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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制售假劣口罩,利用口罩詐騙、傳銷……嚴厲打擊!頂格處罰!

2020-02-18 21:22: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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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95口罩我有渠道,4.5元一個,一萬個起訂,恕不還價”“專業醫用口罩海外渠道代購,3天到貨”“口罩企業復工,老總是我朋友,擠出一批口罩現貨發售,先到先得”……最近,朋友圈裏、網路上出現了大量類似的賣口罩資訊。疫情當前,口罩成了必需品。通過這些渠道真的能買到口罩嗎?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口罩大發不義之財,有的利用口罩實施網路詐騙,有的制售假劣口罩,還有人將口罩生意做成了傳銷。據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偵辦涉疫情制售偽劣産品、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案件420多起,查扣涉案口罩2300余萬隻。

  “既假賣也賣假” 各地查處多起涉口罩類案件

  2月1日,上海的陸女士到浦東公安分局王港派出所報案,稱其通過某貼吧找到一名賣口罩的商家,預付了10.7萬元購買口罩,商家要求陸女士自行前往揚州提貨。陸女士趕到揚州卻無法找到提貨地點,無奈報警。5日,犯罪嫌疑人黃某某被警方抓獲,經查,其涉案總案值共28萬餘元。

  據了解,22歲的黃某某是某娛樂公司旗下藝人,據他交代,自己根本沒有口罩可供出售,就是為了騙取錢財。

  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破獲的另一起涉口罩詐騙案中,一男子自稱有私人飛機可以從國外運回口罩,有愛心人士預付了16萬元購買口罩打算捐給疫情嚴重地區。經查,預付款被該男子用於奢侈消費,而口罩根本不存在。

  辦案民警表示,相比此類假藉口罩進行網路詐騙的謀財之舉,疫情防控期間制售假劣口罩性質更為惡劣,不僅謀財,還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

  湖北省公安廳日前公佈多起疫情期間制售假冒偽劣防護物資典型案件。武漢某物流服務有限公司在沒有經營醫療器械資質情況下,從湖北省某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低價購進大量偽劣口罩、防護服,在微信群銷售給愛心捐贈者牟取暴利,共計銷售口罩250余萬個、防護服35萬件,非法獲利113萬餘元。目前警方已將嫌疑人全部抓獲。

  黑龍江哈爾濱公安機關查獲假劣口罩30余萬隻,重慶、安徽、山東等地聯合偵破一起案件,查扣口罩20余萬隻,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偵破一起案件繳獲假冒名牌口罩10余萬隻。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海目前共立案疫情物資相關案件百餘件,“涉及口罩的案件佔八成左右,包括涉嫌生産不合格口罩、篡改生産日期、哄抬物價、三無産品、侵犯商標註冊權等各類違法行為。”這些假劣口罩存在材質低劣、生産工藝不合格、篡改生産日期等問題,非但不能保護消費者,反而有可能讓佩戴者陷於感染風險中。

  “朋友圈口罩”滿滿都是套路

  “微商在賣口罩,搞旅遊的、做金融的、美容美發的都在賣口罩,就是藥店、超市、醫療供應商都斷貨。”不少網友調侃。據一位從事海外代購的店主介紹,疫情發生後,一些國家的口罩資源也日益吃緊,“即便有現貨的,老客戶都供不應求,不可能到社交平臺招攬客戶。”

  記者調查發現,“朋友圈口罩”“微商口罩”基本套路幾乎一樣:聲稱有廠商或者供應商渠道,訂單量大,特殊時期物流不能保證,下單不退……

  據調查,有的不法分子就是實施詐騙。2月8日,浙江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例防疫物資網路詐騙案。被告人倪某利用網路截圖的口罩圖片,以1.5元到15元的價格在朋友圈賣口罩,等對方通過微信或支付寶付款後,立即將對方拉黑。3天時間內,倪某詐騙6人,騙取1.3萬餘元。

  還有一些沒有口罩的微商則通過拖延、打時間差牟利。外企員工李佳因為復工在即找朋友買口罩。“花了1500元買300個,本來説三五天就能到貨,結果説運輸限制,十來天了還沒見到口罩。”李佳説。一位微商向記者透露,這是一種最“安全”的套路:先把資金聚在手裏,然後各種藉口拖延,等口罩量足價優時再大量採購發貨牟利。

  更有甚者將口罩生意做成了“傳銷”:賣家利用巨大的起訂量和拼單模式,吸引有需求者轉發擴散資訊,尋找買家。以“口罩一萬個起訂”為例,如果有人只買500個,就需要再找“下線”拼單,有的人在發展“下線”過程中還層層加價。大量現金集中到源頭賣家手中,一旦賣家跑路,“下線”們就會口罩、錢財兩空。

  辦案民警介紹,在一些案件中,有的不法分子低價購進假冒偽劣口罩高價出售。有的收購過期口罩,改頭換面高價銷售;有的沒有生産許可和生産條件,生産假劣口罩,打著“醫用”“外科”口罩名義銷售,有的還假冒名牌口罩。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查處的一起案件中,某網店銷售的6000多盒口罩都是無合格證明、生産日期、批號的“三無産品”,不法分子將2016年的醫用防護口罩標準“檢驗報告單”偽造成2019年的,進價每盒10元至15元的口罩,以88元和99元的價格出售。

  嚴查!對制售假冒偽劣口罩頂格處罰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日前的發佈會上提出,全面部署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用品違法行為,對於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要頂格處罰。

  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丁祎介紹,按照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如果銷售的口罩屬於醫用衛生材料範疇,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産、銷售不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的醫用衛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以生産、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上海中浩律師事務所律師龔清華表示,口罩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資,制售偽劣産品、哄抬物價都是趁火打劫的行為,必須嚴厲打擊。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抽查、打擊力度,各類貼吧、論壇、社交平臺、電商平臺都應加強對內容和平臺商戶的管理與督查,發現存在制假售假、詐騙等行為的,立即産品下架、賬戶封號、及時報警。

  由於疫情的嚴峻形勢以及復工後的廣泛需求,口罩在一段時期內仍會比較緊俏。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食藥環偵支隊大隊長陸琦建議,購買口罩應通過正規渠道,比如實體藥店、大型超市以及正規電商平臺購買,並看清口罩的型號、效用、生産日期等關鍵資訊,同時避免囤積口罩,按需購買,節約使用。

  據了解,隨著口罩生産企業復工和一些企業轉型生産,口罩産能正逐步恢復,供給緊張狀況將逐步緩解。2月13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介紹,截至2月11日,全國口罩産能利用率已經達到94%;一線防控急需的醫用N95口罩,産能利用率已達到128%。

[責任編輯:全志強]