳細解釋,同時肯定其補發30個月養老金訴求的合理性,引導其與人社局協商調解。最終,人社局同意重新核準周某的養老保險待遇並補發養老金11萬餘元,周某向檢察機關撤回監督申請,這起長達6年的養老保險待遇糾紛案終於成功化解。

  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在周某養老保險審批糾紛監督案中,周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確遠遠超過了訴訟期限,法院的判決並無不當,確實是嚴格依法辦事。但此案關係到周某的重大權益,是繼續在程式上糾結還是實質性的解決周某的問題、化解爭議?最終,檢察機關選擇了後者。

  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檢察機關辦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情況看,一些行政訴訟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被駁回,訴爭問題未解,案雖結事難了。一些案件還反覆糾纏于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立案的爭執當中,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有的還要再發回重審,幾年甚至十幾年未進入實體審理程式,行政訴訟“程式空轉”問題比較嚴重。這些案件大大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也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資源。因此,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就是要推動治理“程式空轉”問題,促進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

  周某養老保險審批糾紛監督案體現的是檢察機關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的舉措,同時也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在檢察辦案中的落實——在每一個案件中,不僅要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形式上的、個案結果上的公平爭議,也要讓“案結”真正實現“事了”。

  為何堅持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

  山西渾源礦企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黑龍江省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訴訟案: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支援,生動詮釋雙贏多贏共贏理念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是監督還是訴?2019年11月22日,全國政協召開以“協同推進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為主題的雙週協商座談會,一位全國政協委員問出了許多人的疑問。對此,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堅定地回答: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就是以訴的形式履行法律監督的本職。

  這樣的回答中,還有一層深意:檢察公益訴訟中的“訴”只是形式,並非目的。那麼,檢察公益訴訟的目的是什麼?2020年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一句話透露出答案——“堅持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也就是説,檢察公益訴訟目的是為了維護公益,而且努力追求不通過訴就能實現維護公益目的。實踐中,這一點是如何做到的?最高檢工作報告以兩個公益訴訟案例作出了詮釋。

  2017年12月,山西省檢察院公益訴訟網路資訊專報收集到多條反映大同市渾源縣恒山景區及周邊礦企開採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案件線索,上報最高檢。最高檢對該線索予以掛牌督辦。山西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景海高度重視,成立大檢察官辦案組,抽調省市縣三級院20余名檢察官辦理此案。借助衛星遙感技術、無人機航拍等科技手段,經過現場勘查、調取資料、調查詢問,最終查明:涉案32家礦企分別存在非法開採、無序開採,破壞開採,任意堆放礦房物料等破壞耕地、林地和草地的情形,侵害狀態持續存在,所涉煤礦破壞生態面積總計約8.4萬餘畝。2018年8月至12月,大同市、縣兩級檢察機關針對大同市縣兩級行政機關不作為、違法作為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況,先後向環保、國土、林業、水利、安監等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95份,督促其依法履職。2019年1月13日,楊景海主持召開了案件分析會,就辦理渾源礦企破壞生態環境案中的證據、法律等問題進行充分論證,並指示要與大同市委、省自然資源廳等單位一起形成查處、打擊、治理合力。省檢察院針對涉案礦企無採礦證開採,越界動用、開採煤炭資源,多采區同時開採,擅自改變開採方式,以承包方式非法轉讓採礦權,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問題,向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和省林業草原局5家省級行政機關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相關省級行政機關對涉案礦企依法全面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並加大對下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該案的辦理,得到山西省委的高度重視和支援。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在省檢察院黨組報送的《關於大同市渾源縣恒山景區及周邊採礦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情況報告》做出批示,要求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進一步查處到位、整治見到明顯成效,並適時啟動全省啟示教育。此後,山西省委常委會聽取了關於渾源露天礦山開採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的情況彙報,要求深入排查、集中整治,嚴肅查處、全面修復,省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積極介入,調查指導,認真辦案,為解決問題創造了條件。會議決定成立由省委常委、大同市委書記張吉福任組長,副省長賀天才任副組長,省有關方面參加的查處整治渾源露天礦山開採破壞生態環境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在該小組召開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就決定立即啟動生態修復,提出“一年見綠、兩年見樹、三年見景,要將渾源縣打造成礦山生態修復示範縣、京津風沙源科學造林樣板縣、全域生態旅遊先導縣”的目標。

  相關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後,均積極整改,已責令涉案礦企全部停止違法違規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對違規礦企進行登出、拆除、搬遷等。目前,大同市檢察院正對涉案的11家礦企單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損害賠償。與此同時,礦山治理、生態修復工作正逐步推進。

  無獨有偶,在黑龍江省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訴訟案中,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也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援。

  2018年5月,黑龍江省檢察院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二次供水公益保護專項監督”活動。活動中,檢察機關以供水安全“最後一公里”為“小切口”,聚焦“二次供水”開展專項監督,對139個縣(市)區(含農墾管理局、森工林業局)的783個居民小區、482家物業服務企業、122家自來水公司(供排水公司)的二次供水安全狀況進行了實地調查。通過監督住建、衛健、水務、綜合執法等職能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責任,督促整改物業服務公司 389家、自來水公司(供排水公司)33個,督促解決606個居民小區的飲用水安全問題,涉及居民40萬戶88萬人。在專項活動中,檢察機關發現,黑龍江省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近年來圍繞二次供水安全持續發力,推動全省飲用水水質穩步提升,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此同時,二次供水環節衛生安全隱患仍然比較突出,主要原因是二次供水單位管理不到位、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監管缺位弱化、市縣(區)政府缺少對二次供水工作的統籌、二次供水運作維護和設施改造資金保障不足、相關政策不完善等。

  黑龍江省檢察院及時向省政府有關部門通報了情況,被高度重視。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長王文濤要求省政府相關部門積極支援檢察機關,合力解決二次供水安全問題。隨後,黑龍江省檢察院走訪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相關部門,進一步深入了解二次供水相關行政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結合開展的專項監督活動起草了省檢察院“一號檢察建議”。2019年12月20日,黑龍江省檢察院向省政府正式發出檢察建議,對監督辦案中發現的全省二次供水領域“九龍治水”疏漏問題,提出了加強二次供水設施運作維護管理、強化相關職能部門行政監管、發揮政府統籌作用促進系統共治、加強資金保障和相關政策配套等綜合治理工作建議。省政府高度重視檢察建議,專門對加快推進城市二次供水設施改造作出部署,目前,改造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這兩起有些類似的公益訴訟案例為何能同時被選入最高檢工作報告?不難看出,在這兩個公益訴訟案中,在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援下,檢察機關履行檢察公益訴訟職責,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促進政府有關部門更好履職,協同解決了有關問題,實現了檢察機關、政府部門和公共利益的雙贏多贏共贏。

  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表示,“雙贏多贏共贏是新一屆最高檢黨組履新之初就提出的重大理念之一。這兩個案例體現了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在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中的深化——檢察機關與政府部門雖分工不同,但服務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標一致,公益訴訟並非‘零和博弈’。這既是中國公益訴訟制度的特色,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

[責任編輯: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