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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正法治思維“校準儀”

2020-03-28 11:27:00
來源:《紅旗文稿》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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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既需要用好“人類同疾病較量最有力的武器”,向科學要答案、要方法;也需要用好“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有力武器”,向法治尋求增強“社會免疫力”、提高“整體戰鬥力”的良方,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法治思維是基於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對法治的信念,認識事物、判斷是非、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有什麼樣的思維,就會有什麼樣的作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防控工作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只有善於運用法治思維破解疫情防控難題,善於運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才能提高疫情防控的針對性實效性。疫情防控會面臨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相關法律法規一定程度上也還有不健全、不完善、不適應的地方,在疫情防控的應急狀態下,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違法。

  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基礎和保障作用。疫情是對我國治理體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疫情防控工作各方面,法治正成為全社會的基本共識和行為準則。但是,在矛盾繁多、任務繁重的基層治理過程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也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來。一些地方和部門進退失措、朝令夕改,喜歡找“偏方”、走“捷徑”,執法不規範、執法尺度不統一,執行不到位。一些黨員幹部對敏感棘手問題只想儘快“擺平”,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執法不公、亂作為。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準,既需要用足用好現有法律法規,依法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也需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強風險評估,依法審慎決策,嚴格公正規範文明執法。黨員幹部必須運用法治的“校準儀”,經常“放大”思想自我審視,經常“聚焦”工作查漏補缺,經常“標注”導向走正途行大道,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切實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準。

  依法辦事有形,法治思維無形。法治思維不會與生俱來,法治思維的提升更不是一天兩天的簡單事情,必須持之以恒培養,變成自發的工作需求和精神追求。為此,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依法治國的思想,上好法治必修課、練就法治基本功。對困擾甚至阻滯法治思維提升的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必須深入辨析、清醒認識,自覺鍛造更加有效的學法尊法推動力、守法用法約束力。必須堅守“底線”,決不觸碰“高壓線”,牢牢地把法的威儀、理念、規條刻在心靈最深處,知責清醒定位、擔責真心敬畏、盡責積極作為,始終辦事依法、令出合法、行必守法。

[責任編輯: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